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波
张海波,男,汉族,1964年4月生,河北玉田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南开大学法律硕士,一级高级检察官。现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委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委员。
1、人物履历
1981.09—1985.08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5.08—1996.0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书记员、科长级助检员
1996.01—1997.0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副处级检察员
1997.04—2000.08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其间:1998.01—2000.01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0.08—2000.09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正处级检察员、审查批捕处副处长
2000.09—2001.0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批捕处处长
2001.02—2001.0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
2001.03—2006.0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其间:2001.10—2002.10挂职任甘肃省酒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2004.05—2004.12挂职任天津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2006.04—2007.1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2007.11—2009.1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
2009.12—2013.09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08.04—2010.12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3.09—2013.1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3.11—2014.09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4.09—2015.1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正局级)、党组书记
2015.11—2018.0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局级)、党组副书记
2018.01—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委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委员
2、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海波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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