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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河北省人民*关于批准建设省部共建电工装备可靠性与智能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科普小知识2022-03-15 16: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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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河北省人民*关于批准科技部共建电气设备可靠性与智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国科发2017年第317号[]

河北省科技厅:

为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创新驱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根据《省级部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人民*推荐并经专家论证,省级部门共建电气设备可靠性和智能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基本具备建设和运行条件。现决定批准省部级单位联合组建的电气设备可靠性和智能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和运行,建设和运行期为5年。

河北省人民*是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主体。按照“省部门共建、省优先”的建设和管理原则,不断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突出地方特色,把实验室作为吸引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重大项目立项、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在建设和运行期间,每年将向实验室提供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实验室的日常运作、开放项目的建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以及科研人员的绩效奖励。

科技部协助实验室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高水平科研基地建立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实验室的研究能力和科研水平。国家科技计划如技术创新指导项目和基地人才项目的总体规划将支持实验室科研能力和基础科研条件的建设。

河北省科技厅作为实验室的主管部门,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期间,将在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申报中优先支持项目的建立,并优先支持实验室队伍建设、高端人才引进、领军人才培养和科研条件建设。

河北工业大学作为实验室的依托单位,需要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如实验室用房、科研仪器设备、科研经费等,并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在建设和运行期间,河北工业大学将每年提供1500万元用于平台建设和运行,支持实验室探索和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管理模式和制度,给予相对独立的人事决策。

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应依据经专家批准的《省部共建电气设备可靠性和智能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实施方案(2018-2022)》。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在建设和运行期间,实验室应坚持高标准建设目标,进一步细化发展方向,提高科研水平,加强队伍和实验条件建设,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按照《省级部门联合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努力成为组织高水平科研、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开展区域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附件:经批准的省和部委建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河北省人民*科学技术部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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