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进信息公开:寻求治理佳境
■我们的记者柴伟
"所有的大学经费都到哪里去了?""上网的研究生的分数是多少?""哪些职业在就业方面有优势?""学校领导如何在国外花钱?"......在过去,这些人渴望了解和查询那些不可用的信息。自教育部于今年7月底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以来,该清单已“唾手可得”。该清单要求在相关信息产生或获得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这些公众关注的事项。
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发布了《教育部机关*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它要求重大政策应伴随着信息披露。特别是要明确高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披露内容,规范披露程序,扩大披露范围,加强监管。该清单包括10类50个具体项目,为扩大社会监督和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开辟了新的途径。
"信息公开的核心是公开,关键在于真实性,难点在于监督."党委书记、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多次向全国教育系统强调三个公众意识——“什么是最有效的开放方式?披露如何最有效?监督如何才能最有效?”在一定程度上,该名单的制定是对信息披露方式的积极探索和完善,是完善高校治理体系的积极追求,是在当前教育管理*和机制相对复杂的背景下对公众信息需求的积极回应。
" 50件物品的清单只是一个底线要求."教育部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鼓励高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和力度。在“名单”制定后的短短4个月内,75所直属高校利用信息披露栏的丰富内容来说明其开放性和持久性。
透明的阳光:自愿、公开地接受社会监督
**直属高校对该名单反应迅速而有效。根据《清单》的要求,华东理工大学积极组织协调《华东理工大学信息披露项目清单》的研发工作,在10大类50个项目的基础上,将信息披露项目清单扩大到118个项目,明确了每个披露项目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披露时间,并专门下发了《信息披露目录》的编制说明,便于公众解读。华东理工大学在全面披露名单所列项目的同时,也在重点关注诸如入学考试、人事和教师、金融资产等关键领域的信息披露。例如,学校级领导*因公出国的宣传已经细化到出访日程、航班信息和费用预算等方面。在学校教育收费公示中,列出了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依据等127项内容。
随着信息披露形式和平台的创新和完善,华东理工大学以信息披露网络和学校主页为主要信息披露平台,辅以校报、校刊、微博微信等载体,丰富内容,优化功能,进一步加强沟通,服务师生,扩大影响。2013-2014学年,华东理工大学校园门户网站发布了14,769种信息,其中腾讯微博发布了520种,新浪微博发布了961种,微信发布了170种,学校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了12期。
《名单》的发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党组将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层面,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作为高校改善内部治理、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的作用教育部办公厅主任说。
10大类50个具体项目的“清单”基本涵盖了高校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这是对《高校信息公开办法》中自愿公开内容的细化和深化。教育部办公厅负责人表示,这50个清单是具体的指标,可以用来检查高校是否开放,也可以根据清单设计一个指标体系进行评估,方便公开、评估和监督。
越来越多的直属高校看到了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利用开放平台改善内部治理结构的机遇,也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高校主动信息披露有利于高校问责制的建立和深化与社会的有效联系。在内部,有利于实现*管理,提高办学效率,增强软实力。
截至10月31日,75所直属高校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信息披露栏目,其中50多所高校对原有栏目进行了修改和升级,部分高校还建立了专门的网络。华北电力大学、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大学等高校都设立了专门的信息披露项目列表栏目,逐一对应50个项目,方便公众查询。到目前为止,75所直属高校都在各自的栏目中发布了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教育部门户网站的信息披露栏还发布了教育部直属75所大学公共栏的链接,为公众监督提供了统一入口。
“公布名单是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之后,教育部为促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而采取的另一项重要措施。这对深化校务公开、提高高校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预防腐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该榜单反映了教育管理的创新。它改变了过去只依靠下达订单、制定计划和分配资源的管理模式。通过明确高校信息披露事项,逐步依靠制度和社会监督来实现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通过开放列表制度,建立大学与社会的有效沟通渠道,为大学自主办学、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对关注的回应:关键领域信息披露的全面覆盖
近年来,高校多起腐败案件大多集中在招生、科研经费、基础设施建设、财务管理等敏感领域,这也使得这些领域的信息披露备受关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消除信息的“死角”,教育部从2014年春节前开始,多次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名单”的内容和宣传要求。据报道,在制定“名单”的过程中,教育部特别将高校招生和财政信息列为重点领域。例如,在高校招生“十个公开”中,明确列出了高校应公开的8项内容,高校财务预决算8表,要求公开捐赠财产的用途、校办企业资产信息、投标信息、收费项目标准等。
仔细看一下清单,不难发现清单中的10个类别和50个具体项目中有许多与高校中引人注目的欺诈和腐败案件密切相关。例如,招生考试信息提出“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竞走、自主选拔和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专业招生以及包括资格和考试成绩在内的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应予以披露。关于财务、资产和收费的信息表明,应公开“设备采购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和“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投诉方法”。人事和教师信息建议“学校领导*的社会兼职、因公出国情况”、“学校中层*的任免、人员的招聘信息”应当公开。进一步细化内容,明确范围,明确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高校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的具体信息。
“教育部在对公众监督的内容、方法和方式三个方面的“有效性”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名单”教育部办公厅主任说。从公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领域入手,强化信息披露,无疑是对高校行政权力界限的一种积极尝试。
不回避“雷区”和矛盾已逐渐成为高校信息公开的常态。东北大学详细披露了特殊类型招生的入选者的资格和考试结果,包括他们所在的中学、资格证书的等级和数量、具体的考试结果和分数等。北京师范大学公布了33所高校的硕士候选人名单,包括他们的专业、姓名、编号、第一次复试和总体成绩,以及他们是否可以免试。复旦大学每月在其专栏中公布拟任命*晋升和任命前的宣传信息,并公布科级职务和临时职务的任命。北京外国语大学和四川大学详细披露了各校领导*的社会兼职情况。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时公开了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的采购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情况;华东师范大学发布了年度资产管理报告,详细说明了资产总额和变动情况。中国农业大学和中国药科大学在其专栏中披露了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回应了公众的关切,并接受了社会监督。
真实性和及时性:确保公共权利的充分行使
"回应公众需求是改善信息披露服务的有效途径之一."教育部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名单是明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所披露的信息不准确,大学应及时纠正。如果你对公共信息有任何疑问,可以向高校申请查询。
自2007年《*信息公开条例》和2010年《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度有所提高。然而,公众对信息披露广度和深度的期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广泛的信息数据管理和低标准化程度经常受到批评。“名单”的出现为广大师生和公众了解高校管理信息开辟了一个快速、准确、全面的渠道。通过核对高校实际公开信息与清单要求的差异,可以对高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重庆大学积极尝试扩大其公共内容。从去年9月开始,学校正式推出新版信息公开目录。新版目录的一级目录从原来的9个增加到14个,增加了“学生工作”、“收费管理”、“招标公告”和“应急预案”等目录。二级目录的数量从37个增加到49个,在目录增加和范围扩大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上海外国语大学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设立了“便民服务”栏目,涵盖学校的指南、服务事项、便民问答等内容。同时,它增加了“最新信息披露”和“新闻发布”栏目,向公众提供实时信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湖南大学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范围,并在此基础上细化了宣传内容。在栏目中,详细披露了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同时,还将设立*人事、出国等公共信息和重大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等招标信息的快速导航栏,方便公众快速查询。
在现代治理模式下,信息共享成为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必然要求。信息的公开发布与受众的信息反馈形成一个循环,推动政策制定更贴近现实和需求。为此,教育部将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促进高校做好名单的实施工作。
“在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名单的公布无疑是促进我国‘名单管理’制度完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化、高校治理结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而积极的举措。”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西欣坦言,“治理”不同于“管理”。其核心在于各种主体的共同参与。在治理过程中,所有主体都以开放、平等、透明和互动的方式实现公共利益的扩张和增值。公开和透明是实现这种开放治理和基于规则的治理的必要条件。
环
今年7月底,教育部发布了《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该清单要求在完成或获得清单信息后20个工作日内披露10类50个具体项目,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金融资产和收费信息、人员和教师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信息。年度报告应于每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原题:在高校信息公开进程中寻求开放模式下的善治——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进信息公开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