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国
2015年11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宋建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作出裁定。法院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
姓名:宋建国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54年
1、个人履历
1977年12月开始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北京市*局丰台*铁匠营派出所民警、丰台*预审科预审员、蒲黄榆派出所所长、北京市*局保安服务总公司(下称保安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局保安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局通州*局长等职务;
2007年,调任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局长。
2012年12月,年龄到线被免去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2、违法违纪
违纪被查
2012年12月初,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局长宋建国因涉嫌违纪,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宋建国被调查的原因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
宋建国
2014年5月27日,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被开除党籍
2014年8月,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收受巨额贿赂,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被提起公诉
2015年2月6日,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8月26日,人民网发表题为《*巡视组前3轮巡视240多人被查含20名省部级》的报道,在被巡视地区和单位部分被查官员名单中,宋建国赫然在列。8月27日晚,北京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2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称: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一审宣判
2015年11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宋建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终审宣判
2016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作出裁定。法院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宋建国于2014年8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批准逮捕。2015年2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宋建国涉嫌受贿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月25日,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宋建国涉嫌受贿罪一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局通州*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其情妇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94万元向马桥神龙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购买其公司在通州区开发的房屋2套;收受翟某给予的其公司在通州区开发的商铺2套,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
据了解,宋建国喜欢字画,早年认识了经营北京融德画廊的孙某某。2009年到2014年4月,宋建国先后介绍新月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某某等人到孙某某的画廊里购买字画,而这几人均找过宋建国办理“京A”车牌,宋建国都帮他们办成。孙某某称,他和宋建国达成默契,只要宋“介绍”的买卖,他和宋分成,至案发前,宋建国获得的收入高达1530万元。
宋建国利用权力也形成了“圈子腐败”。经查明,其司机杨某某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间,分别为多人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共计4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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