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顺通
陈顺通,鄞县人,1895年出生于浙江宁波。民国初期一代船王。
1、人物简介
陈顺通
陈顺通,鄞县人,1895年出生于浙江宁波。民国初期一代船王。
陈顺通先生30年代在上海创立中威轮船公司,被称为“中国一代船王”。抗日战争前,中威轮船公司吨位拥有量在中国各大轮船公司的排行名列前茅,成为当时四大轮船公司之一。抗战爆发后,他把仅剩的2艘轮船都自沉航道,以阻止日寇的进攻。
二战期间,陈顺通的船被日本帝国海军征用后全部损失。这场官司在东京、上海两地的法院打了70年,2014年赔偿判决最后以中国船王陈顺通的后代获得40亿日元(约2.34亿元人民币)赔偿告终。
2、人物生平
1930年在上海开办了中威轮船公司,先后拥有“太平”、“源长”、“顺丰”、“新太平”等轮。
1937年8月,“源长”轮同其他10多艘轮船一起作为防御工事自沉于江阴要塞;
1939年6月为保卫宁波港,“太平”轮自沉于镇海招宝山下。陈顺通以全部船舶,破产而赴国难,表现了一位中国热血商人的民族大义。
3、人物事件
家族爆发巨款争夺战
2016年4月27日消息,二战期间,陈顺通的船被日本帝国海军征用后全部损失。这场官司在东京、上海两地的法院打了70年,2014年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战争赔偿判决,最后以中国船王陈顺通的后代获得40亿日元(约2.34亿元人民币)赔偿告终,但这项判决至今却仍未能执行,就因为一个最平常的原因:围绕如何分割这笔赔偿产生的家族争斗。
陈顺通之子陈乾康
二战结束后,中国等国家在与日本实现邦交正常化时,放弃了赔偿以换取日方的援助。在亚洲各国法院,遭遇入侵日军人身虐待的个人寻求赔偿时,几乎没有成功的先例。陈家的案子是个例外,因为在技术层面上,这是围绕20世纪30年代租船合同的条款发生的一起商业纠纷。
诉讼胜利并没有带来欢呼,反而在越来越多的陈氏后人及债权人中间播下了争执的种子。要求分割赔偿的起诉者包括一名债权人,此人声称陈顺通的孙子欠自己钱(此案已被驳回),另一人则声称自己是陈顺通的非婚生孙子。
同时,留在中国内地的陈氏家族分支威胁要质疑陈顺通几十年前留下的遗嘱。根据这份遗嘱,本案所有赔款均交由陈顺通长子的定居香港的后人。内地陈氏后人认为,这违反了女性后代平等分配财产的内地法律。
陈顺通曾孙陈中威说:“我们尊重法律程序。我们之前是原告,现在成了被告。我们赢了这件案子后,我们依法走程序,但这些人出现了。”
报道称,20年前在上海,陈顺通的遗嘱曾成功顶住质疑,但内地的陈氏家族分支正争取依据中国《继承法》重启本案。
内地陈氏后人代理律师、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江宪在谈及应适用什么法律时表示:“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法律问题。”是应该适用1949年以前的中华民国法律,还是现行的*法律?如果依照后者,家产应平等分配给男女继承人。
陈顺通的小儿子陈乾康从小在上海长大,他说:“因为中国强大了,我父亲租给日本人的船才最终获得赔偿。我相信现在更强大的法律体系也意味着,赔偿可以被平等分配。”
一些帮助其他中国公民寻求日本企业赔偿的活动人士和律师表示,陈家后人的赔偿争夺战与中威轮船公司最初的索赔一样不寻常。他们表示,其他索赔案件要求的金额要少得多,而且那些年长的原告们也没有这么多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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