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熙宗改制有哪些措施 金熙宗改制有什么影响?
金太宗完颜晟晚年时,一改兄弟继承制的惯例,立太祖孙完颜亶为皇位继承人。天会十三年(1135),太宗去世,完颜亶嗣位,即为金熙宗。
金国灭辽和北宋后,占领的区域不断扩大,其中混居着契丹、渤海以及大批的汉人。为了巩固金国的统治,金熙宗顺应形势的要求,对统治制度一再进行了改革。
金熙宗首先废除了女真旧制,建立起一整套封建专制的*集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废除勃极烈制度,由三省制度取而代之。
金朝初期,朝廷的中枢机构是在皇帝之下,由出身宗室近亲、地位显赫并具有终身职务的几名勃极烈组成的会议。它是带有氏族残余的贵族议事机构,皇帝依赖它来裁决国家事务。由于勃极烈贵族会议的职能十分有限,而且任勃极烈的宗室大臣职责也没有明确的分工,因此很容易造成国家机器的低效率和无序运转。
在勃极烈制度之下,国家大事更多地取决于参加勃极烈会议的宗室贵族的共同意见,而皇帝的个人意见,有时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熙宗决定加以改革。事实上,在太宗在位的最后一年,就已颁布了“初改定制度”的诏书,准备废除原有的勃极烈制度。它的存在,已然大大影响了国家封建化的进程。
天会十三年(1135),金熙宗参照唐、宋及辽的模式,首先在*实行了三省六部制。在皇帝之下设三师,即太师、太傅、太保,三师位高而无实权,专用来安置位尊权重的大臣;在尚书、门下、中书三省之上,又设置领三省事一职,仍无实权。熙宗通过这样的改革,把军权和行政权进行了分离:一些*庞大的军事贵族被安插在此,军权被剥夺。这样一来,军事大权悉数收归*,旧贵族的能量被最大限度地削减。
在三省制度中,以尚书省为新的行政中枢机构,中书省和门下省的长官均由尚书省官员兼任。尚书省的最高长官为尚书令,其下设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天眷元年(1138)八月,朝廷正式颁行新官制。原来的女真和辽、宋的旧有官职,均按照新规定进行统一换授。
这一系列的改革,大大加强了最高统治者的权威,亦提高了行政机构的运作效率。它分工明确,直接对皇帝负责,完全成为了皇帝实行君主专制统治的工具。
新的官职颁布后,熙宗又着手对朝廷的礼仪制度进行改革。天眷二年(1139)三月,熙宗命百官制定详尽周密的礼制,开始着重改革。
这次革新,前后用了近10年的时间,但凡宗庙、*、祭祀、尊号、朝参、车服、仪卫及宫禁等多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的建设。如:宫廷禁地,亲王以下者不能佩刀入内;新的朝参礼仪启用后,每月朔望日为朝参日,余下为常朝。不论朝参还是常朝,臣子都必身着汉式朝服,依照复杂的仪式行礼,然后才能奏事等。
君位继承方式的改革,也是金熙宗改制的重要内容。
从前女真的传统继承方式是兄终弟及,从金景祖乌古廼到金太祖阿骨打,全部都是以兄终弟及的方式在家族中传承。即使太宗完颜晟在世时,仍然是立弟弟完颜杲为储嗣。后来完颜杲病逝早夭,作为嫡长孙的熙宗才得以继承皇位。皇统二年(1142)三月,熙宗将儿子济安立为皇太子,正式确立了父子相传的皇位世袭权。
这一革新,对皇权的加强有着重要的意义。
金熙宗时期的一系列政治改革,对金国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熙宗以后,直至金国灭亡,这套制度基本上没有变更,成为了金代的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