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丙安
乌丙安,1928年12月生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现任中国民俗学会荣誉会长、文化部国家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住建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国际民俗学家协会(F.F.)全权会员。辽宁大学民俗学专业教授、兼任国内外18所大学教授。1953年北京师范大学首届民间文学专业研究生、1955年毕业后在辽宁大学从事民间文学民俗学教学与研究45年,1998年70岁退休后在多所兼职大学继续教学与研究19年共64年至今。期间还连续兼任几届中国民协理事、辽宁省民协主席、省文联副主席;担任中国民间文学集成编委、辽宁卷主编。先后应邀到日、德、韩等多国18次讲学。2002年任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后参与了村落普查和木版年画抢救等多项调研工作;2003年任国家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至今一直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和住建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1、学术成果及其影响
已出版专著有《民间文学概论》、《民俗学丛话》、《中 国民俗学》、《中国民间信仰》、《民俗学原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民俗文化新论》、《神秘的萨满世界》、《生灵叹息》、《乌丙安民俗研究文集一至八卷》等多部;发表学术论文158篇。主编《中国风俗辞典》及民俗学丛书;担任63卷本《中华民族文化大系》总主编,成为2017年全国重点丛书。以上《民间文学概论》繁体字原版大学教材1956年出版是20世纪50年代第一部高校民间文学交流教材。《民俗学丛话》1983年出版后,被国内外媒体公认为建国以来第一本民俗学研究著作;《中国民俗学》1985年出版后又被国内外媒体认定为建国以来第一部民俗学概论高校教科书,被多所大学该专业研究生班选用。他的《论民间故事传承人》1982年发表,首次在我国提出“传承人”概念和理论,推动了民间故事集成的传承人故事普查挖掘,他接连组织出版了《满族三老人故事集》等一大批著名的传承人故事专集,其中《朝鲜族金德顺故事集》被日本翻译出版,他为中日文本写序言再次扩大民间文化传承人理论的传播和应用。《民俗学原理—传承论》1991年出版后,“传承人”概念及相关理论与实践更加扩大影响指导实践。为此应文化部邀请由他主笔编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书》,他提出的“传承人”“传承谱系”栏目的建议得到采纳,传承人概念从此得到广泛认同,进入法定文件。
2、个人获奖情况
他还担任中国民间文学集成编委、辽宁卷主编,出色完成了 任务,为此1987年获文化部国家突出贡献奖、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1992年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先后两次获中国民协山花奖、两次辽宁省*一等奖,2007年因非遗保护的突出贡献获得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保护非遗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证书。(上述获奖均有证书)
3、非遗保护贡献
近15年来,他一直在遗产保护第一线。首先他在我国申报联合国人类非遗名录取得成功过程中出力献策。在我国38项申报成功非遗名录中约有三分之二的项目都有他的推荐和科学认定,特别是重大项目“端午节”的申报成功,事先他上书文化部呼吁、并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他的端午论文和申报建议被文化部采纳。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直到2015年*电视台还报道了专访他在端午申遗上的事迹。他还参与了一万多项分几批申报的*非遗资料的认定评审,4500多名申报代表性传承人材料的核实认证。他直接参与了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非遗指导、督查,参与各地方基层工作解决实际问题。15年来他在上述各省地方组织的大型研培班、传习所授课总计186场,听讲人员约计25000人次;他还先后到全国268个县乡镇村调研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状况,向*如实反映。4次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立法起草听证座谈,提出建议得到采纳。在传统村落保护中,2002年任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副主任期间他还负责制订编写了《传统村落普查纲目》(包括《后沟村普查纲目》20大纲200细目,已署名收入工作手册中出版),同时与冯骥才先生等一行同仁深入后沟村现场指导完成了全面普查的成果。此后2013年以来他参加了住建部三千多个传统村落保护的评审工作,提出的重要建议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