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
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成立于2013年5月17日,是国内首个专门服务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全国性大型商会组织。
中文名: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
外文名:ChinaprivateculturalindustrychamberofCommerce
性质:全国性大型商会组织
目标:打造*文化产业战略合作平台
1、简介
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
文化产业被誉为21世纪最具潜力的“朝阳产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建设*文化强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了更好的凝聚中国民营文化产业优秀企业,共同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和繁荣,在全国工商联指导下,百度公司董事长李彦宏先生牵头筹备成立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商会的筹备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热烈响应,先后得到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同意,并经国务院会议审议,于2013年5月17日得到民政部正式批复。
2、商会宗旨
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3、业务范围
(一)宣传政策。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提供服务。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四)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完成全国工商联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
4、会员组成
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企业会员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等;
(二)团体会员包括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以及与企业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
(三)个人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