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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征集中日双边*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

科普小知识2021-07-03 06: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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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2016年中日双边*间科技合作项目征集建议书的通知

郭克发外[2015]3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日两国*及相关机构的协议,目前正在征集2016年中日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和目标

经中日两国*部门和相关机构协商,2016年将征集联合研究项目提案。该联合研究项目旨在支持两国的大学、研究所和企业在现有合作的基础上,就双方共同感兴趣和受益的主题开展合作研究和开发。项目必须具有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创新能力,具有技术产出或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要求

(一)中外项目建议书的提交要求。

1.中外项目建议书提交单位应当分别向中外*部门和相关机构提交内容相同的项目建议书,单方提交无效。

2.中国项目建议书提交单位应当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具有相应的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科研条件和研究实力,并具有法人资格。

3.中外合作单位应签订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双方参与单位应明确各自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应遵守《国家科技项目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郭克姬发资[〔2002〕123号)的有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研究的国家基础科学技术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作为主要参与者,同期承担的国家基础科学技术项目数量(包括主持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3)知识产权要求。

1.在项目建议书中,应该有关于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合理分享合作研究成果以及维护中国利益的章节。

2.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必须包括关于知识产权的特别规定。否则,双方必须分别签订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

(4)其他要求。

本次提交项目建议书的单位不得提交一个以上项目、打包项目或申请重复资助。

三。项目类型和项目建议书提交

2016年中日科技合作项目协议及项目建议书提交方式如下:

(1)中日*间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联合研究项目。

根据2015年4月28日举行的第15次中日*间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会议纪要及随后科技部与日本驻华大使馆的换文,拟征集中日两国大学和研究所联合研究项目的建议书(鼓励双方企业参与)。场地没有限制,每个项目的申请金额为300万元。除了完成网上申报,中国申请人还需要敦促日本合作伙伴根据他们的要求通过其主管部门向日本外务省第二中蒙司报告。双方计划在2016年支持30个项目。

(2)与日本科学技术促进机构的大型联合研究项目。

根据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科技产业省的协议,计划于2016年联合征集中日两国产学研机构在节能与环境领域的联合研究项目建议书。每个项目的申请限额定为600万元。这是一份联合声明。除了完成网上申报,中国申请人还应敦促日本合作伙伴及时向日本JST (JST申请网站:http://www.jst.go.jp/sicp/guidelines_ch_most2015.pdf)申请。根据附件3中的说明,中方申请人应共同完成英文申请材料的附件4(这是日本合作方提交给JST的申请材料,可以共享),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0份纸质副本供中日双方共同审查。双方计划在2016年支持10个项目。

(3)与日本科学化学研究所的联合研究项目。

根据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理研所的协议,2016年将征集中国工业大学研究院与日本理研所的联合研究项目提案。合作范围没有限制,但日本的合作伙伴必须是来自RIKEN及其附属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每个项目的申请限额定为200万元。除了完成网上申报,申报还应敦促日本合作伙伴根据自己的要求向日本外务省国际部申报。双方计划在2016年支持10个项目。

(4)与日本工业技术研究所(AIST)的合作。

根据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AIST环境部的换文,双方计划于2016年投资中国与日本AIST进行一项关于“安全用水”的联合研究,项目申请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除了完成网上申报,中国申请人还需要敦促日本合作伙伴向AIST环境部申报。双方计划在2016年支持一个项目。

上述所有项目的执行期限一般为3年,自项目执行合同经批准后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在线申报和提交

所有类型的项目都需要在线填写附件1“项目建议书基本信息表”和附件2“*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未完成网上申报的视为无效。

(1)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应用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填写(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8日17:00。

网上申报提交后,请于2016年1月8日17:00前将加盖本组织推荐部门公章的推荐书(纸质一式四份)、项目建议书基本信息表和*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均通过系统直接生成并打印,纸质一式四份)发送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亚非和独立国家联合体分会(以发送时间为准)。对于与JST的大型联合研究项目,附件4的纸质版本应提交10份。请不要在网站上提交。

(二)以上材料必须通过上级组织的推荐部门提交。组织推荐部门是指项目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属的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

V.联系信息

政策建议:

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司姜小平

电话。:010-58881342电子邮件:jiangxp@most.cn

项目建议书验收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独联体分会马乐居

电话。:010-68598029电子邮件:malj@cst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100045

附件:1。项目建议书基本信息表

2.*间科学技术合作项目提案

3.JST与日本能源与环境合作项目招标说明

4.与日本JST能源与环境合作项目的联合提案

科学技术部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