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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征集

科普小知识2022-07-10 1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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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中乌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的通知

郭克发外[〔2015〕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和乌兹别克斯坦**科技合作协定》、《*科学技术部和乌兹别克斯坦*内阁科技发展协调委员会科技合作备忘录》、《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和乌兹别克斯坦**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小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等*间科技合作协议,为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提高中乌科技合作水平, 推动双方在科技领域开展务实、大规模的项目合作,现就2016年两国*科技合作项目征集建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随着中乌战略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双方越来越愿意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支持中乌两国专家学者共同开发的互利科研项目。本次征集活动的目的是落实《*间科技合作协议》、《*间科技合作协议》和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的备忘录中规定的合作任务,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和乌兹别克斯坦合作伙伴共同开展相关关键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二、项目建议书招标说明

根据上述*间科技合作协定和两国*的共识,2016年需要支持的关键领域和资金水平确定如下:

(1)优先支持的领域。

能源(可再生能源和非传统能源利用技术)、采矿、新材料(纳米材料和复合材料)、信息科学技术、电子和电工技术、农业研究和技术、生物和生物技术、药物和制药、医疗和医疗设备、地球科学(地震学、地震防护技术和水资源利用技术)、生态学等。

(2)支持的数量和年限。

原则上每个项目的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计划支持10-15个项目。

实施期为2年。

Iii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提交

(a)写作要求。

1.合作项目的中外执行单位应当同时向各自的*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中乌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小组委员会定期会议确定的*间科技项目将得到优先考虑。

2.项目合作需要有意义、充分的理由、明确的目标、具体的内容、合理可行的合作方案以及技术指标的评估。能够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解决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能与行业和应用要求紧密结合,并能形成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它能有效配合国家外交战略,支持中国和乌克兰*科技合作协议的实施。

3.项目建议书提出,单位应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科技合作能力和条件,经营管理规范,在中国内地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告单位的同一项目只能由一个推荐单位报告一次。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建议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中国项目建议书提出单位具有相应的合作渠道和能力,与对外合作单位保持着良好的互信与合作关系。中外合作方已签署相关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5.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应遵守《国家科技项目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郭克姬发资[〔2002〕123号)的有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同期国家基础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人;作为主要参与者,同期承担的国家基础科学技术项目数量(包括主持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

6.外国合作伙伴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并有意愿和能力与中国合作。外国合作伙伴可以根据技术、资金、人员或信息资料、先进设备、专有资源等投入方式参与合作。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合理分享合作研发成果,维护中国利益。

8.对于以企业为主体提出(或参与)的项目,要求企业有相应的配套资金。

(二)项目建议书提交方式。

1.项目建议书应通过上级组织的推荐部门提交。组织推荐部门是指提交项目建议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属的国务院主管部门。

2.请按照项目建议书附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请不要更改原始文档的格式,也不要填写其他文档。中国提交的项目建议书的基本信息必须与外国合作伙伴的申报内容一致(乌克兰政策咨询电话:00-998-71-2332453)。

3.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应用中心填写表格。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

网上申报提交后,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以发文时间为准)将加盖单位推荐部门公章的推荐书(纸质4份)、项目建议书基本信息表和*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直接通过系统打印,纸质4份)发送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请不要在网站上提交。

四.联系信息

(1)政策咨询。

马会民,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司

电话。:010-58881372

电子邮件:mahm@most.cn

(2)汇报和接受工作。

李珊珊,中国科技交流中心亚非独联体分会

电话。:010-68574085

电子邮件:liss@cst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

1.项目建议书基本信息表

2.*间科学技术合作项目提案

科学技术部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