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德尔别克·哈木扎
哈德尔别克·哈木扎,男,哈萨克族,1961年12月生,*额敏人,1982年5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自治区党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区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1、人物履历
1982年05月至1987年07月,**自治区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地区分院翻译兼书记员(其间:1985年09月至1987年07月,*政法*管理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1987年07月至1990年08月,**自治区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地区分院*;
1990年08月至1992年09月,**自治区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地区分院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2年09月至1995年05月,**自治区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地区分院刑一科副科长、正科级检察员;
1995年05月至1996年12月,**自治区托里县县长助理;
1996年12月至2002年07月,**自治区裕民县委副书记(其间:1998年09月至1999年07月,天津大学*班学习);
2002年07月至2003年01月,**自治区沙湾县委副书记;
2003年01月至2005年01月,**自治区沙湾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3年08月至2003年12月,挂职任北京市东城区区长助理);
2005年01月至2006年01月,**自治区塔城地区行署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2003年09月至2005年12月,**自治区党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6年01月至2008年05月,*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党委常委、副政委;
2008年05月至2014年07月,**自治区*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其间:2011年03月至2011年07月,*党校*班学习);
2014年07月至2016年07月,**自治区*副秘书长(厅长级)、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6年07月至2018年01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18年01月至现在,**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6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哈德尔别克·哈木扎(哈萨克族)为自治区副主席。
2018年5月20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哈德尔别克·哈木扎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