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报:科研经费的动力与压力
■彭克峰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在科研(研发)上的支出为10.24亿元,比2011年增长17.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97%。这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研基金管理者的动力和压力。
随着资金的增加,研究人员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研究和开发,这当然是驱动力。与此同时,巨额资金可能会吸引一些行为不端的人的觊觎,这将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如欺诈和挪用资金。这是压力。经理稍有疏忽就会招致外界的批评。事实上,近年来,已经有许多案例表明,研究人员因使用资金而受到审判。
国外科研基金管理的经验有哪些?据专家介绍,在国外科研项目的申请和评估阶段,相关环节更加独立和科学,不同环节的评审人员也有所不同。此外,在项目资金监管方面,欧美国家实行了多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的制度。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研究机构实施内部监控,审计部门进行事后审计,实现全过程监督。在法律方面,国外对此问题也有完善的规定,如美国颁布了《监察长法》、《单一审计法》等法律。日本颁布了《防止不当使用公共研究经费的共同准则》和《研究机构公共研究经费监督准则(实施准则)》。一旦发现问题,责任人将受到严惩。
智者通过别人的错误来改正自己的错误。尽管欧、美、中三国的科研*不同,但在完善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在设立科研项目的层面,有必要将管理与学术基金管理分开,将管理与商业投资审批分开。建立一个项目的权利不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项目发起人提出方案后,应在一定范围内经过讨论后进行公示,以确保项目发起人的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性。
在对科研项目进行评估时,应慎重选择评委,并建立评估名单保密制度,防止其他因素干扰评估。同时,在具体的审查过程中,应实施利益相关者回避制度,并采用双盲审查机制,以减少法官个人偏好的影响。就评估而言,目前复杂而无效的评估也应该简化,让研究人员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
在科研经费监管方面,应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三级监管,包括经费分配机构、申请机构和审计部门。与此同时,在法律层面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进行修订,对科研不端行为和挪用资金的人给予更严厉的惩罚,从而增加他们的非法成本。
值得庆幸的是,经过多年的不断积累和完善,我国相关部门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也日趋成熟。不断曝光的各种学术不端案件也为广大科研人员敲响了警钟。可以预见,随着科研经费管理的加强,中国的科研环境也将日益改善,这必将为科技强国的梦想提供良好的支撑。
中国科学新闻(2013-08-09,第一版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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