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青云
颜青云(1917—1997)湖北省汉川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1964年晋升少将。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人物简介
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军需生产管理部政治委员。
颜青云同志是湖北省汉川县人,1935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7年加入中国*。土地革命时期,他历任班长、排长等职,长征途中负责团里的警卫任务。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副连长、连政治指导员等职,参加了绥远武川县南土城子等战斗。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绥远集宁公营民生毛织厂经理、山西晋绥洪涛印刷厂厂长、西北军区后勤部政治处主任等职,保证了部队军需物资供给。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西北军区后勤部政治委员、部长兼政治委员,西北军区军需生产部部长,总后勤部军需生产部副部长、工厂管理部副部长、企业部副部长、军需部部长、工厂管理部政治委员等职,为军队后勤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他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颜青云同志,因病于1997年5月2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0岁。
2、生平经历
颜青云,1917年3月出生,湖北省汉川县杨家台村人。原名颜水谦。1935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7年加入中国*。
(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颜青云历任红二方面军(红2军团)4师10团警卫排班长、排长、代连长。参加了长征。
1936年,颜青云进入红军大学学习。
(二)
抗日战争时期,颜青云历任八路军120师358旅715团特务连副连长、旅教导队指导员、大青山骑兵支队3团连指导员。参加了绥远武川县南土城子战斗。
(三)
解放战争时期,颜青云历任绥远集宁公营民生毛织厂经理、山西晋绥洪涛印刷厂厂长、晋西北军区后勤部政治处主任,保证了部队军需物资供给。
(四)
新中国成立后,颜青云历任西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政委、部长兼政委、西北军区后勤部军需生产部部长、总后勤部军需生产部副部长、工厂管理部副部长、企业部副部长、军需部部长、工厂管理部政委、军需生产管理部政委。
颜青云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7年5月20日,颜青云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0岁。夫人,杭艳如,1948年中秋节在山西兴县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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