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
携号转网:也称作号码可携带、移机不改号,就是一家移动电信运营商的,如持有139号码的手机用户,转入中国电信网或中国联通网,享受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提供的电信运营服务。携号转网主要包括固定号码携带和移动号码携带两种。号码携带有助于扶持新运营商,促使新运营商快速进入市场。实施携号转网被认为是能使消费者、国家和电信行业三者都受益的举措。号码携带既有利于消费者,也有利于优化市场结构,通过市场的管制措施,实现有效竞争,提高消费者福利。对消费者来说,号码携带可以减少用户的转网成本。对国家来说,号码携带能节约号码资源。号码携带可以打破现有电信运营商的优势地位,从而促进市场竞争,优化市场结构。实施号码携带后,号码资源通常由第三方集中管理,也节约了社会资源。2010年底,中国开始携号转网试点。
中文名:携号转网
包括:固定号码携带和移动号码携带
目的:节约资源
类属:通信
1、实施情况
国内实施
2006年10月,原信息产业部发布了630号文件《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该文件又被业界称为“携号转套餐”或“携号转品牌”政策。政策颁布后,各省市运营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或分阶段执行或全面执行。从执行的情况来看,用户在运营商开始实施的3-6个月内,对该政策表现出了相当大的热情,特别是大量25岁以下的年轻人充当了早期采用者的角色,转换套餐的意愿比较强烈。随着转套餐的需求得到释放,6个月后转套餐用户的比例明显下降。
由于“携号转套餐”政策规定适用的对象是“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的用户,这并不是一个要求全网统一的政策,而是可以在各地移动网内实施,对于移动运营商来说并不存在非对称管制的问题;再加上运营商普遍采取谨慎宣传、分阶段执行的策略,因此“携号转套餐”政策的实施实际上对移动运营商来说,影响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大。尽管携号转品牌将会打通低端用户和高端用户之间的消费平台,存量用户市场的收入会受到短期波动影响,但是携号转品牌为运营商提升品牌的纯度,突出品牌的显性化带来新的机遇。通过优化套餐,区隔更显性的用户细分市场,反而会帮助运营商巩固存量市场,同时也增强套餐对新增用户的吸引力。
从国外携号转网的实践经验来看,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管制机构以及运营商都希望政策能够紧密地切合电信市场发展实际,通过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来逐步实现。此外,携号转网涉及到技术改造升级、运营商的成本利益分成等多个方面,需要采取渐进的方式来逐步实现。同时,中国《电信法征求意见稿》中针对“携号转网”已经有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情况下,运营商要承担该义务”。所以,中国“携号转套餐”政策被认为是“准携号转网”政策,被看作是携号转网政策启动的第一步。
2010年11月22日,工信部在天津、海南启动第一批携号转网试点。
2014年9月20日,第二批携号转网试点终于在江西、湖北、云南落地。
根据国际电联的统计数据,2015年全球将有75亿移动电话用户。而据媒体统计全球有70多个国家已经实施了携号转网,相当于涉及40亿的用户所在地区已经实施了携号转网。
2017年携号转网仍只是处于试点阶段,携号转网迟迟没有普及推广开来。现又有消息称,我国将开展“异网漫游”试点,用户可在保持号码不变、归属运营商不变的情况下,使用其他运营商的网络。打比方来说,在联通信号弱、移动信号强的区域,联通用户可使用移动的网络。对于用户来说,异网漫游如果能成为现实,自然是好事。但是,有了携号转网的“前车之鉴”,异网漫游的前景如何实在难料。
2017年8月,工信部在一份“十三五规划纲要”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在2020年全国范围内推行携号转网服务。
国外实施
出自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号码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考虑,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实施了携号转网政策。携号转网从形式上分为两大类:固定号码携号转网和移动号码携号转网。固定号码携号转网是指用户在固网运营商之间携号转网,移动号码携号转网是指用户在移动运营商之间携号转网。由于大多数国家固网和移动网之间的编号方式不同,除美国外,其他国家的用户无法在固网运营商和移动运营商之间实现号码携带。在实行携号转网的国家和地区中,将近1/4的国家在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市场都实行号码携带,而且移动号码携带是各国实施携号转网政策的重点,许多国家甚至不提供固定号码携号转网而直接实施移动号码携号转网。由于我国移动通信市场竞争激烈,因此很有可能先在移动通信领域实施携号转网政策。从国外携号转告网政策的实施经验来看,可总结出以下四个特点。
转网的前提
绝大部分的国家在实施号码携带时其移动电话的普及率已经比较高。除了英国和新加坡在25%左右之外,其他国家实施时的普及率已经超过40%,普遍在6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100%,在这种情况下推出移动号码携号转网可以减少对号码资源的浪费。
难度较大
携号转网政策的出台往往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美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美国早在1996年颁布的《电信法》中就提到了号码携带业务。2002年11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宣布将要引入移动号码携带,要求运营商针对号码携带业务的引入及实施费用进行估算,此项决定遭到了移动运营商的联合反对。经过多年周旋,携号转网业务于2003年11月24日才开始实施,从立法到实施历时七年。
政策效果
携号转网业务收费的高低,对携号转网政策的实施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对多国移动号码携带的收费与业务使用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研究后发现,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51。两者不存在严格的负相关关系,但仍然存在业务收费越高,业务使用率越低的趋势。
影响积极性
除了办理费用,业务办理时长也影响用户办理携号转网业务的积极性。与收费类似,号码携带的业务使用率与办理时长并不存在严格的负相关关系,但整体趋势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即办理时长越短,用户使用率越高。
携号转网试点
自2009年开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的规划指导下,我国在天津、海南两地开始筹备实施携号转网试点,准备已久的携号转网工作已有大的突破。天津、海南于2010年11月22日零时正式实行携号转网。据悉,为照顾中国移动的TD-SCDMA既有用户不离网,政策规定,天津、海南两地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2G、3G用户和中国移动的2G用户可以携带号码转移到中国移动的TD-SCDMA网上,中国移动的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不能携带号码转移到其它网络。
携号转网
不同的是,在天津,实行双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2G、3G用户和中国移动的2G用户相互之间可以携号转网。而在海南则执行单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移动的2G用户可以携带号码转移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2G用户则不可以携号转至中国移动2G网络。无论哪种情况均需经过转出的运营商确认,以便核实没有欠费或合约计划未到期等各种情况。
在海南单向携号转网经过三年多时间试验获得肯定的基础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批准海南携号转网试验由“单向”转为“双向”,即由原来的只能从中国移动转向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变为可在三家运营商之间*选择转网。从2014年5月17日开始,海南省正式向用户提供双向号码携转业务试验,海南电信、海南移动、海南联通移动网用户均可*携号转到海南省本地其他运营商网络。
2、影响
携号转网政策实施对运营商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实施的携号转网政策是双向互转的对称性管制政策,还是单向可转的非对称性管制政策。双向互转的对称性管制政策是指一个移动运营商的用户可以保持号码不变的前提下,转入另一个运营商的网络,同时另一个运营商的用户也可以对等的转入该运营商。欧美运营商实施的携号转网政策都是双向互转的对称性管制政策。而单向可转的非对称性管制政策是指一个运营的用户可以不受限制的转入另一个运营商,而另一个运营商的用户要转入该运营商,会受到限制。韩国针对SKT实施的携号转网政策就是非对称管制的携号转网政策。经过行业重组后,在通信市场将存在三家通信运营商,如果我国实施双向互转的对称性携号转网管制政策,将对三大运营商产生普遍的影响。另外基于各个运营商现有资费的差异,如果用户选择携号转网,那么其归属于原有运营商上面的话费余额将不能实现转存,该部分话费将直接做失效处理。这样的做法,势必对部分高端用户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转网前就需要斟酌再三了。
携号转网
通信资费下降
携号转网实施后在网络质量相当的情况下,价格更便宜的运营商将会在市场上胜出,为了争夺客户,运营商将会竖起价格战的大旗争夺用户。引入携号转网政策后,英国每月签约电话资费指数下降3%,包括预付费业务在内的所有移动电话资费指数下降近5%;美国的T-Mobile也下调了某业务套餐的价格,调整幅度高达33%。可见中国运营商实施携号转网后,资费下降将是不可避免。
运营商付出更多
为了降低用户离网的影响,运营商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成本在提高服务能力上。例如携号转网政策实施四年给美国移动运营商带来200亿美元的成本,光是维护费用每年就在5亿美元以上。为了稳定用户韩国SKT花费了4778亿韩元的营销费用。可以预见,运营商为保有用户,在维护和营销方面的费用将会增加。
产生考验
携号转网的实施需要运营商对现有网络、用户数据库和计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必然会增加网络运营成本。如果应对不好,将可能会出现日本软银因大量用户蜂拥而至导致电脑系统陷入瘫痪,不得不在五天后宣布暂停接纳新用户的情况。
市场优势
重组后的中国移动在移动通信领域的领先优势短期内估计变化不大,实施双向对等的携号转网政策,它依然可以通过其相对的质量优势,在新增用户市场上占有很大的份额,通过其庞大的用户资源保证收入持续高增长。美国通信市场和芬兰移动通信市场格局在实施两年多携号转网后变化不大就是佐证。在中国空前强大的中国移动拥有现金流上的优势,进一步做大市场也不是不可能。如果实施非对称的携号转网政策,势必会对市场上优势明显的中国移动产生重大影响,而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在移动通信市场上的弱势运营商可能得到不同程度的扶持。单向携号转网政策实施起来,对不同运营商的影响差异比较大。
对于中国移动来说,作为主导运营商,如果实行类似针对SKT那样的非对称管制,市场占有率和收入增长率等运营指标首先将会出现下降,达到*的管控目标后相关指标趋于稳定。可能会出现类似韩国主导运营商SKT出现的情况,在非对称管制实施的前6个月,用户出现大量离网,市场占有率下降,进而使其收入增长率下降,直至管制政策由单向携号转网过渡到双向携号转网。
对于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而言,非主导运营商实施非对称管制的单向携号转网,则是利大于弊。尽管同样会面临运营成本增加、利润空间缩小等问题,但是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可以利用单向非对称管制期间的机会,争夺中国移动的用户,扩大市场份额。它们可以像韩国的LGT和KTF那样,通过优惠的资费手段,在双向携号转网实施前,提升市场份额。
3、面临难点
重组是手段不是目的,电信市场真正形成竞争格局,还需要*进一步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行业重组后,携号转网政策被认为是进一步推动电信业有效竞争和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工具,再次成为行业关注的热点。然而号码可携带最后是否能够实施,可能还会是一个较长争议的过程。就中国而言,实施号码携带还有以下几个难点问题需要解决。
时机的选择国外实施携号转网政策的前提是移动电话普及率普遍都达到60%以上,而中国2007年底的移动电话普及率为41.6%,离普及率60%还有一定差距。尽管也有国家的普及率在40%以下,就实施了携号转网政策,但是这些国家移动用户数规模都不大,与中国数以亿计的移动用户规模,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国情有很大的差别。因此,从中国的移动普及率来看,还不是实施的时机。同时,通信行业的重组才刚开始,三大运营商人事和资产调整后,市场的竞争实力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基于新的竞争基础和可以预见的3G牌照发放格局,实现“形成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的改革目标,促进行业的充分竞争不是说没有可能。在重组后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还没有显现出来的时候,实施携号转网政策可能还为时过早。
*据2011年1月26日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净增1.12亿户,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8.59亿,普及率达到64.4部/百人,比上年年底提高8.1个百分点,是固定电话普及率的3倍左右。
技术实现难度
实施号码携带,用户的数据库需要调整,对维护工作要求比较高,转网用户的数据修改和更新要求具有很高的及时性和统一性。根据用户改变自身网络接入商的选择,需要对其数据记录进行修改,并提供新的接入路径。这使得运营商实施携号转网政策不仅需要进行技术准备、数据库建设、网络改造,需要添加相应的设备并对现有设备进行扩容和改造,还需要解决好计费、号码查询和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技术方面的实现都需要巨大的投资,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正如飞象网CEO项立刚所说:“携号转网是一种十年前有效解决竞争的办法,今天价值已经不大,基本上不看好,因为用户都用双枪解决了问题。当然经过数年试点0.27的转网率,说明用户并不真的需要,而且浪费了巨大社会资源,满足极少数人需要,应该停止这项工作。”
原信产部要求移动运营商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携号转套餐”政策,但是各地运营商由于支撑系统的能力差别较大,不同的计费和经营分析系统的融合具有一定的难度,使得很多运营商全面实施该政策的时间表推迟了两年的时间。考虑到我国移动电话用户的巨大数量,实施号码携带势必对用户信息数据库的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4、现状
2009年开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划指导下,我国在天津、海南两地开始筹备实施携号转网试点。2014年9月,工信部要求三大运营商正式在湖北、云南、江西三省启动携号转网服务。携号转网业务试点范围从天津、海南扩大至5个省份。
“携号转网”呼吁已久,但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中移动高层表示,目前已陆续在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五省市试点“携号转网”,这被不少媒体解读为要推行全国性的“携号转网”的前兆。目前,为了吸引更多用户,不少平台都在简化用户登录和消费的门槛。手机号码“捆绑”微信、支付宝、美团等各类App已成常态,而用手机号码作为登录账号,以及用手机动态验证码作为登录密码,是商家的常用手段。但对用户来说,随之而来的难题是,一旦更换号码,就会遇到诸多不便。
从用户的角度看,每次换手机号都得一一解除与App、银行卡的捆绑,操作麻烦。况且,用户在换了手机号码之后,无法再接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就无法登录手机号码绑定的网站,有可能会留下安全隐患。如果能够实现“携号转网”,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但遗憾的是,该项业务一直被搁浅。一开始,“携号转网”也曾备受期待。当时大量用户希望无需换号即可更换运营商,中国电信、联通也希望借机从占据70%市场份额的中移动手中抢夺用户,而工信部则可以实现“维护消费者利益”、“平衡市场格局”的双丰收。
2008年,工信部向天津、深圳下发“号码可携带”文件。但直到2010年11月22日,工信部才正式启动携号转网试点,之后试点地区又变更为天津和海南。然而6年过去了,如今消费者的手机号依旧被“捆绑”,说好的携号转网慢慢被“遗忘”了。“携号转网”遭受冷遇的主要原因还是在运营商身上。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报告曾直白地指出,用户携号转网申请成功率并不高,原因是运营商为避免用户流失,通过技术手段人为设置各种门槛,阻止用户携出。
某运营商曾公布自家“携号转网”条件,具体规定是:申请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申请人与携出方已结清申请日当月账单外费用;申请人与携出方签订有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申请人应与携出方解除在网约定期限限制;号码携带可能影响与携出号码相关联的号码付费或资费套餐使用的,申请人应事先在携出方办理相关业务变更;两次号码携带时间间隔至少为120天。由于条件苛刻,不少用户最终放弃。网上曾经流传一个吐槽:要成功携号转网需要30多个程序。而目前运营商普遍的规定是,手机号码只有“*身”才能办理转网,很多合约机、绑定电话等都不可以随意转网。另外,在技术方面运营商也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用户之前绑定的银行、微信、支付宝、滴滴打车等信息,转网之后会全部瘫痪。其实运营商要解决这些问题并不难,但就是迟迟未见行动。
在种种“阻挠”之下,用户的转网意愿自然降低了。况且,对于不少用户来说,携号转网的主要原因是某运营商的套餐价格、服务水平、网络质量不如另外的运营商。但目前三大运营商均设置了不同的套餐选择,价格上差别越来越小,网络质量和服务水平并没有显著的差异。再加上“携号转网”的成功率并不高,也有很多人转网之后遇到了太多的麻烦却无法重新返回原来的网络。“携号转网”的口号就这样喊了多年,但实际上仍停留在“原地”。要等运营商兑现承诺恐怕还需一段时日。毕竟连迫在眉睫的“流量不清零”都能一拖再拖,“携号转网”目前应该并不在运营商的议程上。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6月底,开展携号转网试点的五省(市)共有超过45万用户使用了号码携带服务。其中,中国电信携入16.8万,携出6.6万;中国移动携入16.2万,携出25万;中国联通携入14.7万,携出16.1万。综合来看,转入中国电信网络的用户最多,而中国移动的用户流失率最高。
5、实例分析
市场变化
日本自2006年10月24日起实施移动号码可携制度,即移动用户不改变电话号码即可更换移动运营商的带号转网制度。在日本登记转网的手续并不复杂,无论NTTDoCoMo还是KDDI、软银的移动用户,退网手续费一律为2,100日元,而转入则均免收手续费。但是,由于日本移动用户的手机绑定了邮件地址,而邮件地址不能随之转网,所以转网时用户需更换手机终端。另外PHS手机因技术、资费等原因,未被纳入移动号码可携制度。*推行号码可携制度,旨在促进竞争,减低资费,使业务多样化,将实施竞争政策的益处惠及全体消费者。
日本移动市场在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前后,市场集中度(HHI)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实施该制度后,市场集中度逐渐下降,促进了移动运营商间的竞争。又因用户净增数的变化,使运营商间的竞争更为活跃。该制度的实施使解约率从引入制度前的最低水平转为上升趋势。
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后,尽管市场占有率处于第一位的NTTDoCoMo其位置没有改变,但市场占有率逐渐在减少,因此移动市场的市场集中度(HHI)也随之降低,即从2005年6月高峰期的4161降至2007年3月4080。由此可以看出,号码可携制度促进了运营商间的竞争。
在引入移动号码可携制度前,移动用户净增长处于平稳状态。引入移动号码可携制度后,2006年10月起用户净增数发生了很大变化,移动运营商间的竞争状况亦随之发生了重大改变。
2006年10月至12月,移动电话和PHS的用户净增合计为113万,其中KDDI公司的净增长最高占72.6%,其次是Softbank公司,其用户净增长为16.7%,NTTDoCoMo公司仅为3.1%。号码可携制度引入后,由于NTTDoCoMo的用户净增数不断萎缩,导致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另一方面,随着KDDI和Softbank公司新用户的大幅增加,它们的市场占有率随之上升,使运营商间的竞争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引入移动号码可携制度前后,用户解约率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在实施号码可携制度前,三大移动运营商的解约率都很低。但实施号码可携制度后,三大移动运营商的解约率均呈上升趋势,而且购买新手机终端、更换移动运营商的用户变化趋势仍在延续。
移动资费水平
在决定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后,*便预测运营商为赢得竞争中有利地位,会推出价格低廉、丰富多彩的业务。因此无论如何,该制度都会给所有用户带来较大实惠。自2003年至今,移动电话同一使用形态的资费价格一直处于下降的状态。可以说引入号码可携制度为开拓移动业务带来了新的契机。
各公司推出了诸多资费折扣,有些基本费中包含了部分免费通话时间,现行的资费套餐种类繁多,资费体系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各种各样的资费形式,使用户很难将各运营商的资费价格进行比较。因此在分析资费水平变化时,首先要搞清用户对资费不满的问题是什么。经过问卷调查,了解到用户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资费太复杂,难于搞懂。所以,当务之急是把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前后资费水平的变化,能够简单明了地向用户表述清楚。
通过与研究机构的合作,日本总务省决定用物价指数分析的计量经济方式,编制相关资费函数。这样在输入各种条件后,就可以向用户提示在某种条件下各运营商最便宜的资费,便于用户进行比较。使用该资费函数,按照用户使用业务的类别及各种资费套餐的特点,设计出计算模型。利用该计算模型,将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前的2003年10月与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后的2007年4月资费水平做一比较,可以看出各类业务的资费价格逐年下降,从资费的角度体现了引入号码可携制度的效果。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后,各运营商改进了资费套餐,增加了免费通话时间,引入了“资费篮定额制”,扩大了资费折扣,从而提高了通话及资费篮的利用率,延长了用户使用业务的时间等。这些均充分说明了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对资费水平产生的影响,证明了用户确实享受到了这一制度带来的资费下调的实惠。
利益的影响
通过采用资费比较计算模型,用计量经济学的手段,对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后消费者的受益情况进行了定量分析。
引入号码可携制度使转网成本每月降低了约906日元。可以看出,实施号码可携制度后,转网成本降低了约50%,使消费者更容易选择变更移动运营商了。定量分析的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号码可携制度对降低转网成本产生的效果,同时对促进运营商间竞争起到的推动作用。
由于引入了号码可携制度,降低了转网成本,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较容易地更换运营商,所以提高了消费者与运营商间签约的便利性。在对消费者利益、便利性等方面进行定量分析时,加之转网成本降低的因素,测算出平均每年每个消费者的增量值约1611日元,该数值是号码可携利用者与非利用者加权平均值。所以说,号码可携制度的实施,给移动用户带来了可观的利益,以定量分析方式推算,日本全国移动用户约1亿人,每年约1611亿日元。
市场竞争状况
引入号码可携制度,使日本移动市场的竞争状况发生了变化。对此日本总务省做出了以下评价: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前后,移动市场的竞争格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竞争的作用。增大了市场集中度(HHI)的下降幅度;移动用户的净增数和解约率发生了很大变化;移动用户的转网成本降低了。由于实施了号码可携制度,提高了全体移动用户的受益度,各运营商纷纷推出各种资费折扣及低廉的套餐,实实在在地降低了资费水平。增加了各种新手机终端的投放市场数量,充实了内容服务,实现了业务多样化。
号码可携制度促进了运营商间的竞争,提高了用户使用的方便性,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号码可携制度并非是一次性的政策,今后要继续通过实施该制度,达到促进竞争的目的,进而向用户提供低廉的资费及具有吸引力的业务,并且将该制度与全体用户的受益紧密结合起来。
业务规定
1、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以及中国移动除TD专用号段157/188用户外的本地网移动用户之间可以相互携号转网;2、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可以携号转网到中国移动TD-SCDMA网;3、中国移动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不能携带到其他网络;4、虚拟运营商专用号段170的用户不能携带到其他运营商网络。
办理携号转网用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手机号码是以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二是该号码目前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三是申请人转网前必须结清之前所有资费账单;四是申请人如果与现电信运营商签订有在网约定期限限制协议的,申请人应当事先与现电信运营商解除在网约定期限限制;五是携号转网可能影响与该号码相关联的号码付费或资费套餐使用的,申请人应当事先与现运营商办理相关业务变更;六是两次号码携带时间间隔至少为120天;七是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属于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携带的号段。
1、拨打运营商客服热线人工台申请,工作人员记录下相关信息后有专人回复并受理。2、携带机主身份证到运营商自有营业厅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