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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

科普小知识2021-12-16 15: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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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这就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战略决策,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机制障碍,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1、最新表述


国企改革

2016年*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今明两年,要以改革促发展,坚决打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攻坚战,并在*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赋予地方更多国有企业改革自主权”。

2015年6月5日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同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成为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明确坚持深化改革、党的领导、依法治企、权责对等等基本原则,提出到2017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以及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等目标任务;从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了各个治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依据。

2017年6月26日上午,*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要对改制全流程加强监管,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17年9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国资委主任肖亚庆介绍了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情况:近五年来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继党*、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已出台了22个配套文件,形成了“1+N”政策体系,为改革打造了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的大框架。

2、文件精神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国企改革

*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现在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而当前国企改革只停留在对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的整体认识阶段,还没有细化到基于国有经济功能定位而对每家国企使命进行界定、进而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具体操作阶段,这难以实现“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目标。

未来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精细化分类改革”,我国国企改革与发展应该进入“分类改革与监管”的新时期。

经过多年的摸索,我国国有经济的功能被定位为弥补市场缺陷、巩固*制度的经济基础和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经济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行业、自然垄断行业、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经济这种整体定位,是十分科学的,既满足了市场经济共性要求,又满足了*市场经济*的特性要求。

但是,上述整体功能定位会造成具体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盈利性使命”与“公共政策性使命”的诉求冲突。一方面,国有企业要通过追求盈利性来保证自己的不断发展壮大,从而实现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要弥补市场缺陷,服务公共目标,这可能会要求牺牲盈利。

这会使得国有企业陷入两难的尴尬境界——不赚钱则无法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壮大国有经济的目标,赚了钱又被指责损害了市场公平和效率。

企业运行的逻辑是使命决定战略。实际上,正是由于国有企业使命存在矛盾,才引起了这些年国有企业行为出现偏差,一方面在传统制造业中过量的国有资本不断制造新的过剩产能,形成对非公资本的挤出;另一方面,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改善民生、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领域中,国有资本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必须给国有企业具体明确的使命定位,对国有企业进行具体分类,不同类型的企业应该承担国有经济的不同的功能定位。基于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明确将国有企业分为公共政策性、特定功能性和一般商业性企业三类。

一是公共政策性企业。主要是指处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的企业,具体行业包括教育、医疗卫生、公共设施服务业、社会福利保障业、基础技术服务业等。这类国有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承担公益目标。

第二类是特定功能性企业。主要是指处于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这类企业所处领域相对宽泛,具体包括军工、石油及天然气、石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而且这类领域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及战略变化可以变化,这类企业既需要充当国家政策手段,又需要追求盈利,以促进自身的发展壮大,从而发挥对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三类是一般商业性企业。这类企业是除了上述两类企业以外所有的现有企业,处于竞争性行业,与一般商业企业一样其生存和发展完全取决于市场竞争。

3、改革背景


国企改革

工业革命以来近代经济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我们所称的“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发展过程。当今西方的发达国家,在早期工业革命的推动下,由中世纪的封建经济制度逐步过渡到近现代的市场经济制度。

在这个过程中,尽管不同的国家由于历史背景不同呈现出过渡的差异。例如,由于国家介入程度的差别而有所谓的“美国式道路”和“德国式道路”的区分,但在总体上,*企业制度和主张*竞争、抵制国家过多干预的意识形态占主流地位,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具有“自然发育”的特点。

十月革命以后特别是二战以后相继走上*道路的一批国家,在其初期则采取了计划经济*。其中的一些国家,如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此前资本主义经济曾经获得过一定程度的发展,另一些国家如中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只是在局部地区有所发展,更大范围内则处在萌芽状态。

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初期和中期,这些国家曾有过工业和经济的高度增长,但*内部不可克服的矛盾,最终促使这些国家以不同的方式开始了向市场经济的“转型”。

4、重要意义


国企改革

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从总体上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对于建立*市场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制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发展*社会的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始终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国有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发展是硬道理。必须敏锐地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拓展发展空间,尽快形成国有企业的新优势。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最重要的是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和经营机制。

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有利于发展*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标准,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努力探索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在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上迈出新步伐。

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要同国力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努力开创改革、发展、稳定相互促进的新局面。

在“自然发育”的国家,市场的扩展显示了从商品市场到资本市场的轨迹。

为生产服务的金融制度虽然也在发展,但证券市场的兴起和大规模发展则直接受到大量融资和企业间购并需求的刺激。而我们属于“转型”国家,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工业基础,建立在有些领域已达到很高的、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竞争的水平,工厂制度不仅确立,而且具有较为系统的管理制度。

与“自然发育”不同的是,这些工厂不是在市场扩张的刺激下成长起来的,而主要依赖于*的计划安排。

所以,它们是“工厂”而不是“企业”。在这样一个起点上,如何实现这些工厂的市场化“转型”,“转型”中依据何种顺序和逻辑,就成为我们面对的问题。

商品市场的一个时期的发展,使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生了某些实质性变化,那种完全指靠国家吃饭过日子的企业已少见了(尽管不能说完全没有)。

对国有企业改革来说,商品市场所带来的变化给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了不可缺少的前提。这里我们关注的是前面述及的市场发展的顺序问题。

理论上可以假设资本市场先于商品市场发展,或者二者同步推进,但资本市场上的经营者很快将会发现企业不会按照市场需求生产和销售产品,不知道那些企业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获利,并成为优势企业,不知道企业重组中谁去兼并谁,也不知道哪些企业*是真正的而非冒牌的企业家。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市场能有什么样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

5、成就经验

成就

改革开放以前,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计划统一下达,资金统贷统还,物资统一调配,产品统收统销,就业统包统揽,盈亏都由国家负责,国有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方向,先后在国有企业推进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利润递增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点,调整了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利益主体地位,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和地方*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和制度。


国企改革

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大多数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逐步规范,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加快,国有企业管理*和经营机制发生深刻变化。国有企业改革给国有企业发展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上世纪90年代末,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国企仍大面积陷入困境。但今天,我国发展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公司、大集团,放开搞活了一批国有中小企业,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明显,为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企改革的成就突出表现为,国有资本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影响力、控制力不断提升。目前*企业80%以上的资产集中在国防、能源、通信、冶金、机械等行业,承担着我国近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所有的基础电信服务,发电量占全国的50%多,生产了全国超过60%的高附加值钢材、70%的水电设备、75%的火电设备。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优化,为科技创新资源向重点企业集中提供了条件,也大大提高了其辐射、带动能力。这些年来,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力度加大。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实施了股份制改制,央企60%以上的营业收入、80%以上的净利润集中在上市公司,40多家央企实现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的方式,国有企业广泛吸纳非国有的社会资本,扩大了国有经济的辐射范围,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对公共财政的贡献更为直接。尽管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下降,但始终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2007年起,国有企业开始向国家上缴红利,上缴比例稳步上调,目前累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约3000亿元。2012年,117家*企业实现利润1.3万亿元,上缴税金1.9万亿元。国有股权划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使人民群众拥有了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国资委统计,到2011年底,已有2119亿元的国有股权转让收益划归社保基金。*企业还划转到全国社保基金83.94亿股,为社保基金提供长期收益。

更重要的是,国有企业成为特殊时期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依托。2008年底到2009年中,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造成了很大冲击。面对严峻形势,国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保供电、保供气、保供油、保基础设施、保基本生活资料价格稳定、保就业,不计得失,展示了关键时期的社会担当。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芦山地震,*企业第一时间奔赴抗灾一线,抢修电网、通讯、交通设施,以最快速度打通“生命通道”。

经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开拓创新,也需要从过去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汲取好经验、好做法。一个经验是必须不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历程,本身就是一次次解放思想、理论创新、积极探索的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调整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采取扩权让利、承包经营、逐步放开市场与价格等多种方式,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试办经济特区到全方位对外开放,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竞争,使国有企业看到差距,激发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党的十五大提出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经济实施“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战略转变,使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逐步形成,为国有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经过改革脱困、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加强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等一系列积极探索,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有经济呈现出较强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还有一个经验是要始终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坚持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应该始终坚持的方向,国有企业改革也不例外。回首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从本质上讲,就是要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寻找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有效途径的过程。30多年间,国有企业从*行政机关的附属,逐步发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与经营者,并在国内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发展壮大,呈现出较强活力和竞争力,关键在于始终坚持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自主经营,通过市场竞争,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在市场化改革中,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是从*和机制上强化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强其市场化运作的适应力和自觉性。

6、重要成果

不论理论和政策上采取了何种“说法”,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从开始实际上就是“市场导向”的。改革之初,企业对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按什么价格出售无法自主决定,国家计划“管得过多,统得过死”,被当成是企业*上的一大弊端而需要改变,因而要求企业“面对市场组织生产”。

企业首先进入的是商品市场,在商品市场中则首先进入的是消费品市场。决非偶然的是,价格改革构成了80年代经济改革的重点,首先得以放开的是大多数消费品价格,尔后通过“双轨制”的调放结合,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又放开了大多数投资品价格。中国国有企业首先经受了商品市场的竞争洗礼,产生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1、明确并初步学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2、刺激了供给增加和买方市场的形成。

3、产品和企业的分化加快,一批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脱颖而出。

4、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企业家。

7、改革矛盾

简介

在商品市场取得重要进展、解决了一些问题的同时,它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则越来越显而易见。这些问题有些是根源于传统*的老问题,在新的形势下趋于明朗和尖锐,有些是随着商品市场发展而引出的新问题。

概括地说,它们集中表现为如下几个重要矛盾。

矛盾一

第一个矛盾是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与市场竞争对所有者作用要求提高之间的矛盾。所谓“所有者虚置”不是说没有法律上和形式上的所有者,而是指这样的“所有者”不能切实负起应有的责任。这是传统*遗留下来的老问题,但在市场竞争趋于激烈的新环境下,对所有者的要求提高了,所有者的“质量”不同,企业竞争的后果便会有大的差别。

这一点经常被用来解释国有企业经营不善、持续亏损等现象。分析近年来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原因,人们甚至有理由对国有企业的*是否存在明确的盈利动机表示很深的怀疑。这是一方面的情况。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公有企业的治理结构、经营者的行为呈现出复杂状态。在企业扩权的背景下,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从差到好的老企业,改革以来“从无到有”的“新国企”,高层经营者实际上掌握了大部分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

这些人已不同于改革前的企业经理人员,也不同于西方国家老一代企业家打下*后雇佣的支薪经理,他们不同程度上具有创业者的性质,对他们掌握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人们似乎多少持一种默认态度,认为“人家搞起来的企业,应该有一份合法权益”。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经营者已是某种程度上的“风险承担者”。但现有的正式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并不全部承认并保护他们这种事实上的权利。与此同时,市场化过程使企业经营者损害法律上的所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如职工)的利益,有了比计划经济时期大得多的空间,从在职消费到转移资产都可能发生。

于是,合理的不承认,非法的管不住,经营者行为陷入了矛盾、扭曲的状态,确实有人完全是“吃”、“挖”公有制,也有人是“正路”不通而走“邪路”的。公有制的所有权可能落不到实处,经营者作为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的所有权从来都是实实在在的,如果既有制度不承认、不保护它,它就会以与既有制度相冲突的方式表现出来。

近年来一些知名企业家“出事”,以及普遍存在的“穷庙富和尚”现象,仅仅用个人品质显然是无法解释的。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应有更切合实际的说明。无论如何,我们面临着一个能否创造出有利于企业家稳定、长期发展的制度环境的问题。

矛盾二

第二个矛盾是国有资本事实上的部门、地区所有与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之间的矛盾。国有资本名义上或法律上归国家所有,大多数实际上是部门、地区所有,已是不争的事实。在非市场化的环境中,国有资本要有运营的实际可能性,“条块分割”是无法避免的选择。对“条块分割”的弊端,已有诸多分析,如人为割断生产经营内在联系、重复建设和地区*等。

在企业规模扩大、分化加剧的新形势下,“条块所有”至少又带来了两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条条”和“块块”越来越难以对迅速扩张的优势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特别是直接融资的支持,同时对在竞争中失败的劣势企业越来越难以在自己的行政*范围内予以消化。

二是“条条”和“块块”在自己的行政范围内越来越难以提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称职的企业家人才。撇开其他问题不论,这意味着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原有的所有者在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上都出现了“短缺”。如果说西方国家曾存在私人、家族及合伙人资本占有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的话,我们的经济中目前也出现了明显的“条块所有”与生产和资本经营日益社会化之间的矛盾。

这两种情况虽然在具体国情和所有制性质上有很大差别,但所有制形式的封闭性和狭隘性上却有类似之处。在西方国家,矛盾一定程度上通过企业股权结构的“公开化”、“社会化”,即通过对外扩股包括企业上市加以缓解的。我们所面临的“条块所有”所带来的矛盾,也需要而且只能通过股权结构的开放和流动得到解决。

股权结构变化深层意义

股权结构的这种变化有着更深一层的意义,即为政企分开问题的解决提供必要条件。对此依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得到理解。西方国家的所有者职能与部分经营者职能的分离,虽然不排除股权依然封闭状态下雇佣职业经理的情况,但多数是在股权“公开化”以后出现的。

“公开化”一方面使企业的股权不再等同于(一般应大于)原有所有者的股权,另一方面由于有了多个所有者,使所有者(投资者)能够相互竞争和流动,形成了资本市场,以及在资本市场上产生的便于所有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的基本信息。这些变化都使所有者和经营者职能的分离成为可能。

对我们所面对的政企分开问题而言,在坚持国有制的前提下,*作为事实上的所有者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在*之外寻找其他国有所有者是徒劳的。但是,如果一个企业只有一个作为所有者的*部门,而且这种隶属关系有着很长的“历史性”,要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职能分离意义上的政企分开将是很难的。积极的变化只有当引入了新的所有者,而且新老所有者具备了流动性,并且能够以某种方式提供关于企业经营状况信息时才能开始。

矛盾三

第三个矛盾是国有经济战线拉得过长与随着市场竞争的扩展而出现的“市场失效”问题之间的矛盾。准确地说,在改革前和改革初期,这个矛盾不可能突出,甚至不足以成为问题,因为当国有经济一统天下时,不存在其“战线过长”的问题,当市场经济未得到大的发展时,也不可能存在“市场失效”的问题。

这个矛盾一旦突出起来,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市场经济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近来强调国有经济缩短战线、调整结构,就是以市场经济在我国的资源配置中开始发生基础性作用,特别是竞争性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为背景的。

在这一背景下,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并无确定的优势可言,虽然也可以找出具有竞争力、表现优秀的国有企业,但大多数企业却陷入困境。在另一方面,仅靠市场力量管不了、管不好和不愿管的事情大量增加,矛盾逐渐突出,如何把有限的国有经济资源按照优先顺序转移到最需要从而也是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去,就成为紧迫的问题。

国有经济的这种战略性调整所涉及的是国有经济在新*中的“定位”问题。近年来在国有经济问题上存在着强调“产权改革”、强调经营者作用和强调建立竞争性环境等不同的观察角度,彼此有一些争论。

在“产权改革”论那里,或明或暗地遵循了“公家的东西不可能像私人的东西那样受到关心和爱护”这样一条简单、朴实的逻辑,其结论的倾向性也是较为清楚的。强调经营者作用的论者则考虑到近现代企业中职业经理阶层出现且重要性上升的趋向,近来又受到人力资本理论和中国实践经验的支持。

重视竞争性环境的观点则认为最重要的是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以获得评价企业业绩的充分信息。对同一问题从诸多角度开展讨论,对问题本身的理解无疑是有益的,同时也表明了问题的复杂性。对强调产权改革者来说,需要对这样一个事实提出解释,即在最崇尚私人资本、最“*放任”的国家,如美国,也都存在着一块“国家资本”或“社会资本”。

对强调经营者作用的人来说,需要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代理成本普遍高于非国有企业的现象作出解释,而且将会发现重组后的国有经济经营者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经营者。对强调竞争性环境者来说,也将会发现重组后的国有资本大部分并不处于竞争性领域。

如果继续用一般的产权和企业理论来分析国有经济问题,将难以摆脱逻辑上的困境,因为其隐含的前提是把国有企业仍然当成一般意义上的企业。

显然,对立足于解决“市场失效”问题、大部分将处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来说,或者说实行战略性重组的国有经济来说,需要一组更切合实际的理论,其中包括国家理论、外部性理论、*管制理论等,以对问题本身提出更好的说明。

矛盾特征

上面述及的三个矛盾相互交织,不完全处于一个层次,但仍然可以由统一的逻辑加以解释。不难理解,第三个矛盾是基本的,它需要通过国有经济的职能转换和战略重心的大幅度调整才能解决,其结果很可能是多数或大多数国有资本将会转入非竞争性领域。在理论上则要求摆脱把国有资本参与的企业看成一般企业的局限。

对由于种种原因,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处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来说(尽管随着时间推移这部分国有资本将呈现递减趋势),第一个和第二个矛盾是无法回避而且必须解决的,其基本途径是在引入资本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其核心是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机制。

其次,上述三个矛盾的出现和解决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或者说只有当转轨“转”的一定程度后才会发生。如果没有商品市场的发展,这些矛盾或者缺少发生的依据,或者虽然存在但不会尖锐。

也就是说,商品市场在解决了一些问题以后又提出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商品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必须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这样我们对前面提出的问题就有了答案: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同样遵循了由商品市场到资本市场的顺序,这一点完全是由市场化进程的内在逻辑决定的。

8、面临问题

简介

从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的角度看,国企改革期待资本市场解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国企改革

经济收缩战线

第一,支持国有经济收缩战线,重点是从竞争性领域的退出。当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目标确定以后,也就是国有资本在某些领域“要不要退出”的问题确定以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退出”。

我们不排除某些国有资本直接以实物形态上改变用途的方式“退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资产专用性存在,首先要解决国有资本变现即由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的问题,否则仍然无法实现“退出”。

例如,国有资本要从一个纺织厂退出,该厂的机器设备、厂房、存货等显然不适合国有资本新用途的需要,所以首先要适当的交易者,通过拍卖、股权转让等方式将国有资本变现,而且在变现的过程中应给出合理的价格,不能发生低估国有资本的问题,这就需要有一个资本市场,通过这个市场解决国有资本退出过程中的“寻找交易者”、“定价”、“变现”、“转让”等问题。

企业组织结构合理化

第二,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核心是大企业的成长和新分工协作体系的形成。近年来出现的产品和企业两极分化,将导致两个重要结果。

一个结果是大企业的成长,特别是一批按照国际水准衡量的大企业的逐步形成。商品市场的竞争胜利,给企业“长大”在生产、技术、销售、管理、品牌诸方面打下了一个初步基础,但没有资本市场的支持,企业扩展的速度将相对缓慢,有的企业可能就停滞于既有水准。国际上知名的大企业大都有良好的金融支持系统,比如几乎都是上市公司。

这一点也可解释在发达国家上市公司通常只占公司总数的很小比例(如千分之一、二),但大公司却很少不是上市公司的。另一个结果是占到企业总量多数的、在竞争中失败或至少未占到优势的企业,将与大企业之间有一个分工协作关系重新组合的过程。

新的分工协作关系包括横向关联(如成为大企业生产体系中的最终产品生产者)、纵向关联(如原材料、另部件供应商,产品推销商)以及混合关联(如跨行业纳入大企业多元化的经营结构)等。现在有一种值得注意的倾向,就是对中小企业持一种蔑视态度,认为这些企业,没有规模优势,因而没有竞争力和发展前途。其实,在合理的经济体系中,大中小企业有适宜的比例关系,大多数企业仍然是中小企业。

至于“规模经济”问题,按照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得到大量实证经验支持的观点,所有在竞争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的企业,都有其规模上的合理性。

我们过去的问题主要并不在于存在大量的中小企业,而在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缺少有效率的联系,如一个行业中大中小企业都生产最终产品。在这种状况下,出路只能是通过收购、兼并、破产、托管等方式重建大中小企业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市场不仅是不可缺少的,而且是最具优势的。

企业产权制度

第三,有助于企业产权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中一系列基本问题的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改革的目标已明确,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人们往往注重组织结构的变化,追求组织形态上与国际经验的相似性,如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经理组成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国有股本的持股机构等,而容易忽略作为其基础的资本市场的作用。

然而,离开了资本市场,产权边界的确定、股东作用的发挥、对经理阶层的监督、经营业绩的评价等都根本性的解决办法。以人们谈论很多的产权问题为例,如果缺少资本市场上的“交易”,资产的价格将无从确定,产权的价值边界也不可能清晰。

其次,在存在市场交易的条件下,资产将向对其评价高的主体流动,进而产生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结果。如果不出现由于流动而产生的效率改进,所谓的“产权明晰”也不会有多大意义了。

尽管我们无法断言有了发育良好的资本市场,长期困扰我们的产权和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的诸多难题一定能够解决(可能需要其他条件的配合),但若没有资本市场的作用,这些难题肯定是无法解决的。

如果说十几年来产品市场的发展使国企经济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并且推动了*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而对前面分析过的诸多矛盾的解决,将使我国国企*转轨发生一个质的进步,从一定角度看,它将意味着我国*市场经济*框架的基本确立。

9、员工持股

2015年2月,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意味着员工持股将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部分央企中进行试点。


国企改革

“员工持股是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形式,比较敏感,不会贸然推开,原则上是先试点后推开。”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员工持股一方面要调动积极性,另一方面必须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行员工持股,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并动态调整,有进有退,试点先行、稳定推进。

该人士指出,人力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适宜引入员工持股,垄断性、政策性领域的企业则不宜引入员工持股。企业进行员工持股应具备规范化治理结构、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和竞争性的业务领域三个条件。对于持股的员工范围,应鼓励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不能搞全员持股和平均持股,不能搞MBO,同时,要防止利益输送。持股比例方面,在员工持股总比例占企业股比的多少以及个人持股的总比例都应有严格规定。

“员工持股试点应该很快就会提到日程中来,对于员工持股试点单位的确定,由于员工持股本身属于混合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原来四项改革试点中两家试点混改的企业有望推行员工持股,此外也有可能新增加一批企业进行试点。”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20日,沪深两市近7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员工持股计划,其中不乏多家国企上市公司。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员工持股计划使核心人员更紧密地与股东、公司的利益保持一致,更好地推动股东价值提升。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特别是涉及国家安全及非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来说,员工持股计划更是重要“混改”手段,将激发国企经营活力,提升盈利能力与同行业民企看齐。

10、政策进展

30个省市细化国企改革方案

2016年11月10日消息,随着国企改革配套方案接连下发,地方国资国企改革进程也在持续加快。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包括山东、江西、重庆等30个省市制定相关细化方案。而2016年下半年以来,上海、北京、深圳地方国企改革更是全面加速,走在地方国企改革进程的前列。


国企改革

据了解,2016年11月1日,上海市政协开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年末专题考察。上海将继续提升国资国企的活力,聚焦整体上市公司,推进市管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探索市值管理,运作“上海国企ETF基金”,筹建不良资产处置平台,促进国资合理流动。

不仅如此,上海国企板块最近更是动作频频。不论是老牌化工企业华谊集团旗下三爱富的卖壳、城投控股吸收合并阳晨B并分立上市获批,还是浦东新区国资委旗下浦东科投一年内收三壳,都显示出上海国企改革持续推进的态势。

而作为地方国企改革中的另一个“排头兵”,北京市国企改革进程同样亮点纷呈。据悉,北京市已形成全面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共出台政策“1+18”项,改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北京正积极研究制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模式;研究制定职业经理人、薪酬分配差异化、分类收缴国有资本收益等多项改革试点方案,力争尽快启动。

而在2016年11月3日至11月4日期间,京津冀地方国资国企召开“改革、合作、共赢”主题研讨会,深入交流三地国资国企改革经验举措,并以此为契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除此之外,深圳市在推进国企改革进程中同样大步前行。2016年7月4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台《深圳市国资委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这也是全国国资系统首个促进国企创新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随后,深圳市于2016年8月10日发布的《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促转型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推动国企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1500亿元混合型并购基金的作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以并购重组方式培育大型企业集团;2016年11月2日,深圳市通过《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方案》,强调深圳国企不能思想僵化、故步自封,要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找准自身定位,敢闯敢试,大刀阔斧推动国企改革。

国企混改试点有望年内落地


国企改革

2016年11月22日消息,近期国资委将召开会议通报央企改革试点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业内人士指出,年初国资委披露的国企“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时间节点临近,从近期相关部委表态来看,混改具体试点对象有望年内明确,石油天然气、铁路、军工领域的混改值得期待。

从近期政策动态来看,垄断领域混改箭在弦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选择了7家企业或项目,开展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近期,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目前正组织审议批复试点方案。此前,发改委已明确东航集团、联通集团、南方电网、哈电集团、中国核建、中国船舶等*企业列入第一批混改试点。

中国联通副总经理姜正新2016年11月3日表示,中国联通混改方案仍在商讨阶段,具体何时进行、选择哪些企业仍无定论。联通在合作伙伴选择方面将选择业务互补性强的合作方进行合作,这将有助于联通及合作伙伴业务快速发展。

“中国联通混改试点方案一旦落地,将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七大垄断领域混改也将提速。”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过去一直在商业竞争类进行,现在在垄断领域有所突破是各方热切期盼的,随着国企利润下滑形成倒逼效应,顶层设计方案和地方实施细则的公布及混改被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三方面的动力有望使得混改深入推进。

国企高管市场化选聘细则将出


国企改革

2016年12月5日消息,从国资委获悉,《关于开展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由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有望年内出台。下一步,国资委将从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一级企业(不含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中再选择3至5家开展试点。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央企、国企的“一把手”或更多地从市场中产生,同时国企高管薪酬将与其选聘方式挂钩,即*任命的由*定价,市场选拔的由市场定价。

据了解,与传统国有企业人事制度不同的是,市场化选聘的人才将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其薪酬将直接与考核结果挂钩,并充分体现“市场化来、市场化去”的原则。

权威人士透露,国资委将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的*机制,包括什么样的职业经理人是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如何鉴定其资质资格,他们的业绩如何评价,薪酬如何确定等。

上述人士称,随着相关的*机制建立起来,更多的央企国企的一把手将从市场中招聘,本次试点扩围的主要目标是,强化董事会功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董事会、经理层由过去的“同纸任命”改为分层管理,形成分类分层的企业*员管理*,有效解决经营管理者“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严格聘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实行市场化退出。”上述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