老子的道家学说--无为而治
老子是春秋末期的哲学家、诗人。春秋时期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是一个大转型、大变革的时代,这是一个天下大乱、礼坏乐崩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里,知识分子们思考着社会发展的命运、个人安身立命的可能,就因为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国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思想景象,其思想高度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同为人类的“轴心时代”)。老子便是其中之一,老子作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开创了中国哲学的先河,对中国乃至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时至今日,研究《老子》仍是一道迷人的风景。
郭店《老子》甲本抄写年代在战国中期之前,且早于乙本、丙本,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老子》传抄本,离《老子》原本时间较近,接近《老子》原本。郭店《老子》甲本是一组哲学诗,简约而深刻,轻快而深邃;朗朗上口,耐人寻味;意境幽美,充满遐想。虽只有一千余言,却已构成完整的哲学体系。老子把道作为本体,道是存在本体、价值本体和社会本体的统一。
一、道是存在本体:先天地生;未知其名
道是存在本体,道具有先在性,无任何规定性,道是物产生、变化的根本依据,道是物的原起点、总规律。
1、道是物产生的原起点
本原问题,来自对现象世界(物)的困惑,当哲学家感知到现象世界(物)的规律性、丰富性、神秘性时,就会对其反思,提出疑问,现象世界(物)为何具有规律性、丰富性、神秘性,以及现象世界(物)是从哪里来的,是怎么产生的。当人们把一个现象之物作为本原起点时,必然有更早的起点,就会出现逻辑悖论,这就无法跳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思维怪圈。这种前因后果的思维方式,就无法解答现象世界(物)的本原问题。高明的哲学家,于是要打破前因后果(时间先后)的思维方式,而是要用新的思维方式来解答,那就是自为因果(逻辑先后)的思维方式。不再把具有同质性的现象之物作为现象世界(物)的本原起点,而是把超越于现象之物的一个绝对的永恒的终极的无时间性的无空间性的无任何规定性的非现象之物作为逻辑起点。值得注意的是,本原只是逻辑的产物,人类对本原的认识,只能是逻辑上的推论。人类对本原的认识,只是为了给现象世界(物)一种合理性的解释和意义,同时这种认识论决定着人怎样认识客体,也为人自身寻找意义提供了思维基础。作为无任何规定性的逻辑起点,老子称为道,道是现象世界(物)的本原。
道是绝对的完满的,在逻辑上具有引领作用,混同物的一切差异和矛盾,先于天地而存在(天地是现象之物,不能作为本原)。道,“先天地生”,是说道和物有逻辑先后,道是先在的。
有将混成,先天地生。
混是混同,不是混沌。混原文是蟲,蟲是昆的本字,《说文解字》昆,同也。同即玄同、混同,故读为混。
道和物的关系,时间上是同时的,逻辑上是道先物后。犹如潜意识和梦境的关系,时间上潜意识和梦境是同时的,逻辑上潜意识在先梦境在后,潜意识是梦境产生、变化的依据。
道是绝对的永恒的终极的,无声无形(超越时间和空间),独自存在永不改变,不仅是天地的本原(本根),还可以作为天下万物的本原。
寂寥,独立不改,可以为天下母。
道无任何规定性,无法命名,给它取个字(别名)叫做道。
未知其名,字之曰道。
“未知其名”和“道恒无名”的表述是一致的。
把无声无形、没有任何规定性的道作为物的本原,而不是把现象之物作为物的本原,这就具有本体意义。
理解了道是本体,对通行本《老子》第一章就容易理解了。本体不是现象之物,没有规定性,故不能认识,不能命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天地之始(逻辑在先)的道有形有象,没有规定性(“无名,天地之始”);万物之母的物无形无象,具有规定性(“有名,万物之母”);要认识道,不能通过经验的认识,而是要通过理性的认识(“故常无欲,以观其妙”);要认识物,则可以通过经验的认识(“常有欲,以观其徼”);道与物有逻辑先后,但并没有时间先后,道和物是一体的,不是分离的,同时出现而规定性不同(“此两者同出而异名”);道和物都是玄奥的,玄奥而又玄奥,它是认识一切奥妙的法门(“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是形而上的,物是形而下的,《易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传》的道,包括天道、地道、人道,而老子认为天道、地道、人道之先之上还有一个终极的绝对的大道。
2、道是物变化的总规律
道具有“四性”:大、逝、远、返。
道是超越于物的,没有具体规定性,所以老子只能勉强命名。为了对道自身的理解,老子对道勉强概括为四个属性:大、逝、远、返,即自足完满、运动变化、永恒深远、相反相成性(或叫“四性说”)。
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实际应为“吾强为之名曰大、曰逝、曰远、曰反”。这种表达的转换是修辞的需要,用顶真修辞能达到一种一气贯注、无懈可击的效果。
道和物的关系是总和分的关系、是一和多的关系、是整全和分化的关系。道是物变化的根本依据,道也就是物的总规律,因此老子在概括道的“四性”时,来自对物的基本规律的抽象。
二、道是价值本体:人法道;成为王
道是价值本体,人法道成为王而实现完满,就与道、天、地同构成实存(本体和现象)中的四大,这就为作为不完满的人确立了一个终极价值。
1、王是完满的,与道、天、地同构成实存中的四大
在实存中,具有完满性的有四个,那就是道、天、地、王。
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
“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其顺序没有把作为本体意义的道放在最前面,是表达习惯的需要,如果写成“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读起来则很拗口。北京大学藏西汉竹简《老子》,也是“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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