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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

科普小知识2022-06-28 13: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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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1967年1月—2014年12月10日),男,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2015年4月,**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优秀*员”称号。2015年12月4日,邹碧华获“CCTV2015年度法治致敬英雄”称号。

姓名:邹碧华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7年1月

出生地:江西奉新

逝世日期:2014年12月10日

职业:法官

1、人物生平

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


邹碧华

1984年—1988年,在北京大学经济法系就读。

1999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88年,进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

2003年,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2005年,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2008年,任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

2012年10月,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4年12月10日下午,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2、先进事迹

重视信访工作建立法院“小总机”

2008年6月25日,邹碧华到长宁法院赴任。还没进自己办公室,就直接到会议室,讨论信访案件的化解。

邹碧华到信访办调取了500多封群众来信、100件执行案件卷宗,逐一分析问题原因。一有空就去立案大厅看法官接待,去法庭旁听法官审案子。这样过了几个月,邹碧华了解了基层法院情况,也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执行投诉多、管理薄弱,他就改革了执行流程,改变以往“一人一案管到底”的传统运行模式,将执行分成接待、查控、研判、强制4个环节,每个环节相互牵制、监督,提高执行绩效,执行投诉率下降了76%。

有当事人投诉曾经33个电话找不到法官,他就建起法院“小总机”,安排专人接听,以防法官因开庭等接不到当事人电话,也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这一“小总机”模式成了如今在全国法院推广的12368热线电话的雏形。

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邹碧华

在长宁法院时,每逢信访当事人生日,邹碧华都要给对方发条短信,打个电话。他认为,法院不仅要办好案子,还要做好延伸服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推进司法改革不怕得罪人

2014年6月,上海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谷文昌先进事迹材料。此前,邹碧华参与研究制定了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这一次,推进司法改革的重担再次落在邹碧华肩头。

邹碧华参与主持起草了《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了15次座谈会,历经34稿。

法官员额制是此轮司法改革的“牛鼻子”,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法官比例压缩至33%,意味着有一批现任法官进不了法官序列。怎么改?邹碧华力主避免两个“一刀切”——不按资历、行政级别“一刀切”,要科学考核,给年轻人留有机会;高院、中院、基层法院的法官比例不能“一刀切”,要给一线法官更多机会;要让真正有能力、有水平、能办案的法官进入到员额中来。

有同事劝邹碧华“悠着点,少得罪人”。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该担当时必须担当。”

邹碧华带领司改办团队,调研全市法官分布情况、人力资源实际投入,独创了一套“案件权重系数”,分析全市法官办案质效,并请来调查公司进行专业分析,寻求最佳方案。最终,员额制改革避免了“一刀切”。

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解决法院工作和管理中的现实难题

为解决司法公开难题,他亲自指导了上海高院互联网站改版,网站版面设计前后修改12次,并在最高法院三大司法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构建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12368诉讼服务、律师服务等“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打造出全方位、多层次、互动式的司法公开与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开了65个方面830个信息项,并通过12368短信主动向案件相关当事人推送53个重要节点信息。他还亲自主导推出了“互联网上律师服务平台”。他认为,法官与律师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这就是他要求建立律师服务平台的动因。该平台提供5大类24项服务功能,在全国法院首次推出真正意义上的网上立案、庭审排期自动避让、关联案件和审判业务文件主动推送等功能。以往全国大多数法院推出的网上立案基本停留在“立案审查”阶段,当事人或律师必须前往法院领取案号和缴纳费用,而利用该平台,律师可以在网上进行材料提交、缴纳诉讼费、获取案号等“一条龙”服务,实现立案全程网上操作。因为平台改变了法院传统的窗口立案模式,也引起不少人的质疑与反对,为了在*内寻求突破,他多次在银行、律协、法院内部之间调协,召开多次座谈会,强调平台建设的意义。他说上海律师每年要参与20万件案件诉讼,如果每个案件让办案律师减少一次跑法院的劳顿,就要节省近60万小时工作时间、10万次车辆往返。就在他逝世前一天,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刚刚上线试运行,他在转发这条消息的同时也留下他朋友圈里的最后一句话:“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他进医院抢救前留下的最后一条微信是发给信息技术人员的,要求做好律师服务平台调试,为宣传报道做好演示准备。

他主导开发的“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系统”,在国内法院首次提出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裁判文书进行智能评查,将法官办案的最后一道工序———撰写判决书———再智能化检查一遍,看是否存在人工不易查出的逻辑推理及论述严谨性问题,看是否存在如诉讼请求和判决主文等“六个不一致”的问题,对案件裁判文书质量把关、辅助法官结案的论述说理等都具有突破性的意义,深受办案法官的欢迎。


邹碧华

他主导推进“法官业绩数字化评价”,在晋升条件中加大工作实绩的权重,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同志提供了舞台。他还将案件大数据、案件权重测算法与工作量可视化展示等方法与手段运用到了司法改革之中,并被人称为“法律系统最优秀的产品经理”。如他研究的“案件权重计算理论”,在国内外法院算最先进实用的,彻底破解了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对不同案由、不同类型案件审理难易程度与科学评估法官办案工作量的难题,将案件权重系数分为对一般案件的一般权重系数、特殊典型案件的固定权重系数和案件特殊因素的浮动权重系数,为科学评价办案工作量,法院司法改革科学确定人员分类员额、岗位配比、法官人力资源办案占比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主导“信息中心设计”时,仅信息中心装饰设计方案,就修改了不下11稿,该中心的家具方案、位置安排、颜色搭配、灯光类型、电脑屏式样等,他都亲自把关,认真研究,并要求看实物样品、作对比分析等。这些足以感受到他的细微、严谨与完美。

以身作则,爱岗敬业

他的日历里几乎没有节假日,他说是“5加2,白加黑,24小时工作制”。因为白天要开会或出差,研究信息化工作基本都是在下班后或者周末,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始终坚持标准,注重细节,按照法院工作的发展和需要推进信息化建设。他说:“在互联网时代,不尊重用户体验,不突出个性化服务,没有粘合度,这样的软件是没有市场的”。他要求上海高院开发的每一个软件都要具备人性化、便捷化、智能化特征。为搞好软件系统开发,他事无巨细,亲力亲为,每个信息化系统都凝聚了他的心血,大到软件的界面是否人性化、系统构造是否合理、用户体验是否良好等内容他都亲自把关,小到文本框的字体用什么颜色,下拉列表的内容是否对齐等细节他都能注意到,一个信息系统从开发到发布往往要修改10多次。一次到基层法院调研,大家突然找不到邹院长了,仔细一找,他正趴在某法官的办公桌上体验新开发的系统,随身带的笔记本上记得密密麻麻,上面记录着基层法官提出的种种改进意见。

他曾说“群众的投诉是我们的黄金资源”,为此,他特别重视信息化沟通平台上每一条意见建议,要求信息技术部门及时处理并反馈情况。高院信息指挥中心改造时,他亲自把关,设计图纸前后修改11稿,施工时,为考查施工质量,他亲自爬上楼梯确定通风口及各种管道设施是否按设计施工,他的敬业程度让施工人员都大吃一惊。他还结合自己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扎实的管理能力对信息化进行深入的思考,并将这种思考融入到了他生活中的每时每刻。一次他晚饭后散步时迸发出灵感,想到用一张思维导图把“办公办案一键通”软件的功能与各部分之间相互的关联清晰地表述出来,他立刻将想法付诸实践,用一个周末的时间在办公室把图做了出来,使软件开发人员茅塞顿开,极大地推进了软件开发进程。开发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系统时,专业技术人员不懂法律理解不了他说的很多思路框架和专业术语,他就每个周末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为他们讲解系统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这样的讲解沟通一谈就是两三个小时,在系统开发的8个月里,只要没有公务安排他准是一头扎进该项目中。正如他家属所说,他真的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自己热爱的事业,献给了司法系统。

3、出版著作


邹碧华

《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展开与评述》(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2004年10月第一版。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2005年3月第二版。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三版。

《合同法学》(副主编、作者),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合同解释论》(个人专著,法律出版社即出)。

《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律出版社,第1版(2010年9月1日)。

4、个人论文

《国企改制中劳动关系之司法认定初探》,载《中国劳动》2004年8期,并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法研究会2004年度优秀论文。

《论归一性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载于《法学》2005年10月。

《事实劳动关系之司法认定初探》,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前沿》2005年第2期。

《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待证据规则》一文,载于《法律适用》2006年1月。

5、人物评价

“邹碧华是将改革作为事业在做,而不是作为一件事情来做。”——上海高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

“碧华提出的许多改革建议和方案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它们都是建立在大量数据分析基础上的,不是理念的堆砌,是用事实说话。”——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

“他读的书多,可我觉着他不书生,不教条。”——长宁法院副院长胡国均

“最让我感到难能可贵的是,他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

6、纪念活动


邹碧华

邹碧华去世后,**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对他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先后被追授为“全国优秀*员”、“时代楷模”和“全国模范法官”。

2014年3月22日至4月3日,由*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委联合组织的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江西、广东、山东、内蒙古、山西、四川等六个省(区)和北京大学共作了七场巡回报告。此前,该报告团已在人民大会堂、上海展览中心、上海高院等地连续举行了五场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还面向全国四级法院举办了一场视频直播报告会。参加总人数超过10万人。

7、人物传记

《邹碧华传》是第一本真实、完整记录邹碧华人生历程的人物传记,翔实记录了他鲜为人知的心路历程,记载了对他一生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和人物,全景勾勒出一代中国法律人的职业生涯和法治信仰,以及他对生命意义的深刻思考。

《邹碧华传》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编写,严剑漪执笔,共约38万余字,近80幅图片。以邹碧华的童年、青年、中年各个阶段为序,翔实记载了他一生的成长经历:记述了他勤学上进、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彩人生,以及对他一生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物。从普通当事人到法院管理层,从一线基层法官到大法官,一个真实、奋进的邹碧华跃然纸上。书中还收录了邹碧华生前的珍贵画作以及许多第一次公布的照片,弥足珍贵。

8、荣誉记录

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2015年4月,**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优秀*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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