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
冬季采暖是我国北方居民的生活需求。供暖是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服务。北京、河北、山东、辽宁、内蒙古等多个省份规定,供暖季室温应达到18℃以上,不达标时部分取暖费可退回。2017年11,北京市城区供热面积的所有热源均已采用天然气,实现了绿色环保。
1、区域
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用累年最冷月和最热月平均温度作为主要指标,累年日平均温度≤5℃和≥25℃的天数作为辅助指标,将全国划分为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五个地区。
媒体关注的“要求集*暖的南方地区”主要指夏热冬冷地区。这一地区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60天至89天,以及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不足60天,但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天。其气候特点是夏季酷热,冬季湿冷,空气湿度较大,当室外温度5℃以下时,如没有供暖设施,室内温度低、舒适度差。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地区的建筑也逐步设置供暖设施,供暖方式主要以分散供暖为主。
2、方式
供暖主要方式包括集*暖和分散供暖方式。集*暖是指热源和散热设备分别设置,用热媒管道相连接,由热源向多个热用户供给热量的供暖系统,主要用于严寒、寒冷地区。
除了集*暖外,其他方式均为分散供暖,主要是指小型锅炉房供暖、局部供暖和单户式供暖。
集*暖具有能源利用理论效率高,适于长寒冷期全空间连续供热等特点,但也存在工程建设规模大、周期长、一次投资高、供热量调节难度大、空气污染严重、无法调动居民节能等问题。
分散供暖具有建设规模小、周期短,运行、管理灵活方便、便于计量等特点。但分散供暖如采用燃煤则热源效率低、污染物控制难度大,受地域、资源、环境、建筑类型以及生活习惯的影响,适用范围受到限制,但如采用电热、可再生能源则完全不一样。
3、地热
地热供暖系统是最舒适的采暖方式,室内地表温度均匀,室温由下而上随着高度的增加温度逐步下降,这种温度曲线正好符合人的生理需求,给人以脚暖头凉的舒适感受。同时,地暖可促进居住者足部血液循环,从而改善全身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免疫能力。
地能分别在冬季作为热泵供暖的热源和夏季空调的冷源,即在冬季,把地能中的热量“取”出来,提高温度后,供给室内采暖;夏季,把室内的热量取出来,释放到地能中去。热泵机组的能量流动是利用其所消耗的能量(如电能)将吸取的全部热能(即电能+吸收的热能)一起排输至高温热源。而其所耗能量的作用是使制冷剂氟利昂压缩至高温高压状态,从而达到吸收低温热源中热能的作用。
地源热泵是利用了地球表面浅层地热资源(通常小于400米深)作为冷热源,进行能量转换的供暖空调系统。地表浅层地热资源可以称之为地能(EarthEnergy),是指地表土壤、地下水或河流、湖泊中吸收太阳能、地热能而蕴藏的低温位热能。地表浅层是一个巨大的太阳能集热器,收集了47%的太阳能量,比人类每年利用能量的500倍还多。它不受地域、资源等限制,真正是量大面广、无处不在。这种储存于地表浅层近乎无限的可再生能源,使得地能也成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一种形式。
4、南方
2012年冬季,“极寒”成为了北半球国家都在频繁使用的词。自入冬以来,中国多地遭遇低温雨雪天气,南方局地遭受冻害。在中国北方早已开始集*暖时,生活在南方的人们只能强忍寒冷,要么就用五花八门的方式自行解决取暖问题。这也使得20世纪50年代行政划定的秦岭淮河集*暖分界线再被诟病,并引发广泛的争论。
“南北供暖”之争再度被“热炒”,而极端天气的频繁发生,致使南方部分城市对于集*暖的呼声愈发强烈。
夏热冬冷地区涉及14个省(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冬季潮湿阴冷,室外温度低于5℃时,人们的不舒适感要比同样室外温度的严寒、寒冷地区大,因此,夏热冬冷地区有必要设置供暖设施进行冬季供暖。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面积约34亿平方米、人口约1亿人,如果采取北方传统的全空间连续集*暖方式,能耗每年将会增加约2600万吨标准煤,约相当于如今北方采暖地区集*暖总能耗的17%、“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中年节能量的20%;同时,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增加约73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将增加约5.2万吨,烟尘排放量将增加约1.2万吨;将会增加这一地区能耗总量,并且加剧环境污染。因此,夏热冬冷地区供暖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能源状况、节能环保政策、居民生活习惯以及承担能力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确定供暖方式。
根据夏热冬冷地区供暖期短、供暖负荷小且波动大等特点,提倡夏热冬冷地区因地制宜地采用分散、局部的供暖方式,如:户用热泵式分体空调器、燃气壁挂炉、电采暖等分户独立供暖方式,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辅助等局部供暖方式;同时,通过改善外墙、屋面、外窗等围护结构,提高建筑的冬季保温性能。鼓励夏热冬冷地区充分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可借鉴北京菊儿胡同利用热泵技术供暖,也可学习北京东、西城区平房利用峰谷电蓄热供暖(居民负担低于传统集*暖)以及北方地区地板电供暖技术等,提高居住环境舒适度。除余热废热利用外,不提倡建设大规模集*暖热源和市政热力管网设施为建筑集*暖。
5、时间
2016年11月4日,北京市2016-2017年居民采暖正式供热时间提前至2016年11月13日开始,居民供热锅炉2016年11月5日点火试运行。
2017年11月15日,北京开始正式供暖。
6、费用
北京、河北、山东、辽宁、内蒙古等多个省份规定,供暖季室温应达到18℃以上,不达标时部分取暖费可退回。
2012年开始施行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了设置采暖系统的普通住宅室内采暖计算温度,要求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不得低于15℃,设采暖的楼梯间和走廊不得低于14℃。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未提到具体室温数值,但指出,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
北京、山东、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多个省份已出台供热相关政策,对供暖季室内采暖温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山东、辽宁、黑龙江等多地提出,应当保证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内蒙古要求,对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
室温不达标怎么办?多地要求供热单位退还用户部分热费。
据《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示范文本,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辽宁规定,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内蒙古提出,因供热单位责任导致室内温度低于18℃,四十八小时仍未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退还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期间的热费。
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山东要求“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河北规定“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
7、绿色供暖,顺应环保要求
从2013年开始,大气环境治理一直是北京市重点工作之一。按规划,北京市城区供热热源体系将实现东西南北四大热电中心联产联供。2013年至2015年,西南、西北、东北热电中心相继建成投运,与此同时,高井、石热和国华燃煤机组于2014年7月、2015年3月陆续实现关停。今年3月18日,华能热电厂燃煤机组也如期实现停机备用。至此,北京市成为全国首个全部实施清洁能源发电的城市。华能热电厂三期项目作为东南热电中心的一项重点工程,截至12日18时已顺利通过涉网试验和168小时试运工作,如期实现建成投产,为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建设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今冬供热面积达到了创纪录的8.4亿平方米,其中城市热网供热面积已达1.9亿平方米。作为东南热电中心,华能热电厂是城市东部热网的主力热源,供热能力占到东部热网的30%以上。华能三期作为华能一期煤机的替代机组,正式投运后,与配合建设的6台热水炉共同承担了东部热网的供热保障任务,将继续发挥主力热源的支撑作用。三期项目年设计发电量44.91亿千瓦时,可服务供热面积约155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