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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实施

科普小知识2022-03-01 0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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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优秀自费留学奖学金”介绍

(中国*海外杰出自费学生奖)

为了表达国家对自费留学人员的关心,奖励优秀的自费留学人员,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各种形式为国家服务,经教育部批准,中国奖学金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全国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奖学金”项目。截至2013年,共有3914名优秀海外学生获奖。2014年“国家优秀自费国际学生奖学金”计划现介绍如下:

首先,奖励规模为500人(包括不超过10人的“特别优秀奖”),在自费出国留学人数较多的美国等32个国家实施。具体国家有:

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新加坡、瑞典、荷兰、新西兰、爱尔兰、乌克兰、韩国、芬兰、南非、丹麦、比利时、泰国、奥地利、瑞士、挪威、白俄罗斯、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以色列、捷克*、波兰、匈牙利、塞尔维亚。

该奖项面向自费学习的1年级以上(不含1年级)和40岁以下(含)的博士生,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已获奖学金、享受或正在享受国家海外研究基金资助、在国内外获得第一个博士学位以及在2014年8月10日之前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人员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奖学金评选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应采用国外配额推荐和国内平衡评估。未在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或教育部门(团体)网站上公布的候选人将不会在中国最终确定。

2.根据《全国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奖学金实施细则》,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请和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2014年8月10日至9月30日期间按要求提交申请。具体受理时间请咨询相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以相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上的通知时间为准。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网站上公布后报回中国。

中国奖学金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的候选材料进行最终评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三、实行网上申请,请登录“全国优秀自费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申请。为保证评估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两份纸质申请材料。

附件一:国家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二:2014年申请国家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奖学金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