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联盟加盟合同
上海电信“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合同
甲方:上海市xxxx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绿色xx”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业务的产品名称。上海市xxxx通信有限公司(本公司直属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经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授权,在上海地区使用该产品名称,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业务。上海市xxxx通信有限公司组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业务实体称为:上海电信“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下文简称:“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互相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具备连锁经营所必需的条件,符合*文化部以及上海市*的相关要求。
2.甲方具有上海市*经营连锁网吧联盟的许可证。
3.甲方代表上海电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
4.甲方将采用“经营管理系统”对乙方的日常经营、网络安全、信息安全进行管理,将对*主管部门负有对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乙方有管理职能。
5.甲方吸收乙方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完全遵照《“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之规定。
6.甲方将依照《“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对乙方的日常经营进行管理。
7.甲方吸收乙方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根据《“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之规定一次性收取加盟押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²该费用主要用于对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进行设计、集成、建设、管理、“经营管理系统”软件安装等。
²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如在合同执行期(五年)满后退出联盟,上海市xxxx通信有限公司将全额退还加盟押金。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退出联盟,上海市xxxx通信有限公司将在加盟押金中扣除为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进行设计、集成、建设、管理、“经营管理系统”软件安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余额退还。
²该费用主要作为对加盟“绿色xx” 连锁经营联盟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上海电信增值业务的业务押金。
8.甲方在收取乙方加盟押金费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有效收据以示证明。
9.甲方吸收乙方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根据《“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之规定收取加盟费及品牌应用服务费:
a)原已合法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经营单位实行免费加盟;
b)加盟“绿色xx” 连锁经营联盟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合同执行的第二年起,每年缴纳“绿色xx” 连锁经营联盟品牌应用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直至合同(五年)结束。合同期满后继续如要续约,该项费用将从续约第一年起继续收醛
10.甲方为落实上海市*“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消费将实行实名制消费”的政策,甲方将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安装“经营管理系统”。
11.甲方将对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的消费者收取实名制认证服务费,具体详见《“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
12.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其他的业务品种,单一业务将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样有效。
13.甲方将配备专人对乙方进行有效的联系工作。
14.甲方将拥有对乙方经营场所内外及设备上等的广告唯一发布权。
15.甲方在乙方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广告费用。
16.甲方在乙方场所内外发布广告业务,将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另签广告业务协议。
17.甲方有权依照《“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之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方可向甲方申请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网吧联盟。
2.乙方必须符合《“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所规定的加盟条件。
3.乙方必须出具有效的《“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中所规定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4.乙方自愿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并充分理解《“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及本协议的条款,并愿意接受甲方根据《“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对乙方的管理。
5.乙方必须在其互联网营业场所装载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系统”,并设置特定的服务器,该服务器由上海市xxxx通信有限公司统一提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卸载、绕过该“经营管理系统”对其互联网营业场所的管理。
6.乙方愿意接受在乙方违反《“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后甲方依据《“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必须根据《“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规定,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押金________万元。
8.乙方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后,将选用上海电信有限公司的电信业务,不得选用其他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与上海电信业务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产品。
9.乙方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后,必须采用上海电信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乙方不得采用其他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乙方将与甲方另行签定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
10. 乙方不得将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为之提供的优惠互联网接入挪作他用或转租给他人使用。否则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终止互联网接入服务,乙方所享受的优惠将全部予以返还。
11.乙方加盟“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后,根据《“绿色xx”连锁经营联盟加盟章程》之规定,乙方互联网营业场所及设备上等的所有广告发布、设备物品采购、系统集成、工程装潢等相关业务都将交由甲方统一招标、采购或处理。所有业务双方都将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上一篇:保健行业加盟合同(加盟模式二)
下一篇:旅游情况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