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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

科普小知识2022-03-15 15: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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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专业是2008年教育部审批设置的专业。临床药学是研究药物防病治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药学学科。它主要内容是研究药物在人体内代谢过程中发挥最高疗效的理论与方法。它侧重于药物和人的关系,直接涉及到药物本身,用药对象和给药方式,因此也直接涉及到医疗质量。临床药学(ClinicalPharmacy)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所谓“经线学科”自编成“纬线学科”,或曰:“横断学科”。

1、学科概述


临床药学

西方发达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提出“临床药学概念”,60年代初在高等学校设置了“临床药学专业”,在医院建立了“临床药师制”,药师直接参与临床用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保护患者用药安全。

我国自2002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首次提出“建立临床药师制”后,教育部于2006年6月决定在高等学校药学院系设置“临床药学专业”,卫生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制定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启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等,这些规定和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医院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2、发展背景

临床药学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首先由美国提出并创建,当时美国制药工业已较发达,新药大量开发生产,伴随临床使用药品的增加,不合理用药情况日趋加重,药物毒副作用和过敏反应不断发生。当时医药学界对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s,ADR)认识还很肤浅,也未建立ADR监测,患者常受到ADR损害。这引起卫生行政部门和医药卫生界的重视,纷纷提出要求让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处方审核、参与临床用药,促进合理用药,预防ADR,提高药物治疗质量。

3、发展历程


临床药学

医院药事法规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促进了临床药学和医院药学的发展

1法律与法规建设1984年《*药品管理法》颁布,2001年2月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药学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国务院于2005年8月颁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药学部门和医院药师要参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监管。

2卫生部加速医院药事规章制度建设

公布《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2004年制定公开《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于2007年2月又修订公布《处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师应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如医师处方不适宜,应请医师签名与修改,对严重不合理用药、配伍禁忌、用药错误可以拒绝调剂;药师调剂处方应做到“四查十对”。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2012年4月公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要配备专职抗感染治疗的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抗感染用药和管理。公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2002年1月公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1月修订公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这是一部对临床药学和医院药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法规性文件,明确了药事管理的定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明确了药学部门定位:“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医疗机构不得聘用非药学专业人员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或者聘其为药学部门主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与医师共同对药物治疗负责”;“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任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临床药师”等。《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于2010年12月制定公布,明确了药学部门建设的基本标准。卫生部于2010年2月公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定(试行)》,突出了药师作用,加强了药物临床应用评价,以提升处方质量,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3药师参与临床用药,干预、纠正不适宜用药已逐步成为医疗常规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干预、纠正不适宜用药既是药师的基本职责,也是药师的权利和必须承担的义务,这在《药品管理法》第27条,《处方管理办法》第33、35条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第17、18、19、20、28、36条等相关法规都制定了相应的明确规定,并提出药学部门工作要转型和药师观念与职责要转变。经过二十多年的积极推动,临床药学和医院药学部门的工作建设已步入正确发展轨道,药学人员整体技术素质逐步提升,应用型药学人才(临床药师)培养模式已初步形成,三级医院的临床药师制已成为各医院临床药学重点建设内容,并将临床药师工作纳入临床医疗核心工作制度和医疗质量管理考核内容

4.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的初步成功,推动了临床药学和医院药学的发展,并已引起各方的重视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在卫生部积极引导下,正在较顺利地发展,并引起各方对临床药学专业的关注与支持。

4、培养目标

临床药学专业培养从事临床药学教育、临床药学研究以及药物开发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学生主要学习药学及临床医学的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接受临床药学实践、临床药学研究方法和技能的基本培训,掌握承担临床药学技术工作、药物评价(新药评价及药品再评价)、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与实践、实施合理用药的基础知识及技能。

5、核心能力


临床药学

通过学习,将具备了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药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2.临床合理用药与安全用药的基本理论知识;

3.体液中药物浓度测定的原理、方法与实验技能;

4.新药及药物新剂型、新制剂的临床药理观察与评价的初步能力。

6、主干课程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数理统计、医用物理学、基础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寄生虫与微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人体系统解剖学、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物代谢动力学、细胞生物学、药物毒理学、病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临床见习、临床药理学、临床药物治疗学、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警戒、药物经济学、医院药事法规与GCP、医学伦理学、药学信息检索等。

相近专业

药学(100701)、药物制剂(100702)中药学(100801)、中药资源与开发(100802)

7、开设院校

该专业是2008年教育部审批设置的专业,目前开设此专业的本科院校有:中国药科大学(10316)、大连医科大学(10161)、沈阳药科大学(10163)、哈尔滨医科大学(10226)、重庆医科大学(10631)、首都医科大学(10025)、广东药学院(10573)、北京大学(10001)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10312)、山东大学(10422)药学院、四川大学(10610)、中国医科大学(10159)、徐州医学院(10313)、昆明医科大学(10678)和福建医科大学(10392)等。

排名

排序 学校名称 水平 开此专业学校数

1

中国医科大学

5★

17

2

四川大学

4★

17

3

南京医科大学

4★

17

4

温州医科大学

3★

17

5

哈尔滨医科大学

3★

17

6

沈阳药科大学

3★

17

7

中国药科大学

3★

17

8

福建医科大学

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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