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是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惟一一张全国大型报刊,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所有关心中国**法制建设人士的重要舆论阵地。创建于1992年。经过多年持续发展,人民法院报社现拥有一报(《人民法院报》)、一刊(《人民司法》杂志)、一网(中国法院网)和一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已基本构建起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多媒体传播新格局。
中文名称:人民法院报
类:型:全国性法制类报纸
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出版单位:人民法院报社
版面设置:对开八版
发行周期:日报
创刊时间:1992年10月1日
发行量:40余万份
发:行:国内外公开发行
统一刊号:CN11-0194
邮发代号:1-174
1、简介
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喉舌,是各地法院交流经验的平台,是*法治宣传的阵地,是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唯一全国性大报,期发量40余万份。二十年来,人民法院报“立足法院,面向社会”,及时刊登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权威披露大案要案真相,大力关注社会法治热点,定期刊登人民法院公告。
2、成长历程
人民法院报
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电话会议,部署创办人民法院报事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林准副院长具体部署办报工作。1992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本报在各省高级法院、计划单列市中级法院设立记者站。6月16日,*总书记为本报题写报名。*、李先念、乔石、*、江华、彭冲、雷洁琼、王汉斌、马文瑞、郑天翔等领导同志陆续为本报创刊题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人民法院报》顾问组。聘请彭树华、廖伯雅、沈关生、张敏、胡建华为顾问。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准兼人民法院报社社长,任命回沪明为报社总编辑兼常务副社长,王连登为报社副社长,任命方成志、胡永震为副总编辑。1992年7月14日、8月25日,《人民法院报》试刊两期。1992年10月1日,《人民法院报》正式创刊,为周一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作发刊词。1993年6月21日,新闻出版署批复同意《人民法院报》从1994年起由周一刊改为周二刊。
1995年1月1日,经新闻出版署批准,本报由周二刊改为周三刊。
1998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报》由周三刊改为周四刊。
1999年12月27日,《人民法院报》电子版正式出版。
2000年1月1日,《人民法院报》报正式改日报,网络版正式开通。
2011年1月1日,《人民法院报》创办“采风”、“*”、“综治”三个新周刊,形成报纸前四个版面为新闻版块、后四个版面为周刊版块的报道格局。
3、报社概况
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社有在编现职人员105人,另有合同制职工67人。在在编现职人员中,有采编业务人员69人,行政服务和广告发行人员3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90人,其中拥有博士、硕士人员39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6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9人。
4、办报宗旨
如今,《人民法院报》新一届党委编委秉持王胜俊院长提出的“服务大局,把握方向,弘扬正气,促进法治”的办报理念,坚持“立足法院,面向社会,贴近实际,办出特色”的办报方针,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报道人民司法工作的新成就、新经验,很好地发挥了司法宣传的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忠实地见证、记录并推动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人民司法事业大发展肩负着更大的责任与贡献。
5、影响
人民法院报
二十年矢志不渝,《人民法院报》与法治中国同行,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权威样本;
二十年开拓创新,《人民法院报》与传媒发展同步,成为中国法制传媒的骄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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