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约束论
Hellman等人认为金融约束是指*通过一系列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以达到既防止金融压抑的危害又能促使银行主动规避风险的目的。金融政策包括对存贷款利率的控制、市场准入的限制,甚至对直接竞争加以管制,以影响租金在生产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分配,并通过租金机会的创造,调动金融企业、生产企业和居民等各个部门的生产、投资和储蓄的积极性。
1、理论概述
金融市场
2、主要内容
金融市场
金融约束的本质是:*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即取得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产生的收益的机会,这种租金能够促进市场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金融约束论”的核心观点是:提供宏观经济环境稳定、通货膨胀率较低并且可以预测的前提,由存款监管、市场准入限制等组成的一整套金融约束政策可以促进经济增长。
3、前提条件
金融市场
Hellman等人指出,因为金融约束创造的是租金机会,而金融压抑下只产生租金转移,租金机会的创造与租金转移是完全不同的。在金融压抑下,*造成的高通胀使其财富由家庭部门转移至*手中,*又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竞相施加影响进行寻租活动的目标,其本质是*从民间部门夺取资源。而金融约束政策则是为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尤其是为金融中介创造租金机会,这会使竞争性的活动递增收益和福利。这些租金机会是因存款利率控制造成的存贷利差而形成的,银行通过扩张其存款基数和对贷款资产组合实施的监控获得了这些租金,由此促进金融深化。
Hellman等人认为,资本要求虽然也是一个防止银行发生道德风险的工具,但在发展中国家,存款利率控制比对银行资本控制更为有效。在金融约束环境下,银行只要吸收到新增存款,就可获得租金,这就促使银行寻求新的存款来源。如果这时*再对市场准入进行限制,就更能促使银行为吸收更多的存款而增加投资,从而增加资金的供给。建立合理数量的储蓄机构,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金融机构吸引更多的储户是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金融约束可以促进金融深化。
金融约束论是Hellman,Murdock和Stiglitz等对东南亚经验观察后的理论思考。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他们又重新研究了他们的金融约束论(1999),并认为这一危机从反面证明了他们的理论。事实上,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抑制状态走向金融*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两者根本区别金融约束论与金融抑制论的根本区别在于金融约束的目的是通过创造租金以提供适当的激励机制。
4、社会背景
金融市场
产生在这一背景下,以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于20世纪90年代末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提出了“金融约束论”。他们认为,*通过实施限制存贷款利率、控制银行业进入等一整套的约束性金融政策,在银行业创造租金,从而可以带来相对于*放任政策和金融压抑政策下更有效率的信贷配置和金融业深化,对发展中国家维护金融机构的安全经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推动金融业发展的进程极为重要。金融约束的主要政策有利率控制和资产替代等,其中利率控制是核心。
5、重要结论
经过对金融约束论的分析,可以得出金融约束政策必须要在一系列苛刻的假定条件下才有可能成立,在现实中不具有可操作性。金融约束政策想要达到金融深化的目的,实际上却更加限制了金融深化的进程,因此,金融约束论在我国是行不通的,它并不能保证实现经济改革的目标。有步骤地实行利率市场化,构建多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完善金融功能,健全金融*才是金融深化的可行路径。
金融约束论的结论就是*通过实施一系列金融约束政策可以促进金融业更快的发展,从而推动经济快速增长,其隐含的前提是*可以有效地管理金融业,或者说*可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事实上,*并不比民间部门拥有更多的信息和更强的经济管理能力。在管理经济过程中,*失灵问题同样严重,历史已经一次次证明*过多参与经济管理的最终结果往往是阻碍而不是促进经济的发展。
市场运行有其内在的规律,不是任何主观力量都可以替代和改变的。因此,金融约束论所提出政策的现实意义就很有限。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金融约束论,特定条件下金融约束政策对金融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确能够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虽然*不能代替市场,并不是说*的力量在市场运行中就丝毫不能发挥作用,主要是把握好一个度。可有一点是明确的,金融约束政策仅仅是市场的补充而不能取代市场,这一政策的实施也不是长期的,只是一个过渡,是特定时期的特殊政策,最终还是要由市场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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