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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

科普小知识2021-11-28 15: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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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从事房地产及住宅问题研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上由国家建设部主管。本会是由地方房地产研究会、学会或住宅问题研究会、从事房地产及住宅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工作以及与之有密切联系的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对房地产研究有一定造诣或有较大影响的人士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社会团体。

中文名: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

批准单位:国家民政部

从事:房地产及住宅问题研究

业务管理:国家建设部主管

1、建设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的作风,依靠广大会员单位,团结、组织从事房地产及住宅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部门,对中国房地产业和住宅产业的改革、发展问题进行多学科理论研究和决策研究,探索房地产业和住宅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规律,提出制定方针政策和进行企业经营决策的建议,为主管部门进行宏观决策服务,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为发展房地产业服务。

2、业务范围

组织会员并联合有关社会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房地产基础理论研究的决策研究,向*部门和房地产企事业单位提出研究成果和决策建议,促进宏观决策和微观决策的*化和科学化;

承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向领导机关、有关部门及会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房地产及住宅政策,传递信息和交流经验,编辑出版刊物、教材、丛书和有关图书资料,交流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培训管理和研究方面的人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民间的国际科技合作;推动建立我国房地产和住宅方面的有关学科;表彰房地产及住宅研究的优秀成果、先进的研究会(学会)和积极分子,交流先进经验,促进各级研究会(学会)及其组织的研究工作健康发展。

3、组织机构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发展委员会、住宅设施委员会、住宅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房地产综合开发委员会、房地产法学委员会、计划统计委员会、房地产地籍测量委员会、房地产金融委员会、房地产产权委员会、城市房屋拆迁委员会、军队营房问题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

住房保障和公共住房政策委员会

业务范围:

开展住房保障制度和公共住房政策研究,宣传和贯彻国家住房保障和公共住房政策,总结交流住房保障工作经验,研究借鉴国外公共住房政策,为*制定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公共住房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加对象:

研究会会员中的地方*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房改办、从事住房保障和公共住房政策研究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

指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住房公积金和金融委员会

业务范围:

开展住房公积金和住房金融问题的研究,宣传贯彻住房公积金和住房金融政策,总结交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经验,研究国外政策性住房金融发展经验,提出发展住房金融的政策建议。建立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对话的平台。

参加对象:

研究会会员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监管部门、商业银行相关部门、住房贷款担保机构、从事住房公积金和住房金融研究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机构、有关企业和专家学者(原参加房地产金融委员会的会员可参加该委员会)。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房地产市场委员会

业务范围:

开展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市场形势、房地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和体系等研究,宣传贯彻房地产市场法规政策,总结交流市场监管、调控经验,为*制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提出建议。组织会员开展交流与协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部品、设备、材料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市场研究提供咨询。

参加对象:研究会会员中的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具有较强市场研究能力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中介公司、从事房地产市场研究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原参加房地产综合开发委员会、住宅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计划统计委员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发展委员会的会员可参加该委员会)。

指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房地产法规政策委员会

业务范围:

进行住宅与房地产法学理论和法规政策研究,为*及主管部门立法和执法服务。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从事住宅与房地产法律工作的经验交流。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住宅与房地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咨询和法律服务。

参加对象:

研究会会员中的地方*房地产管理法制部门、从事住宅与房地产法律工作的律师事务所、设有房地产法学专业的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相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学者。(原参加房地产法学委员会的会员可参加该委员会)。

指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改革与发展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住宅产业发展和技术委员会

业务范围:

进行住宅产业发展和住宅工程技术研究,以大力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和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模式为目标,努力提升住宅品质和性能,积极促进住宅生产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进住宅行业整体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组织会员单位开展经验交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设计、施工企业,以及现代模式的住宅工厂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参加对象:

研究会会员中的各地住宅产业化工作机构、具备较强实力而且信誉良好的住宅开发、设计、施工企业,从事住宅工程技术研究和开发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

指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协助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人居环境委员会

业务范围:

适应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以住区为重点,进行人居环境科学和住宅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联合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社会力量进行相关重大课题的攻关。承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办理的人居环境科学研究和建设项目论证、咨询、规划设计事项,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参加对象:

研究会会员中在人居环境建设和人居环境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的规划设计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学者。

住宅设施委员会

业务范围:

接受*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编制相关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标准;开展各类住宅设施的应用技术研究,促进各类先进住宅设施的推广应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设施生产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参加对象:

研究会会员中的住宅设施制造和营销企业,从事住宅设施研发和应用研究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

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

业务范围:

在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房产测量领域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接受*部门委托参与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方面的立法、政策研究、标准制定等工作。协助*部门推动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房产测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学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人才培训,提供咨询服务。

参加对象:

研究会会员中的各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登记机构、档案管理部门和房地产测绘部门,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原参加城镇房地产产权产籍委员会、地籍测量委员会的会员可参加该委员会)。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房屋征收和拆迁委员会

业务范围:

开展房屋征收和拆迁方面调查和研究,搜集整理国内外房屋征收和拆迁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信息,开展房屋征收和拆迁经验交流,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主管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和拆迁方面的相关工作。

参加对象:

研究会会员中的各地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从事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研究房屋征收和拆迁问题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

指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军队营房委员会

业务范围:

开展军队营房建设、管理和军产房房改方面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交流工作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参加对象:

研究会会员中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营房管理部门

指导部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4、组织刊物

由本会和深圳住宅局主办的《住宅与房地产》杂志、月刊,全国公开发行;由本会主办的《房改与住宅》周刊,内部资料,向有关单位赠阅;由本会秘书处主编的《房地产与住宅研究信息》,半月刊,向各会员单位赠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