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科技部征集同澳新加双边*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

科普小知识2022-03-01 03:02:32
...

科技部关于征求2016年中国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双边*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的通知

所有相关单位:

根据《*科学技术部和澳大利亚工业部关于中澳科学研究基金管理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和新西兰科学技术合作五年路线图协议》等*间科技合作协议, 现征集《*科学技术部与加拿大安大略省*关于研究和创新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科学技术部与加拿大安大略省*关于研究和创新合作的补充谅解备忘录》以及2016年双边*间科技合作项目提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和任务目标

为落实双边*间科技合作协议,促进和支持双边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合作,中国科技部已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安大略省*相关部门达成协议,共同征求双方*间科技合作联合研究项目的建议,并就合作模式、领域和资助金额达成协议。

本次征集的*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旨在现有合作基础上,支持双方大学、研究所和企业就双方共同关心和受益的科技和工程问题开展联合研发。项目建议书提出,各单位应在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和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基础上,与外国合作伙伴开展实质性合作。拟建项目建议书需要技术先进和创新,双方*机构将优先支持具有技术转移潜力或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建议书内容。

二。2016年需要支持的关键领域和方向

根据上述*间科技合作协定和两国*的共识,2016年需要支持的关键领域和方向确定如下:

(1)建议澳大利亚合作项目的关键领域是:粮食和农业经济、采矿技术、设备和服务、海洋科学和工程。

(2)提议新西兰合作项目的关键领域是:食品安全和食品保障、水资源和非传染性疾病。

(3)加拿大安大略省合作项目建议的关键领域是:土壤修复。

Iii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提交

(a)写作要求。

1.提出中外项目建议书的单位要求。

(1)中外项目建议书单位应当分别向中外*部门提交相同的项目建议书,单方声明无效。由于2015年处于*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管理改革的过渡阶段。),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安大略省通过双方科技主管部门的协商,在中国之前进行了项目建议书的招标,并已完成初步招标。

根据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安大略省确定的初步项目建议书清单,中方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即只有已被纳入外方初步项目建议书清单的中方合作单位才能提交项目建议书。

(二)中外项目建议书建议单位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具有相应的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科研条件和研究实力,并具有法人资格。

(3)中外合作单位应签订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双方参与单位应明确各自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当提出一个研究项目时,优先考虑外国合作伙伴提供书面投资证明或投资承诺的项目。

(4)鼓励产学研结合。项目建议书应规定至少有一家企业必须加入中国合作团队。原则上,要求企业提供至少相当于*提供的配套资金。优先考虑企业配套资金项目。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国家基础。

2.项目提案中对参与者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应遵守《国家科技项目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郭克姬发资[〔2002〕123号)的有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基础科学技术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作为主要参与者,同期承担的国家基础科学技术项目数量(包括主持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3.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建议书应包括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与国家安全相关的信息资源的章节。应重视合作研究成果的合理共享,以维护中国的利益。

(2)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必须包含关于知识产权的特别规定。否则,双方必须分别签订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

4.其他要求。

(1)根据双方*部门的共识,要求项目的合作研究内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优先考虑具有明确工业应用前景和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合作研发项目。

(2)本次提交项目建议书的单位不得提交一个以上的项目、打包项目或申请重复资助。

(二)资金和期限。

1 .个人项目资助上限,其他条件。

根据双方*部门的共识,项目建议书提出的资金要求应符合以下原则:

(1)与澳大利亚的合作项目:每个项目不得超过中国*提供的470万元人民币(约100万澳元)。

(2)新西兰合作项目:每个项目向中方申请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约33万新加坡元)的资金支持。

(3)对于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合作项目,中国对每个项目的财政援助金额不得超过140万元人民币(约25万加元)。

2.项目实施期。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

(三)项目建议书提交方式。

1.项目建议书应通过上级组织的推荐部门提交。组织推荐部门是指提交项目建议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属的国务院主管部门。

2.请按照项目建议书附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请不要更改原始文档的格式,也不要填写其他文档。中国提交的项目建议书的基本信息必须与外国合作伙伴的申报内容一致。

3.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应用中心填写表格。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止(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

网上申报提交后,请于2015年11月13日前(以发布时间为准)将加盖单位推荐部门公章的推荐书(纸质一式四份)、项目建议书基本信息表和项目建议书(系统直接打印,纸质一式四份)发送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请不要在现场提交。

四.联系信息

政策咨询:美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郑迪、陈

电话。:010-58881333,58881330

电子邮件:chenjr@most.cn zhengd@most.cn

接受建议的联系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美国部李宁、李欣

电话。:010-68598012,68511569

电子邮件:lin@cst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政编码:100045

科学技术部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