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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科普小知识2022-01-29 13: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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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公办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北京市戏曲学校。2002年12月,学院正式举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计划内招生,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目前开设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4个专业。

学校名称: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创办时间:1952年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教职工:330人

校长:刘侗

1、学校简介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公办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北京市私立艺培戏曲学校,1953年由北京市*接管,更名为北京市戏曲学校。著名表演艺术家郝寿臣、马连良、孙毓敏等曾任学校校长。2002年12月,学院成立,正式举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2006年北京市艺术研究所与学院合并,充实了学院的教学、科研力量。

60年来,几代艺术家辛勤耕耘,为学院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学校从单一的戏曲专业发展到京剧、地方戏曲、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影视表演等多个专业,从单一的戏曲学校发展到综合性的艺术院校,培养了7000余名艺术人才,毕业生中有20人荣获全国戏剧表演最高奖“梅花奖”。

学院现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教学经验丰富,老中青相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现有在编在岗职工330人,专任教师271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专家47人。有北京市名师5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7人,北京市专业带头人1人。同时,学院长期聘请业界著名表演艺术家、学者和优秀演员作为特聘教授来校任教。

学院在发展的历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教育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艺术实践推动教学建设。坚持教书育人、公共培训、艺术生产与实践、理论研究,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成果显著,被誉为培养艺术人才的摇篮。

2、专业设置

专科类

艺术设计传媒

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戏曲表演

3、学校荣誉

学院多次被评选为“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1月,学院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优秀”。2011年12月,学院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4、学校领导

名誉院长孙毓敏

院长刘侗

党委书记刘宝华

党委副书记毕兆炜

副院长黄珊珊

副院长黄平

5、知名校友

学校培养了近6000名艺术人才,其中有许多艺术名家,如表演艺术家孙毓敏、张学津、李崇善、李玉芙、赵葆秀等,有十八人荣获全国戏剧表演最高奖“梅花奖”。近年来又培养出一批活跃在当今艺术舞台上的新秀,如魏春荣、翟墨、常秋月、康静、黄海波等。学院还培养出一批优秀艺术管理人才,如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张和平,中国京剧院院长吴江,北京京剧院院长王玉珍等。

6、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在各地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艺术类录取规则:文化合格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艺术类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文化合格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名顺序录龋专业成绩使用: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我院在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凡省里未组织专业统考的或统考中未涉及的专业,我院在录取时使用本校校考成绩及其它本科院校同专业合格成绩。加分政策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龋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少数民族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龋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转专业的实施办法根据社会需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学生在入学第一年内可以申请在校内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拟转入专业所在系组织对学生的专业考试,提出意见,由校长办公会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其它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学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7、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京价(收)字【1999】014号文件要求,我院各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