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实际生活中,常用来代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农村住户获得的经过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后的收入。通俗地讲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能够*支配的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7元。
1、简介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实际生活中,常用来代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严格来说这么使用不够准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一个统计上的概念,它和居民收入是有差别的。
居民可支配收入
通俗地讲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能够*支配的收入。就是从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了缴纳给国家的各项税费,扣除了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比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余下的收入。扣除的这些缴纳是按照国家的税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住户必须缴纳的。因为这些缴纳不能够再用于其他方面的支付。住户购买的那些商业性的保险不能扣除。商业性保险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购买的,而是住户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和情况自主选择的,可以买,也可以不买。从记帐户来讲还要扣掉我们发给的记账户补贴,如果把记账户补贴算进去就算高了居民的收入。剩下的那些就是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农村住户获得的经过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后的收入。可支配收入可用于住户的最终消费、非义务必支出以及储蓄。
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除以常住人口)也就远小于人均可支配总收入(支配总收入除以常住人口)。
一般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生活水平成正比,即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生活水平则越高。
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7元。
2016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5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96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3,比上年缩小0.02。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928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7%。
2、计算方法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经营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报销医疗费、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转移性收入不包括住户之间的实物馈赠。
转移性支出指调查户对国家、单位、住户或个人的经常性或义务性转移支付。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等。
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物价变化的因素,使得相同的货币所能购买到的生活消费品和社会服务的数量与基期相比相应变化,造成货币的购买力变化。因此,计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时,必须要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帐补贴)/家庭人口
具体的扣除方法,用公式表示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农村住户可支配收入=农村住户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性去出-转移性支出-调查补贴
3、详细内容
家庭总收入
指调查户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收入的统计标准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无论收入是补发还是预发,只要是调查期得到的都应如实计算,不作分摊。
居民可支配收入
(1)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
(2)经营性收入,指个体或私营业主在一个记账周期(一个月)内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以及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租金收入。
(3)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等;家庭、亲友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个人所得税
指调查对象被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等个人所得的税款。
社会保障支出
指调查户家庭成员参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障项目中由个人交纳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职工所在单位交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障金。具体包括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的医疗基金、个人交纳的失业基金、个人交纳的养老基金和个人交纳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记账补贴
指调查户因承担记账工作从统计部门、工作单位和其它途径所得到的现金。不包括实物部分。
4、主要区别
农民纯收入
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区别
居民可支配收入
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农民纯收入指标,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全年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它是反映农民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综合性的主要指标。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从事生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入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从指标的含义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它是用以衡量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指标。而农民纯收入,则是指农民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各项费用性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这个指标是用来观察农民实际收入水平和农民扩大再生产及改善生活的能力。
从形态构成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只有一种形态,即价值形态。它只是反映城镇居民的现金收入情况。而农民纯收入的实际形态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另一种是实物形态,主要是指农民自留的粮食、食油、蔬菜、肉禽蛋等。它不但反映了农民的现金收入情况,也反映了农民的实物收入情况。
从可支配的内容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全部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而农民纯收入除了用做生活消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留做追加的生产费基金,用于农民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外,从两者所反映的实际收入的角度看,农民纯收入基本上反映了农民收入的真实水平。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没有包括城市居民在医疗、住房等方面间接得到的福利性收入部分。因此,在运用上述两项指标进行城乡居民收入对比时,要充分考虑两者的区别,全面正确地加以分析。
职工平均工资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区别
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劳动工资统计中的职工人均工资是统计工作中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统计指标,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调查的范围不同、统计口径不同:
(1)调查的范围不同。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统计的范围是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中的职工与非职工的收入;劳动工资统计中的职工人均工资调查统计的范围是城市在职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的收入。
(2)反映的内容不同。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即用家庭中得到的全部现金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减去记帐补贴及家庭从事副业生产支出的费用。职工人均工资是反映在一定时期内职工工作单位以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即包括计时工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包括超额工资)、各种工资性的奖金和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包括职工从工作单位得到的福利费(如洗理费等)、生活困难补助费、上下班交通费、自行车补助费、独生子女费、保健用品费、文娱费、差旅费及会议补助费、误餐补助费等。
5、历年情况
2011年
居民可支配收入
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增长13.5%。
统计发现,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广东、江苏、福建、山东这8省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36230元,北京居其次,为32903元,浙江排第三,为30971元,这三省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均突破了3万元大关。
从增幅来看,有15省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全国水平,统计发现,海南、安徽、贵州、陕西、山西、四川、辽宁、重庆、吉林、内蒙古、江苏、宁夏、福建、湖北、山东这15省区的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国增幅14.1%。
其中,海南、安徽、贵州分列增幅前三位。海南增幅最高,为17.9%。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北京、浙江的增幅均未超过全国增幅。
2012年
2013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695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名义同比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比上年加快1.2个百分点。
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数据,统计发现,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天津、福建、山东这8个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水平。其中,上海最高,为40188元,是唯一突破4万元大关的地区。其次是北京,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6469元,江苏则排第五位,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677元。
2013年
2013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1元,比上年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2013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比上年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7907元,增长1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4200元,增长10.1%。
居民可支配收入
2014年
2014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比上年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757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4%。
2015年
2015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3,比上年缩小0.02。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928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7%。
2016年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4%,实际增长6.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73下降为2.72。
可支配收入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达到30295.8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84.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12.2元。
加上广东在内,已有6个省份的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了3万大关。其中上海和北京两大直辖市均突破5万大关,上海以54305元位居榜首,北京以52530元紧随其后。
上海和北京两大直辖市作为强一线城市,现代服务业最为发达,而这正是高收入人群所集中的行业。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114777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042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9410元。从分布上看,上海和北京恰好又是这些高收入行业最为集中的地区。
此外,上海和北京两大直辖市,作为城市经济体,城市化率水平已经很高。相比之下,直辖市外的其他省区还有大量的农村人口,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自然跟京沪会有明显差距。
2017年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浙江以38529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居第3,超过直辖市天津,天津则以34074元位居第四。藏富于民,历来是浙江的“金字招牌”,浙江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连续多年雄踞全国各省区首位(直辖市除外)。
江苏和广东分列第5和第6位。第一经济大省广东尽管已经连续28年经济总量位居第一,并且在2016年对第二经济大省江苏的领先优势重新扩大,但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广东与江苏仍然差了将近2000元。
通过对2016年各省份的全体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多个指标的统计发现,目前有6个省份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了3万元大关;在城乡平衡发展方面,浙江的城乡差距最小,西部地区最大。
2016年人均收入排名
2017年7月,国家统计局日前发文称,十八大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2012年增长39.3%,实际增长28.6%,年均实际增长6.5%。
浙江11地市均超全国水平
统计数据显示,在东部5省中,浙江的富裕度最高,是全国唯一一个省内所有地级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
2016年,浙江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37元。在浙江的11个地市(含副省级城市)中,杭州、宁波这两大副省级城市以及绍兴均超5万元大关,位居全国前列,此外嘉兴和舟山也都超过了4.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城市刚好是环杭州湾分布。
2017年6月发布的浙江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首提“大湾区”概念,谋划实施“大湾区”建设行动纲要,重点建设杭州湾经济区,这也是粤港澳大湾区之后,又一个大湾区的规划。
杭州湾之外,温州、台州、金华和湖州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都超过了4.5万元。即使是发展相对滞后的浙西南,衢州和丽水也分别达到了36188元和35968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了2000多元。
浙江省党代会报告起草组在解读省党代会报告时分析,浙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已分别连续16年和32年居全国省区第1位,“富”的方面已经有较好的基础。“富”,主要体现为居民、企业、财政三大收入保持较高水平、持续较快增长,最核心的是人民群众生活富裕。
收入
以2016年为基期,按照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5%和7.8%测算,到2022年该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将超过7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超过3.5万元。
在2016胡润百富榜中,从企业家出生地来看,浙商人数仍然排名第一。若考虑到人口基数,浙商的领先优势就更加明显。2015年,浙江总人口为5539万人,位列国内各省份第10位,仅相当于广东、山东的一半左右。
在浙江之外,其他4个省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区域差距。比如江苏,苏南与苏北之间的差距颇为明显,广东则是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存在差距,山东为东西差距大,福建是厦福泉三大中心城市与其他区域的差距。
在江苏,最富的苏南地区可比肩杭州湾区域。其中,苏州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44万元,位居东部5省所有地市之首。
改革开放后,靠近上海的苏南地区凭借外向型产业的发展,经济也随之高速发展,目前苏州地区生产总值(GDP)总量位居全国所有城市第7位,遥遥领先于其他普通地级市,在江苏省内无论是GDP总量还是人均GDP都位居第一。不仅如此,苏州下辖的几个县级市如昆山、张家港、常熟等在中国百强县排行榜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苏州之后,南京去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49997元,逼近5万元大关。近几年南京经济快速发展,2014年更是首度超越无锡,上升至江苏地市经济总量第二位。近两年,南京更是再接再厉,在不断扩大领先无锡优势的同时,与苏州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2016年南京GDP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成为江苏省第2个、中国第11个GDP突破万亿的城市。
第三的无锡也达到48628元,与苏州一样,凭借外向型产业的发展,地处苏南地区的无锡在改革开放后经济也高速发展,居民收入也节节升高。
无锡之后,常州则以46058元位居江苏第四位,镇江以41794元位居江苏第五位。也就是说,苏南地区全部都超过了4万元大关。
在江苏,经济发展的程度高低,基本上是与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的距离成正比,离上海最近的苏南地区发展最好,苏中地区则处于第二梯队,苏中地区的3个城市都是处在3.5万~4万元之间。这三个城市根据距离上海的远近排列,其中与上海一江之隔的南通在苏中地区收入最高,达到了39247元;1996年从扬州分离出来设置的地级市泰州次之,达36828元,扬州为35659元。
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差距大
在第一经济大省广东,珠三角与东西北存在着较大差距。
在珠三角,广州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940元,深圳为48695元,另外佛山和东莞都是4.3万元出头一点,珠海42537元,中山也只有41613元。如此看来,珠三角最发达的6个城市跟江浙尚有差距。
这里面有几个原因,一是像深圳早在2004年就宣布取消农业户口,所有户籍居民全部改为城市居民,虽然户籍人口全部是非农业人口,但仍有市民仍然从事农业工作;其次是统计口径的差异,江浙大中型企业更多,统计比较规范,广东则是小个体经济占比更大,统计不是很规范。
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委党校副校长谭刚分析,江浙地区*财政收入和老百姓从集体经济中所获得的收入会比较高,而珠三角则私营经济比较发达,像出租房屋等财产性收入很难反映在统计数据当中。
当然,广东最大的不足还是在于区域发展差距大。除了珠三角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和中山6个城市外,其他15个地市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过由于广东的城镇人口绝大多数集中在珠三角,尤其是广深佛几个城市,目前广州和深圳的城区人口都超过了千万大关,因此粤东西北虽然地级市众多,但总的城镇人口并不多。
在珠三角6市的带动下,去年广东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37684.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000多元。
福建多“隐形土豪”
从数据上看,福建各地市的数据在东部5省份中不算亮眼。
其中,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经济特区厦门,为46254元,在5省71地市中位居第14位,而整个福建也只有厦门的人均收入超过了4万元大关。
位居第二的是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泉州,去年达到了39656元,这个数字拿到江浙大致相当于苏中地区的南通。第三的是省城福州达37833元,比浙西南的衢州、丽水和苏中地区的泰州、扬州略高一些。
在这三市之外,其余六个地级市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总体来看,福建发达的地方虽然没有江浙、珠三角那么发达,但经济也没有特别落后。
福建与广东在很多方面颇为类似。一方面,福建虽然只有厦门、泉州和福州3个城市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这三个城市是福建的前三大城市,三市GDP占福建省的近六成。在人口方面,福建也只有这三个城市的城区人口超过了100万大关。因此在这三个城市的带动下,福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14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不少。
另一方面,与广东类似,经济发达的闽南地区也是私营经济为主。例如,以鞋帽纺织闻名的晋江尽管常年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十,去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97元,但与江浙的很多同等县市相比也有明显差距。
山东将增强两大中心城市引领作用
在第三经济大省山东,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最高的是领头羊青岛,达到了43598元,排在5省份71市中位居第17位。省城济南也超过了4.3万元,为43052元。
除了济青两大城市外,山东还有一个城市也超过了4万元大关,是石油城市东营。在这三城之后,位于山东半岛的威海和烟台均接近4万元,淄博达到36436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在这6个城市之外,其余11个地市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潍坊为33609元,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在毫厘之间。
作为一个人口超9000万的大省,山东县域经济发达,城市发展以中小城市为主,两个中心城市青岛和济南占山东的比重并不高,核心城市的作用并不突出。因此,即便济、青都超过了4.3万元,但是对山东的拉动作用还不够大,去年山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有鉴于此,山东也在积极做大中心城市,其在今年4月发布的《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显示,山东地域版图将按照“双核、四带、六区”的城镇空间布局,济南和青岛作为“双核”,到2030年都将成为城区人口突破500万的特大城市。
其中,济南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优势,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服务经济、高端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建设成为区域性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成为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协同济阳、齐河、平阴等县,共同建设济南都市区。
青岛依托开放优势,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大力发展金融财富、总部商务、商贸物流、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及海洋新兴产业;以环湾地区为核心,联动周边即墨、胶州、平度及莱西等城市,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都市区,建成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
2017年一季度
2017年7月,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个省份2017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上海、北京、浙江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两万元,上海29901.63元为最高。从全国看,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2元。对比自己的收入,你达标了吗?
上半年居民收入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2元,同比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在地方层面,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前十位的分别是上海(29901.63元)、北京(28566.28元)、浙江(22163.22元)、天津(19691.24元)、江苏(18265.73元)、广东(17223.85元)、福建(15616.93元)、辽宁(14364.80元)、山东(13807.11元)、重庆(12515.29元)。
其中,上海、北京、浙江的居民挣钱较多,其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突破2万元,这三地也是上半年全国仅有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大关的地区。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3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和服务八大类。
记者发现,2017年上半年,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这8省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一万元。
其中,上海居民不仅挣钱最多,花钱也最多,上半年上海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9528.20元,是全国人均消费支出最多的地区。北京、天津上半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列第二、三位,其中,北京上半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80.92元,天津为13835.08元。
2017年前三季度
2017年10月2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31省区市2017年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海、北京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4万元,上海44360.24元为最高。从全国看,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42元,实际增长7.5%。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
2018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7年经济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8.3%(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2408元,增长7.3%,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834元,增长7.2%,是平均数的93.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1969元,增长7.4%,是平均数的89.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7年谁挣钱最多?
2018年2月,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个省份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10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水平。上海、北京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逼近6万元大关,上海以58987.96元位居全国首位。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梳理发现,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山东、内蒙古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在31个省区市中,上海、北京、浙江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前三名。其中,上海、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8987.96元、57229.83元,逼近6万元大关。
上海、北京是2017年全国仅有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5万元俱乐部”的地区;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045.69元,属于“4万元俱乐部”的唯一成员。
收入水平高,消费水平也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海2017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9791.85元,北京为37425.34元,位居全国前两位。
从全国来看,2017年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7.3%,实际增速比GDP和人均GDP增长分别快0.4和1.0个百分点。
在地方层面,多地2017年居民收入增速跑赢了当地的GDP增速。如,北京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9%,高于同期GDP增速0.2个百分点。江苏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4%,高出GDP增速0.2个百分点。
2018年一季度收入排行榜
2018年5月,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31个省份2018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5省份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过万,上海以17277元位居全国首位。
9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全国水平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15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梳理发现,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2018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在31个省份中,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五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1万元,位居全国前列。其中,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277元,位居首位。
多地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增速
尽管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6%,不及同期GDP6.8%的增速。但从地方层面来看,仍有多地一季度居民收入增速跑赢当地的GDP增速。
例如,河北2018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6%,高于同期GDP增速0.6个百分点;上海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2%,高出GDP增速0.4个百分点;海南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0%,高出GDP增速0.9个百分点。
上海一季度人均消费支出过万
收入水平提高,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16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
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等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2018年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1102元,是31个省份中唯一超过1万元大关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