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专卖
盐业专卖,通常是指食盐销售统由*垄断、限于*授权私人经营、或者由公家统一收购等垄断制度。盐业专卖曾于世界多处实施,例如:古罗马、印度及中国等。在古代,盐业专卖通常为强势*控制财源的绝佳方式之一。印度地区的食盐专卖,也是印度国父甘地反抗英国*的起因之一。我国对盐业实行专营管理,实际上是承袭历史上对盐业专营的长期做法。2014年10月29日,盐业改革方案获发改委通过,盐业在2015年继续专营,2016年取消特许经营,2016年企业同时申请新许可证,2017年开始获得新许可证的企业开始新的经营活动。
中文名:盐业专卖
实施地区:古罗马、印度及中国
目的:*控制财源
别称:禁榷
1、背景
盐业专卖
盐业专卖曾于世界多处实施,例如:古罗马、印度及中国等。在古代,盐业专卖通常为强势*控制财源的绝佳方式之一,比如欧洲罗马就曾利用食盐专卖控制所辖领域。
20世纪的英国,也曾于印度殖民地实施食盐专卖。不过也因为盐业专卖容易造成市场供需不均及价格争议,因此常引起纠纷。例如印度地区的食盐专卖,也是印度国父甘地反抗英国*的起因之一。
盐是中国历史上垄断时间最久的商品,比货币垄断还要久。在古代中国,盐业专卖又称禁榷。自汉武帝起,各朝都对盐业实行不同程度的专卖(其他被专卖的商品还可能包括铁、酒、茶叶、矿产品等)。这样合法贩卖的盐叫官盐,非法贩卖的叫私盐。
2、历史
盐业专卖就是国家实行垄断经营。这种做法始于春秋时的齐国,始作俑者是管仲。周朝就有对盐征消费税的记载。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的经济改革中创立了食盐专卖。
盐
东周庄王十二年(公元前685),齐桓公继位,任用理财家管仲辅佐朝政。管仲充分利用齐国海盐资源丰富的优势,运用国家行政权力,开创食盐官营制度。其具体内容及措施是:民产、官收;官运;官卖。
从秦朝到汉朝初期,*和私人都可以制造贩卖食盐。
在西汉汉武帝时期,由于和匈奴的长期战争,*财政紧张;而很多民间商人因炼铁、制盐等而致富。为了创收,并打击吴王刘濞等由制盐发家进一步谋取政治*的诸王,汉武帝规定必须使用官家器皿、由官方制造运输和销售食盐;对于“敢私铸铁器煮盐者”处以“釱左趾,没入其器物”的惩罚。汉昭帝时期,*专门就盐、酒、铁专营的问题展开辩论,其内容由桓宽编著成《盐铁论》。汉光武帝时期,食盐由专卖改为征税。盐铁辩论之后部分地废除了盐的专卖。三国两晋时期再度恢复盐专卖。隋到唐前期,废除了盐的专卖制度,安史之乱后,盐专卖再度恢复。
五代时,盐法最酷,贩私盐一斤一两就可以正法。
唐代“自淮北置监院十三”,捕私盐者。私盐贩子要杀头,连相关官员都要连坐。唐朝中期时,对食盐的管理都比较松弛。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又改为全部官营。宝应元年(761年),盐铁使刘晏改为民间制造,官府统购,批发专卖。这次改革增加了*税收收入。例如778年,盐业收入占*总收入的一半之多。
盐
从宋朝以后,*和盐业商人处于半合作半竞争的状态。宋代监管略宽了一点,杀头的标准放到三斤或十斤。一般盐商们得利于*垄断地位,获利比其他商人要容易。同时尽管有严酷的刑法惩罚,民间私盐贩卖仍然屡禁不止。明朝洪武时期,帝国设立九边进行北方防御。由于九边后勤补给困难重重,为了减少这种负担,洪武帝与山西商人达成了一个协议,山西商人向大同、居庸关等几大边关要塞输送粮食,以换取山西商人获得了合法贩卖“官盐”的资格。以后山西商人不仅获得了河东盐池的盐引,也获得了两淮的盐引。
明朝时期,如果想要合法贩盐,商人必须先向*取得盐引。商人凭盐引到盐场支盐,又到指定销盐区卖盐。按明代的“纲盐制”,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10个纲,每纲盐引为20万引,每引折盐300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以“圣德超千古,皇风廓九围”命名,未入纲者,无权经营盐业。《明史·盐政议》指出,当时的盐业内资本非常集中,“在广陵者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这还不算“私盐”的交易额。明王朝每年全国的税收总额平均不过“一千万两”。盐引“一本万利”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
抗战时期,中华民国*曾实行食盐专卖。
*至今实行盐业专卖。*对此的解释为平衡盐价和保证加碘质量。
2016年5月5日,《盐业*改革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3、原因
我国处于缺碘环境中,一度有7亿多人口缺碘,曾占到世界碘缺乏病人群的40%。这是推行食盐加碘和专营的最主要原因。
盐业
食盐是生活必需品,但在*从整体上来说并不缺乏。沿海地区产海盐、四川等地区有井盐。盐业专卖制度的原因有:
1、增加*财政收入
2、稳定食盐价格和流通情况
3、减缓民间财富积累
4、对食盐实行质量控制
*在清朝统治时期,也实施官盐制度。不过掌管*道盐业的主管*盐道库大使(盐运使),经考,也未派实或实际上任。17-19世纪末,中国晒盐人被称为“盐虎”,官府雇用的人被称为“盐差”,盐虎和盐差虽在*冲突事件不断,不过,*因取得海盐极为容易加上官盐价格一向低廉,两者此种冲突较为罕见。1895年,*迈入日治时期,食盐实行*贸易,不过随后于1899年恢复专卖,设立了*盐务局,后又归*总督府专卖局,与樟脑、鸦片同为该局辖下专卖事业之一,其中,台商辜显荣一直是*盐业的的实际负责人。至2002年,*完全废除盐业专卖制度。
4、*
1996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食盐专营办法》,对食盐产销实行国家指令性计划管理,对食盐价格实行*定价。
盐业专卖
2001年随着经济市场化的推进,食盐*改革也开始推行。
从2001年起,国家曾制定过六次盐改方案,试图攻破盐业专营的堡垒。
最早一次的盐改方案,是国家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2001年提出的,主张废除和修改过时的《盐业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实行盐业管理和经营的政企分开,管理职能从盐业公司中分离出。为了渡过难关,中国盐业总公司还在2001年8月24日的《人民日报》刊登了《食盐专营健康防线福泽万代》的文章。最后,因国家经贸委被撤销,盐改搁浅。
第二次盐改恰逢SARS爆发,抢盐风潮直接影响盐改进程。紧接着,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盐业管理职能划归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改革方案再度搁浅。
2004年,也就是第三次盐业*改革是从修订《盐业管理条例》开始的。7月29日,《〈盐业管理条例〉完善修改稿》由中国盐业协会完成并转交国家发改委,可方案最终未公布。
2005年是国务院确定的改革攻坚年,中国盐业*改革这一“被改革遗忘的角落”正式进入公众的视野。这也是第四次盐改。4月4日,国务院出台《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改革的意见》,提出了2005年十项重点工作,其中第二项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在“深化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中提出“研究制定盐业*改革方案”。这是国务院首次明确提出研究制定盐业*改革方案。2006年5月至7月,受国家发改委工业司、体改司委托,国家发改委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我国盐业*改革研究”课题组先后到四川、青海、贵州、上海、江苏、广东、海南等地调研,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
然而,由于2008年3月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后,国家发改委的工业管理职能划归工信部,盐业*改革工作遭遇第四次搁浅。
第五次盐改始于2009年。2009年《*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盐业等行业的改革。随后,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研究制定盐业改制方案。2009年7、8月份间,国家发改委多次以座谈会形式,召集企业研讨盐业改制办法。
2011年3月,日本核辐射引发食盐抢购潮,多地现盐荒。该事件直接导致盐改暂停。
第六次提出盐改是2011年4月,当时国家发改委经济*与管理研究所盐改课题组提出,食盐专营*改革是我国盐业*改革的中心环节。课题组认为,食盐加碘不等于食盐专营。专营这种高度垄断的管理*,导致经营效率较低、垄断滋生腐败、产销矛盾突出等问题,食盐专营代价高昂。打算采用“三步走”战略进行改革,但最终因盐业*改革将极大地“损害”既得利益者的垄断利润,受到多方阻挠。
2014年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因为此前生产审批权限已经下放至各省,该管理办法早已名存实亡。此次废止该办法,正是基于简政放权的考虑,避免重复和过度审批。盐业专营的*并没有改变。
2014年11月,中国盐业协会披露,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已通过第七套盐业*改革方案,并在各部委完成意见征求。方案的核心为2016年起废止盐业专营,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
2014年11月,工信部确认将取消食盐专营,盐业*改革后,涉盐企业将可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和公平竞争。
2016年3月,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改革,其中提到出台盐业*改革方案。
2016年5月5日,《盐业*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对推进盐业*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