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3日~15日在北京举行。在为期13天半的会议期间,近3000名代表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议批准了*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总结了五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有益经验,作出了2003年以及今后五年的工作部署,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1、会议时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3日~15日在北京举行。
2、会议精神
大会会场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党*领导下,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心同德,奋发图强,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3、会议议程
(2003年3月2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选举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八、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4、会议决议
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闭幕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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