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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0年普通话普及率平均80%以上

科普小知识2022-03-12 10: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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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话基础推广县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7年第1期]的教学信语用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言文字委员会、*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言文字委员会:

为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保“到2020年基本普及全国通用语言文字”目标的实现,加强语言文字标准化建设,决定开展县级普通话基本普及验收工作(以下简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提高认识,服务大局

“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普及,是党*、国务院确定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目标。实现“基本普及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的目标,主要在于提高普通话的普及率。虽然我国普通话的平均普及率已经超过70%,但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县域发展的基础也很不一样。据统计,中国大部分大城市的普通话普及率都在90%以上,但在许多农村地区只有40%左右,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甚至更低。然而,我国绝大多数县都有广阔的农村空间。开展县域普通话基本普及验收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意识和规范化水平,提高全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而且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第二,找出底线,统筹规划

各省语言文字部门(教育)应立即采取行动,通过各种渠道,在以往调查的基础上,了解普通话普及的现状。各地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并按照《普通话推广调查表》(附件1)的格式将相关数据报国家语委备案。在此基础上,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全国通用语言文字推广重点项目实施方案》([2017年第2号)的总体目标和区域目标要求,根据本地区重点推广任务完成时间,制定验收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明确任务,分步实施

验收工作可以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逐步进行,逐一验收的原则是可以接受的。各地要根据国家总体目标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验收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参照《县级基本普及普通话验收指标》(附件2)制定验收标准细则。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教育)部门应督促或会同市级语言文字工作(教育)部门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要试验和推进建设,稳步推进

检查验收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全县推广普通话的情况。同时,还考察了县*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语言工作组织、制度建设、环境建设和长效机制。验收工作应结合当地情况,以易于操作的方式实施。它可以结合三类城市的评估进行,即监督、评估和检查、学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文言文的写作、阅读、写作和口语化等。各地要通过检查验收工作,加强基层语言工作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主导、语言委员会协调、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语言工作管理体系。

五、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作为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国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程”的重要举措,验收工作应在各级人民*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目标,并获得必要的财政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部门要加强对县域普通话基本普及和验收的规划,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和行业系统应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实现共同管理和验收。国家语言文字监督评估将与重点推广和县级验收工作相结合。从2017年开始,全国将率先监督普及率低于70%的县。国家语言文学部将采取适当措施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公布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进展不佳的地方进行通报。

附件:

1.普通话普及调查

2.普通话基本普及县验收指标

教育部国家语言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