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家军
邹家军,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广东丰顺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广东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任广东江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2016年11月30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家军决定逮捕。2017年1月,被依法开除党籍公职。2017年12月05日广东省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人物简历
1981年8月—1988年5月阳春石碌铜矿修配厂技术员、团委书记、铜矿团委副书记;
1988年5月—1993年6月江门市棉纺厂团委副书记、企管科副科长、厂长办副主任(期间:1988年3月-1991年2月广东省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年6月—1996年4月江门市棉纺厂党委副书记(期间:1993年6月-1994年1月兼厂长办主任,1995年1月-1996年3月兼永丰纺纱分厂厂长、党总支书记);
1996年4月—1998年12月江门市人民*办公室调研科主任科员;
1998年12月—2001年8月江门市人民*副秘书长(期间:1996年9月-1999年7月广东省社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1年8月—2003年5月江门市蓬江区委常委、区委办区府办主任;
2003年5月—2004年8月江门市蓬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2004年8月—2005年3月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区长;
2005年3月—2006年11月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11月—2006年12月江门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6年12月—2007.01江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7年1月—2015年7月江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5年7月—2015年8月江门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5年8月广东江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
2、违纪被查
2016年5月25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江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邹家军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3、决定逮捕
2016年11月30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4、依法双开
2017年1月10日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邹家军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司法诉讼活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邹家军身为党员领导*,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家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公诉
2017年12月05日,广东省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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