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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征集中葡双边*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

科普小知识2021-10-03 0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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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2018年中葡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的通知

国科发[2016]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学技术部和葡萄牙*教育和科学部2012年签署的《科技创新合作谅解备忘录》, 和2014年签署的《*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与葡萄牙*科学技术基金会关于建立中葡先进材料联合创新中心的合作实施方案》,现征集对2016-2018年葡萄牙双边*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建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和任务目标

为落实双边*间科技合作协议,促进和支持双边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合作,中国科技部和葡萄牙科学技术基金会同意共同征集双边*间科技合作联合研究项目建议书,并就合作模式、领域和资助金额达成一致。

本次收集的*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旨在支持双边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在现有合作的基础上,就双方共同感兴趣和受益的课题开展合作研究和开发。项目建议书提出,各单位应在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和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基础上,与外国合作伙伴开展实质性合作。拟建项目建议书需要技术先进和创新,双方*机构将优先支持具有技术转移潜力或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建议书内容。

二。2016-2018年需要支持的关键领域和方向

2016-2018年需要支持的主要领域和方向如下:

(1)与葡萄牙双边*间科技合作项目支持的关键领域和方向:

1.细胞和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

2.材料科学,包括纳米技术;

3.健康和卫生;

4.农业科学;

5.化学;

6.工程;

7.软件和计算机科学;

8.能源、生态和环境。

(2)中葡先进材料联合创新中心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1.生物医学材料;

2.纳米技术和纳米材料;

3.可持续材料;

4.能源材料。

Iii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提交

(a)写作要求。

1.对中外项目建议书提交单位的要求。

(1)中外项目建议书提交单位应向中外*部门分别提交相同的项目建议书,单方提交无效。

(二)中国项目建议书的提交单位应当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具有相应的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科研条件和研究实力,并具有法人资格。

(3)中外合作单位应签订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双方参与单位应明确各自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4)在同等条件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将优先考虑。

2.项目提案中对参与者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应遵守《国家科技项目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郭克姬发资[〔2002〕123号)的有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基础科学技术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作为主要参与者,同期承担的国家基础科学技术项目数量(包括主持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3.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建议书应包括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与国家安全相关的信息资源的章节。应重视合作研究成果的合理共享,以维护中国的利益。

(2)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必须包含关于知识产权的特别规定。否则,双方必须分别签订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

4.其他要求。

(1)根据双方*部门的共识,要求项目的合作研究内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优先考虑具有明确工业应用前景和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合作研发项目。

(2)本次提交项目建议书的单位不得提交一个以上的项目、打包项目或申请重复资助。

(二)资金和期限。

1.根据双方*部门达成的共识,双方将支持10个双边*间科技合作项目,每个项目在3年实施期内向中国申请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双方将支持中葡先进材料联合创新中心的三个项目。中方在每一项目三年实施期内申请的财政援助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2.项目实施期为3年。

(三)项目建议书提交方式。

1.项目建议书提交单位应通过上级组织的推荐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组织推荐部门是指项目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属的国务院主管部门。

2.请按照项目建议书附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请不要更改原始文档的格式,也不要填写其他文档。中国提交的项目建议书的基本信息必须与外国合作伙伴的申报内容一致。

3.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应用中心填写表格。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17: 00(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

网上申报提交后,请于2016年2月29日前(以发文时间为准)将加盖单位推荐部门公章的推荐书(纸质4份)、项目建议书基本信息表、*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系统直接打印,纸质4份)发送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请不要在网站上提交。

四.联系信息

(1)中国。

政策咨询:张冷洋,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司

电话。:010-58881353

电子邮件:hzs_ozc@most.cn

申请受理联系人:中国科技交流中心欧洲分部

夏欢欢,戴乐

电话。:+86 10 68513370,68598075

电子邮件:xiahh@cst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政编码:100045

(2)葡萄牙方面。

联系人:葡萄牙科学技术基金会奥尔加·迪亚斯

电话:00 351 213911544

Olga.dias@fct.pt

附件:1。项目建议书基本信息表

2.*间科学技术合作项目提案

科学技术部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