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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社保新规定

科普小知识2022-01-25 0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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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社保新规定:

1.最高基础报销额度将调整。

最高每年可获8倍人均工资额度的基础报销。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每年度内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将从目前的最高30万元,调整为东莞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每年七月根据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调整。

而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242元。就是说,即从2017年7月1日起,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东莞参保人,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即为369936元。

2017年东莞社保新规定

2.医疗费用分段比例调整。

对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分段及分段比例进行调整,从以5万元为单位将基本医疗费用划分为四段,调整为以8万元为单位划分三段,基金支付比例从费用低到高仍分别为95%、75%、55%。

分段费用比例前后调整图:

2017年东莞社保新规定

3.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人可获更高报销比例。

可能大部分东莞人对家庭医生的概念还不是很熟悉,这其实就是与某医生签约成为你的私人医生,可以更了解地为病人提供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

至于签约家庭医生如何获得更高的医疗比例,它具体做法是,按规定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并有效履约的参保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包括首诊、转诊至中心、抢救、急诊)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从70%提高至75%。

同时,为了让更多市民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完成首诊及治疗,参保人在社区门诊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将从120元/项提高至150元/项。

换句话说,即单价在150元以下(含150元)的项目,按实际价格计算其基本医疗费用;单价超过150元的,按150元计算其基本医疗费用。而签约家庭医生的参保人还能额外享受到最高75%的报销比例。

4.父母退休来莞住,异地就医再也不用来回跑啦。

以前,省外参保人需要在家乡的社保部门填写异地就医备案表,进行备案,然后在东莞的医疗机构出院后,拿着相关票据到家乡去报销。这样一来一回,简直心累~~~

现在,东莞市跨省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系统成功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平台验收,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联网平台,实现了全市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同时,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莞东华医院、东莞康华医院、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广济医院、东莞仁康医院等6家医院正式接入了国家平台,接下来覆盖面还将扩大到更多医院。

省外参保人到上述6家医院住院时,可凭相关证件,完成联网现场结算报销,无需再回家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