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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良

科普小知识2021-12-18 14: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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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良(1952~)曾用名汪永泉,北京人、大学学历,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原台长。2016年11月6日,北京广播电台原台长汪良受贿160余万元,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姓名:汪良

性别:男

民族:汉

1、艺术成绩

2006年因在广播行业出色的改革成就和卓越的管理业绩获中国新闻界最高奖——“长江韬奋系列奖”之“韬奋奖”。

发表、出版多篇论文、论著,达40余万字。社会职务有:中国播音主持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播音高级评委会委员、北京市播音高级评委会主任、北京市记协副主席、北京广播电视学会副会长兼播音、广播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传媒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书法院院长、北京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十七大代表。北京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汪良先生自幼习书,成年后尤喜郑板桥书法,曾用功研习。以书为画,大气磅礴。在多家报刊发表作品并出版个人书法集6本。其作品参加过荣宝斋、太平洋等著名拍卖公司的拍卖,并有多幅书法作品被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先生等多位海内外知名人士收藏。

2、个人办展

2007年7月15日,北京市文联、市书协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馆推出汪良书法展并召开研讨会。北京市政协主席阳安江,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赵长青,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黄承祥、张和平,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肖培,北京市文联党组书记朱明德,中国书协副主席林岫为开幕式剪彩。中国书协主席张海题写了展标。书法界及首都各界人士300余人出席开幕式。

此次展出的以行草为主体的130余幅汪良书法作品,是他的创作风貌展示。作为行政领导的汪良,数十载潜心研习书法艺术,深受黄山谷、王铎、傅山和郑板桥等书法大家的影响,尤钟情郑板桥书风,汪良自称自己的书体是“四分半书”,即行一分、草一分、浓一分、白一分、隶半分。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八开本《汪良书法作品集》同时与观众见面。开幕式后,举行了汪良书法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专业媒体资深人士客观评价了汪良的书艺成就。(文申)

3、展事致辞

“中日书法交流展”是北京书法院于2010年12月28日成立以来首次举办的展览。北京书法院是经北京市委宣传部批准成立的书法专业团体。本院以“组织学术研究,扶持创新探索,开展对外交流”为己任,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文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友好邻邦。中日文化有着深厚的渊源,两国人民有着相同的人文传承和审美追求。远在盛唐,王羲之等人的法帖摹本便传入东瀛,之后开启了中日书法交流的先声;特别是到了清代,中国著名学者、书法家杨守敬把一些碑拓墨迹带到日本开展交流;现、当代以来,中日两国书法互访往来频繁,促进了中国书法在日本的传播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伴随历史前进的脚步和中国书法申遗的成功,书法艺术已深入人心,成为两国人民之间文化交流、增进友谊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此次交流展将为进一步促进中日双方书法互访交流,推动书法向前发展,增进友谊产生很大的影响。(汪良发言 节录)

4、违纪违法

2015年7月27日,鉴于汪良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撤销汪良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2016年11月6日,北京广播电台原台长汪良受贿160余万元,被市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检方指控称,汪良利用职务便利,接受王某的请托,为王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谋取利益,为此,汪良多次收受王某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0余万元。去年4月,汪良被纪委查获归案。

庭审时,汪良对指控没有异议,也没有辩解。其代理人辩护称,王某送的100万元,系送给汪良女儿结婚的礼金,属于礼尚往来,不构成受贿;且汪良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认罪悔罪,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辩护人称100万元为礼金,但该数额明显超出正常的人情范围,且汪良在此前后,多次为王某的公司谋取利益,100万元与谋利事项之间有对应关系,符合权钱交易的特征。汪良在得知女儿收到100万元现金后,并未及时予以退还,事后还为掩盖犯罪事实与王某订立攻守同盟,将自己书画作品作价抵给王某,显然具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故意,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且数额巨大。鉴于汪良到案后如实交代全部罪行,系自首,真诚认罪悔罪,且退还全部受贿所得,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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