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豪元
徐豪元,1955年出生,上海人,大学文化。天津市*消防总队原党委副书记、政委。2015年9月,徐豪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2016年2月3日上午,北京市高级法院对徐豪元受贿案作出二审宣判,改判受贿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2017年8月17日晚,徐豪因患肝癌医治无效去世,享年62岁。
中文名:徐豪元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55年
职业:军人
籍贯:上海
1、人物履历
曾任上海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上海市*局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主任。
2010年2月,徐豪元调任天津市*消防总队,担任党委副书记、政委。
2、人物事件
检方指控
2000年至2009年间,徐豪元利用担任上海市*消防总队后勤部副部长、部长、副总队长,上海市*局政治部现役办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下属王某在立功受奖、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王某给予的万宝龙手表一块,价值3万余元。案发后,赃物已追缴。
2003年至2005年间,徐豪元多次为上海市*消防总队采购上海依格安全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空气呼吸器和气瓶总成期间,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周某给予的6万元。
2004年至2005年间,徐豪元多次为上海消防总队采购德国消防救援车辆,后于2010年间收受该公司北京代表处法定代表人张某给予的15万元。
法院审理
2015年9月17日上午,天津市高院指定二中院管辖。9月11日,二中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两起指控成立,徐豪元受贿9万余元,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案件进展
徐豪元因涉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2月3日上午,北京市高级法院对徐豪元受贿案作出二审宣判,考虑到其行为没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犯罪情节轻微。于是改判徐豪元受贿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
事件背景
徐豪元担任天津市消防总队政委期间,曾多次指出天津滨海新区存在诸多重大消防隐患,要求对此进行查处。但时任天津市*局局长武长顺(已落马)对此未予回应。
天津消防系统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徐豪元的工作汇报材料由武长顺批转,在天津*系统传达。但武长顺对于徐豪元指出天津消防系统存在的腐败问题,以及天津存在的消防隐患不以为然,并在私下场合指责徐豪元这样做是“不懂规矩”。
孰料徐豪元一语成谶。2015年8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一处货运码头发生爆炸,伤亡惨烈,其中暴露出诸多消防问题。
3、人物逝世
2017年8月17日晚,徐豪因患肝癌医治无效去世,享年6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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