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信
黄宗信,1956年12月出生于宁夏中卫县,1982年毕业于宁夏大学,*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正厅级)等职务。2014年8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其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4年11月,给予其双开处分。
1、人物履历
1978年至1982年在宁夏大学物理系学习。
1982年至1984年在中卫中学任高中物理教师,并担任学校团委书记和中卫县团委常委。
1985年至1986年任石嘴山市委办公室秘书、秘书科党支部书记。
1986年至1989年在**党校上研究生。
1989年8月至1989年12月任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0年至1994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督查室副主任、正处级秘书。
1994年至1998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8年至2002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2002年至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3年被免去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2、人物事件
违纪调查
2014年8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公告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原主任黄宗信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侦查
2014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宗信(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双开处分
2014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委员、国资委原主任黄宗信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宗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接受礼品、礼金,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同意,报*纪委审议,并经**批准,决定给予黄宗信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罢免其三级人大代表职务;收缴黄宗信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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