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向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专项资助的通知
相关博士后流动站单位: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指导意见》,经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将于2020年向与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专项资助。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目标
主要公共卫生和防疫领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直接参与新皇冠肺炎的一线治疗。
二。资金的内容
申请项目属于从事重大公共卫生和防疫控制领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直接参与新发肺炎一线治疗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申请项目将获得18万元的专项补助。相关初级学科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药学、中医、生物学等。
申请人是博士后研究员,直接参与新诊断肺炎的一线治疗。由设站单位推荐,经专家审核后,给予现场补助。补贴标准是12万元。
申请项目应为非分类项目。
专项资金不能重复获得。申请人已获得一般或特殊补贴,特殊补贴不再给予同类补贴。获得特殊补贴的申请人被视为已获得相应的实物补贴或特殊补贴,在站内不能再次获得类似补贴。
三。申报和审查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表》(附件1),在线提交至站所在单位的部门或工作站(分站)。
由车站设置单位审核。设站单位在网上逐级审核申请表,并提交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如果申请人是直接参与新发肺炎一线治疗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站单位应在线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推荐表》,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回顾工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审和确定专项资助人员。
四.定时
申请人的网上申报从4月13日开始,到5月15日结束。
设站单位在线审核开始时间为5月16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6月中下旬组织了一次专家评审,并在7月初宣布了资助结果。
联系人:柴英
电话:(010)82395088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表(模板)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推荐表(模板)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