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制造朋友圈谣言?公众号造谣月入20万
为了回应最近频繁出现的“抢孩子”的谣言,北京警方的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了一个“抢孩子谣言通用模板”:“最近,一些社区/学校的人假装在卖冰棍、修理工、护士/偷和抢孩子。他们正在驾驶一辆牌照号码为xxxx的xx汽车。已经有110人确认这些“嫌疑人”被通缉。昨天,犯罪的汽车再次出现在学校门口抢劫孩子。由于母亲/祖父/祖母/祖母/祖父紧紧地抱着孩子,她被人贩子打伤,直到警察赶到才松手。这是学校教师社区的家长在微信/微博上发来的真实事件,提醒家长要小心,并转发提醒。"
平安北京微博博主赵峰在接受《北青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选择使用这个“通用谣言模板”来反驳谣言,提醒网民不要制造谣言,不要成为谣言的载体。
探究原因
许多谣言发布者可以大致分为四类
作为平安北京的一名博客作者,赵峰参与了许多努力来消除谣言和澄清关于抢劫儿童的谣言。至于最近网上“抢孩子”谣言的传播者,他说平安北京经过分析发现了四种不同的情况。
一些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本身就是一些社交平台账户的创始人或管理者。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关注他们的账户,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转发明显的谣言,甚至编辑信息来发布它们,导致更多的人散布像“抢劫儿童”这样的谣言。
一些谣言传播者是纯粹的恶作剧心理。他们首先在网上看到了其他的谣言,然后把它们改编成传播。此外,在散布谣言时,他们有报复他人的心态。他们故意留下别人的电话号码和各种个人信息,对别人造成一定程度的骚扰。
其他谣言发布者在看到一些事件现场的一些争议或冲突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主观上把它们想象成"抢劫儿童",并在互联网上传播。
赵峰告诉《北京新闻》,更多的网民在看到这些谣言后,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提醒,转发了这些谣言。
调查
公共号码编辑要求点击
在平安北京最近发布的《一张图片告诉你抢劫儿童的谣言是怎么回事》中,关于谁发布这些谣言的第一个问题明确指出:“网络从业者、微信和微博用户发布虚假信息以获得点击率和重印率,完成工作指标并增加粉丝数量。”
随着“抢孩子的谣言”在全国各地的蔓延,许多网民表示,这种谣言背后的利益也应该得到重视。
《北青报》记者发现,除了一些网民散布抢劫儿童的谣言之外,在此类事件中,还有许多由团队运营的账户被警方批驳。6月17日,天津一个公众号码发布微信“天津抢占儿童高发场所!”为了孩子,一定要牢牢记住!仅一天后,天津市*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发布消息称,17日发布谣言的微信公众号负责人曾谋谋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天津南开*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谣言微信是由曾XX根据论坛网友分享的材料编辑制作的。《北京新闻》的记者发现,微信内容再也无法点击。在18日发布的道歉声明中,公众表示相关微信内容已被删除。
沈阳的一个微信公众号也因发布关于抢劫儿童的虚假消息而被当地警方处理。据《北青报》记者了解,6月13日上午,一条名为“沈阳一名毒贩出现在巷子里‘强行拉’一名儿童,一名女孩差点被带走……”出现在许多当地网民的朋友圈里,引起了当地网民的极大关注。
当晚8点左右,沈阳市*局发布微博:近日,一名网民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我市一名小学生迎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名戴着墨镜和口罩的中年妇女强行带走。迎迎还击,对方逃脱了。警方发现后,这是虚假信息,最近在互联网上被篡改并转发到许多地方。随后,沈阳当地媒体采访了发布微信的账户编辑。编辑说他以前在他的朋友圈里看过新闻,但是那个地方在城外。由于对此类新闻的高度关注,6月13日发布时,他将事件从其他地方转移到沈阳,并转移到湖南。
延长
非法传播谣言的网民应注意筛选
网络应该为编造和传播抢劫儿童的谣言负责吗?昨天,北青记者就此采访了一名警察。何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互联网诽谤等刑事案件处理解释》的有关规定,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都将根据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情节严重的,如转发500次以上,还可能涉及刑法处罚。
“虽然在实践中一般会追究造谣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但如果网民发现自己转发的有关抢孩子的谣言已经被有关部门驳倒,最好删除之前的谣言,以免进一步影响谣言的传播。”警察说。
情况
操作80多个公开喇叭,散布“吸粉”谣言,月薪20万元
像“抢孩子”这样的网络谣言被“带到”微信的公共平台上,以新的形式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警方表示,通过吸引广告获利是一些微信公众号码转发谣言的主要驱动力之一。
《北京新闻》的记者以前也采访过类似的案例。来自福建漳州的26岁年轻人吴某带领团队运营了80多个公共号码,这些号码服务于全国许多城市的人们,每天都会产生各种网络笑话、激动人心的社会新闻和谣言。他因发布虚假信息被行政拘留三次。他告诉媒体,通过经营这些账户,他每个月能赚20万英镑。
来自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的程(音译)经营着一个拥有4万名粉丝的公共电话号码。他介绍了微信公众平台的广告盈利方式。“公共号码广告收入是通过广告平台实现的。它在公共号码运营商和广告商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双方将根据用户数量和公共号码的阅读率进行“竞价”。在这个平台上,有一个“指导价格”来决定公众人数能赚多少,广告收入多少,但具体金额仍需双方协商。
程先生说,对于一个有4万粉丝的公众号码和一个有标题的广告(公众号码每天最多可以发送8张图片),收费标准是800元。《北青报》记者的调查发现,吴某在福建漳州经营的公共号码也是根据粉丝数量来设定广告价格的。对16万粉丝来说,头条广告费是2445元(两个和三个平面广告的费用依次减少)。同样,15万名粉丝的费用为2250元,13万名粉丝的费用为1950元,10万名粉丝的费用为1515元...在吴某的80多个公开号码中,有7个拥有超过10万的粉丝。
不同的是,他的广告并没有经过上述广告系统,而是与广告商进行了线下讨论。这不仅为谈判提供了更多空间,还节省了广告平台的费用。由于公共服务号码在他们手中很受欢迎,吴某和他的团队成员几乎每天都可以坐在家里等广告商的电话。
作为一名内部人士,郑先生说目前80%的网络营销是“虚假的”。“尽管微信平台有一个报告系统,但它没有义务筛选和判断公开号码的内容。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实际上可以控制这些不良信息。至少在技术上是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