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代表质疑7年控烟无进展:烟草局为何在控烟小组

科普小知识2021-08-29 15:32:35
...

代表质疑7年控烟无进展:烟草局为何在控烟小组

NPC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

今年是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连续第五年提交控烟提案。中国自2006年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至今已有7年,但还没有国家烟草控制立法。在关于烟草控制的四项建议中,包括“关于加快公共场所烟草控制立法的建议”,黄细花询问中国在执行烟草控制法方面的不作为。

连续五年呼吁控烟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已经做了10年的“老代表”。当被问及为什么她连续五年坚持提出控烟建议时,她回忆起几年前她周围的几个朋友和亲戚因吸烟而死于肺癌。朋友和亲戚在他们生命的最后阶段都在遭受疾病的折磨,这一事实让黄细花非常感动。因此,她决定利用自己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身份加入到呼吁烟草控制的行列中来。

在花费了大量精力对烟草控制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之后,黄细花发现烟草控制问题非常复杂。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可实施的建议,总比大声疾呼要好。在过去的五年里,她就烟草控制的主题提出了30多项建议,包括烟草行业的包装变革和*与企业的分离。

她的坚持也得到了包括钟南山在内的许多代表的支持。应黄细花邀请,钟南山还赴惠州作了以控烟与健康为主题的专题演讲。观众挤满了。许多人站着听演讲。“如果烟盒上印有烟草控制的警告图标,我肯定会少吸烟,对我自己和我的家庭都有好处,”吸烟多年的男性代表积极签署并支持黄细花改变烟草包装的提议。

烟草控制进展缓慢

黄细花说,既然我国*已经签署了《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协议》,我们就必须信守承诺,诚实并展示我们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在黄细花看来,烟草控制的进展太慢了。“从这个角度来看,作为NPC的代表,我感到非常虚弱”。然而,黄细花也表示,即使她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她也会继续致力于呼吁烟草控制。

黄细花质疑中国烟草控制的有效性

问题

为什么没有国家烟草控制立法?

2005年,为了遏制烟草流行,中国批准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要求,到2011年,中国应完全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使用二手烟。因此,“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禁烟”被列入“十二五”规划纲要。但是两年多来,这种行为仍然难以实施。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统一的国家法律法规。

建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充分利用这一形势,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立法进程。尽快制定公共场所控烟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和义务,全面推进公共场所控烟,把控烟作为国家战略和任务,制定国家控烟法律法规,借鉴国外特别是香港的先进经验,克服阻力,优先立法,教育宣传并举。

为什么烟草上没有图片警告?

根据《公约》第11条,所有缔约方同意要求所有烟草产品都有健康警告,说明烟草使用对其包装的有害后果。这些警告“应占主要可见部分的50%或更多,但不应少于30%”,并可拍摄或包含图片警告。然而,我国的警示文字颜色相似,字体小,形式和内容单一,千方百计消除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在我国的烟草健康警示标签中,警示文字非常简单,反复使用的是“吸烟有害健康”、“尽早戒烟有益健康”、“戒烟可以减少对健康的危害”。此外,我国烟草中的警示词仅占15%-20%的面积,不符合公约规定的最低30%的面积要求。

建议

俗话说,一张1000字的图片可以帮助吸烟者了解疾病的本质或由烟草引起的痛苦,并向高文盲率的人传达健康信息。因此,在烟草包装上使用彩色警告图标是强制性的。国务院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了全面检查。

有人建议国家烟草管理局退出烟草控制“领导小组”。

中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于2006年1月9日在中国生效。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实施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目前,领导小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烟草局等8个部门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为组长。

建议

重组和充实中国“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和经验,成立了一个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卫生部牵头的新的执行《公约》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以规划和协调国家烟草控制工作。根据撤回原则,烟草专卖局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的嫌疑。它不再有资格成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应该退出。

4为什么七年来烟草控制没有实质性进展?

中国签署该公约已有七年,这表明中国完全同意烟草流行是一个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全球性问题,同意公约中的烟草控制原则和措施,并承诺控制烟草和履行所有国际义务。自七年前签署《公约》以来,在实施烟草控制方面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与《公约》的要求相去甚远。目前,中国没有专门针对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国家法律法规,烟草使用率仍然很高。二手烟暴露的问题非常突出。

建议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启动对中国*执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情况的全面检查,启动对烟草控制执行机制的专项调查,并尽快制定防止接触烟草烟雾的国家法律。

对话

鲍静:你为什么连续5年提出控烟建议?

黄细花:我已经连续5年提出相关建议了。控制吸烟是一件好事,必须坚持。然而,年复一年,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现在没有国家立法。我非常担心。

鲍静:你认为控制吸烟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黄细花:根源在于机制。烟草专卖局和烟草专卖总公司都是裁判员和运动员。烟草专卖局是全国烟草控制组织的成员之一。它应该减少销售,而烟草专卖公司应该增加销售和税收。当目标相反时,一个组织如何实现它的目标?

鲍静:除了国家和政策层面,你认为机构和个人如何参与烟草控制活动?

黄细花:该机构的领导在烟草控制方面起了带头作用。学校、*机构和公共场所已经自觉成为无烟单位。特别是,从青少年开始,学校增加了关于吸烟有害健康的课程。

相关链接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条件成熟时制定控烟法

黄细花并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唯一建议控制吸烟的代表。在去年3月举行的NPC和CPPCC会议上,90名代表提出了3项建议,建议制定一项烟草危害预防和控制法,139名代表提出了4项建议,建议制定一项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和卫生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颁布控制烟草危害的法律。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NPC代表提出的控烟禁烟立法的总体框架和具体规定,抓紧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纳入NPC常委会立法规划。(原标题:广东老代表提出10年5年控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