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ICO

科普小知识2021-12-22 14:35:56
...

代币发行,又称ICO(全称InitialCoinOffering),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据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中文名:首次公开募币

外文名:InitialCoinOffering

1、简介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前ICO市场上,大致有三类项目:

第一类是纯粹的诈骗,就是通过传销不断地让后者前赴后继地往里面放钱,是去骗钱的。

第二类是想来圈钱的,看到市场一片火热跟风投钱,有项目背景,只是项目本身并没有那么值钱。

第三类项目是真正想要做事情的,最后能存活下来的只有这少数的真打实干的人。

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9月4日,央行、*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7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给ICO做出了定性,宣布取缔。

2、发展

2013年7月:Mastercoin(现更名万事达币OMNI)是最早进行ICO的区块链的项目之一,曾在Bitcointalk论坛上众筹成功筹资5000BTC。Mastercoin是建立在比特币协议之上的二代币,旨在帮助用户创建和交易加密货币以及其他类型的智能合同。


ICO

2013年12月:NXT(未来币)是第一个完全POS区块链,曾筹资21BTC(相当于当时6000美元),但是它的市值最高达到1亿美元,对投资者来说无疑是最成功的ICO项目之一。

2013年至2014年间:出现过许多疯狂的区块链项目成功的启动了ICO,它们的代币价格都出现过疯涨,不幸的是这些ICO项目最后都死在炒作过程中或者直接成为骗局。然而,在这段时间,也有十分成功的ICO项目,例如Ethereum。

2014年7月:Ethereum(以太坊ETH)国内外人气高,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ICO之一,筹措资金超过1800万美元,同时也是除比特币以外市值最高的加密数字货币。

2015年3月:Factom(公正通)通过Koinify平台ICO,利用比特币的区块链技术来革新商业社会和*部门的数据管理和数据记录方式。

2016年3月:Lisk的去中心化应用(DAPPs)是使用Javascript语言进行编程,这是目前全球最简单也最流行的编程语言。Lisk此次总共筹集到14,080BTC和超过8,000万XCR,众筹所得金额在区块链项目ICO中排名第二位,仅次于以太坊。

2016年5月:TheDAO是ICO史上最大的众筹项目,融资额高达1.6亿美元。DAO全称是DecentralizedAutonomousOrganization,即“去中心化的自治组织”,可理解为完全由计算机代码控制运作的类似公司的实体,在人类历史上还是首次。但是作为万众瞩目的ICO项目,最终因受到黑客攻击,再到争论中软硬分叉,最后以解散退回以太币而告终。

2016年9月:FirstBlood(第一滴血)将电竞竞赛服务跟区块链结合,使用了智能合约来解决奖励结构问题,众筹一开始即筹资600万美元,全球总共筹到465,312.999ETH。

2017年8月30日晚间,ICO项目平台ICOINFO发布公告称,为防范风险,从即日起,主动暂停一切ICO业务,待相关部门监管政策出台后,按照政策规范开展业务。

2017年9月4日,央行、*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7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给ICO做出了定性,同时宣布了取缔的决定。

3、区别

ICO和IPO的区别


ICO

IPO(英文简称InitialPublicOffering)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与ICO相比,他们有共同点也有区别。

不同的是,IPO是企业为了发展而向公众筹集资金,ICO是企业为了发展而向公众筹集虚拟货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绕开现有的一些法律规定,筹集资金更加方便。同时,也让普通人有机会参与早期项目的投资。

共同点

都有通过出售股份来筹措资金;

都有潜在投资者为了潜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险参与。

不同点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项目爱好者或不专业的投资者;

ICO不需要注册经营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资者自担风险。

4、监管

2017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表了针对TheDAO的报告,判定其代币为证券(securities),同时强调,任何在美国买卖证券的行为,无论是真实货币购买还是用区块链技术分发的代币,都必须符合美国证券法。


ICO

而根据央行官网对金融市场司的定义,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等工作;此外,另有货币金银局负责拟订有关货币发行和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货币等工作。

2017年8月24日,银监会首次针对虚拟货币筹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等名义筹集资金的行为,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2017年9月4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落实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立即停止为现有ICO平台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支付结算服务。《通知》还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对涉及现有ICO平台的个人账户进行甄别,发现大额或高频出金或入金交易,符合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的,应立即采取适当限制性措施,防止出现资金风险,并及时向北京整治办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报告。

2017年9月4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设的北京整治办发布《关于配合开展代币融资交易平台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平台应于9月5日16:00前向北京市整治办、央行营管部报送包括ICO项目的数量、融资等在内的七方面详细资料。具体来看,主要包括ICO平台自成立以来已完成ICO项目的数量、项目完成时间、融资规模情况、平台注册用户数量、ICO累计参与人次;募集的虚拟货币存放地址、流向及使用情况,是否已经变现及变现后的用途;对上线的ICO项目是否进行过项目真实性审查、技术可行性和应用价值评估;ICO项目费率及平台收入情况、公司银行账户及关联账户等情况。

5、规模

2016年以来,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虚拟货币在中国的交易量不断扩大、价格大涨,直接催生了2017年ICO的爆发式增长。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下半年,ICO全球融资总额跃升至2亿美元,而2014年,ICO的融资规模尚不到2600万美元,2015年更是一度下滑至1400万美元。

72017年月25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了《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监测发现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43家,完成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加人次达10.5万。

报告显示,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43家,其中第三方专营和虚拟货币交易+ICO模式占绝大多数。从ICO支持的融资币种来看,比特币和以太坊占比最高,二者合计占比达90%以上。

2017年以来,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ICO融资规模和用户参与程度呈加速上升趋势。

6、乱象

一是规范程度差,核心技术存疑。

目前很多项目并无创新点可言,喊的都是“去中心化”等老生常谈的口号,所发布的新链大多是基于开源的比特币、以太坊源码进行的简单修改,应用前景也是纸上谈兵。

二是信披堪忧,资金去向存疑。

较之IPO动辄几百页的招股书,大部分ICO项目上线时只有一个简陋的官网和白皮书(通常是简单的PDF文档),资金用途和审核机制等实际内容表述含糊甚至缺乏。

而这些ICO项目动辄筹集数千万甚至上亿人民币(以比特币或以太坊折合人民币计算),但从业内估算来看,白皮书宣称要做的事情无需如此规模的资金。因为项目上线缺乏有效审核,透明度极低,所筹资金有很大嫌疑进了私人腰包。

三是此前ICO因为缺乏监管,透明度较低。

部分行业大佬在未对项目前景认真分析的情况下就到处给项目站台,甚至相互捧场合作站台。部分交易平台鼓推ICO项目的代币上线交易,而平台方和这些ICO项目方有密切关联,甚至有重合的投资团队,疑似存在坐庄现象。

四是从投资者层面来看,普遍盲目投资。

一方面,投资者轻信“暴富神话”,在看不懂项目的情况下就匆忙入场,国内某知名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的CTO告诉券商中国记者,现在的白皮书都是没数据、没引用、没模型的“三无”,代码、论文、演示都不重要,用户也不看,项目方骗钱很容易。另一方面,大部分新入场的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弱,对价格过于敏感,加重了该市场的波动。

7、提示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

2017年8月28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向各会员、观察员单位下发ICO风险提示。北京网贷协会在风险提示中表示,已有监管机构强调ICO相关风险,ICO项目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希望协会各成员本着降低风险的目的,回避ICO相关项目。


ICO风险

北京网贷协会的风险提示包括以下四点:

一、相关交易平台:由于没有明确获得法律授予的合法身份,经营主体在经营资格上和相关税务等法律问题上也存在着稽查风险。

二、相关项目发起人和机构:因法律并未赋予其吸收公众存款的身份,发起人及机构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同时相关PE/VC机构在参与过程中,有向公众筹资的嫌疑,违背了法律规定。部分发起人的ICO项目甚至可能涉及非法占有资金,涉嫌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性,有的项目发起人和机构还会涉及地下非法交易或者洗钱行为的风险。

三、相关投资人:投资者在投资ICO项目除了虚拟货币技术方面风险造成的损失以外,参与投资时可能还存在着参与非法集资、洗钱、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法律风险。对于信息不够透明的项目,还有着被诈骗风险。

四、相关技术、媒体服务/研究机构:对于涉嫌非法经营的ICO项目,参与的相关技术、媒体服务/研究机构会面对参与、组织非法集资、传销以及虚假宣传的风险。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2017年8月30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各类以ICO名义吸收投资相关风险的提示》,称各类以ICO(InitialCoinOfferings)名义进行筹资的项目在国内迅速增长,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并形成了较大风险隐患。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中国互金协会就此发布三点风险事项提示:

一、国内外部分机构采用各类误导性宣传手段,以ICO名义从事融资活动,相关金融活动未取得任何许可,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广大投资者应保持清醒,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立即报送*机关。

二、由于ICO项目资产不清晰,投资者适当性缺失,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投资者应冷静判别,谨慎对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应主动加强自律,抵制违法违规的金融行为。

8、取缔

2017年9月4日,央行、*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7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给ICO做出了定性,同时宣布了取缔的决定。

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

以下是《公告》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据《*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

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对各类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社会公众应当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各类金融行业组织应当做好政策解读,督促会员单位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远离市场乱象,加强投资者教育,共同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9、现状

国内前三大平台均已暂停ICO业务。其中,8月30日,ICO平台ICOINFO暂停了ICO业务。

9月2日,比特币中国暂停了ICOCOIN的充值与交易服务,并于9月3日暂停该项目的提币业务。

9月4日,国内融资额排名第三的ICO平台ICO365发布公告称暂停ICO业务,等待监管部门政策出台再依政策规范开展。该平台上半年融资额约占整个市场规模的10.6%。

此外,另一知名ICO平台ICOAGE也暂停了ICO服务。该平台于2017年3月上线,融资额已超过1.7亿美元,上线项目数量30多个,参与人次达6万多人,资产的市值增幅达678%。

借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热潮,ICO顺势兴起并火爆异常。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2017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监管一纸禁令,刺破了泡沫日益膨胀的ICO,让这场资本狂欢走向幻灭。这个仅在两三年时间里迅速壮大的金融怪兽终于将“尘归尘、土归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