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可以算作论文了
新华社杭州9月16日电(记者朱涵)浙江大学近日发布了《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表彰实施办法(试行)》,浙江大学师生在媒体上发表的网上文章及其“两个微观末端”将被认定为国内权威、一流、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并被纳入推广评估和评选。《办法》出台后,广大教师、学生和网民热烈讨论。
根据《办法》,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包括优秀原创文章、音像、动画等在报纸、电视和互联网上发布或播放的作品,并在网上广泛传播,其中原创文章不少于1000字。
《办法》对网络文化成果的传播媒介和传播效果有更详细的规定。例如,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上发表文化成果并形成重大影响的作品,可以被宣布为等同于在中国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作品。在《新华每日电讯报》、《参考新闻》、《半月谈》、*电视台等*媒体及其《两个微端》发表并形成较大影响的,可申报为相当于国内水平的学术期刊发表;在新浪、搜狐、网易等重要商业门户网站转载的作品,其“两个微端”影响较大,形成较大的网络传播,也可被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作品。
“重大网络传播”是指不少于2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个微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个微端”的作品的出版和重印。“大规模网络传播”是指不少于1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个微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个微端”的作品的出版和重印。其中,微信公众号发表的作品阅读量不低于10万。打着这个旗号发表的文章不少于40万篇。
《办法》一出台,就引起了教师、学生和网民的热烈讨论。网友“吴志德”表示,此举是“海纳百川”,在国内高校尚属首例,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网友“离陶不远的人”质疑网络文章和作品能否保持学术严肃性。
《办法》是在高校贯彻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教育功能,把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推广评估、就业评估和奖励评估范围的一次尝试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应彪说,优秀的网络文化成果要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要用正确的思想文化来引导各种社会舆论和价值观。
据了解,该办法将于9月8日起实施,每年6月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将对优秀的网络文化成果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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