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5家空壳公司3年骗取国家千万科技支持资金

科普小知识2021-11-04 23:20:58
...

2007年,财政部、科技部发布了《中小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项新政策旨在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起步阶段进行投资。根据该政策,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后可向引导基金申请风险补贴,中小企业可申请投资保护,引导基金将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

然而,国家用来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大礼袋”已经被一些肥猫觊觎。在湖南长沙,四个人已经成立了五家皮包公司,几年来疯狂骗取国家科技专项资金1300多万元。

最近,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记者,被授予独家访问这4年欺诈的内幕。

著名的学校产生了主要的骗子

2010年,36岁的郑志祥选择了错误的人生方向。

这个来自中国西北严寒地区的高水平学生被一个著名的热能专业录取,当他第一次进入这个社会时,他有一个愉快的旅程。自1998年以来,郑志祥在湖南省广播电视改革领导小组和湖南经济电视台工作了三年,很快被许多上市公司的领导选为许多上市公司的宣传部部长。

2005年,郑志祥来到湖南金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担任投资部和行政部部长。

财政部、科技部发布上述办法后,金科公司于2009年获得风险投资机构资格。郑志祥负责收集整理金科公司相关科技企业的数据,掌握了投资保护项目在线申请平台的密码。

相关资料显示,郑志祥与长沙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公司”)总经理刘安义相互熟悉。他们立即合作开展科技企业投资担保项目申请咨询服务。万和随后加入了这支队伍。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这四个人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与湖南省科技厅的个别工作人员勾结,设计了一个“秘密的方法”来骗取国家科技专项资金。

根据国家规定,为了申请中小科技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支持,首先,创业投资机构应在创业期对中小科技企业进行投资,促进其成长和壮大。风险投资机构完成对中小科技企业的投资后,可以向引导基金申请风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也可以申请投资保护。

然而,郑志祥、刘安信等人却走上了一条歪门邪道——虚构五家初创企业,伪造和编造虚假投资信息,以骗取国家科技指导资金。

骗局逐层升级。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郑志祥、刘安义、万等人自2010年起,伙同成立空壳公司,编造申请材料,利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司编造申请材料,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申报骗取国家引导基金科技专项资金1322万元。

2010年11月,郑志祥和万联系了代理公司。湖南奥翔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翔”)、湖南红旗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长沙普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辉”)、湖南绿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创”)和湖南俊凯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凯节能”)以五名大学生的名义注册成立。其中四人以自己或其亲属的名义是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了上述公司,但没有一人实际出资。

根据五家公司的工商资料,奥翔和红旗成立于2010年11月24日,浦辉和俊凯成立于2010年11月17日,绿创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五家公司的法人分别为五名大学生,郑志祥、刘安新、、曹、周分别为五家公司的股东。

调查人员查看了账簿、财务文件、纳税记录、会计文件、银行记录等。在这五家公司中,发现自这些公司成立以来,它们没有主要收入、纳税记录、正常经营费用、研发实力、产品工业、科研支出,也没有从事实际生产或经营活动。他们甚至没有人员工资和水电费用。他们都是空壳公司,成立的目的是批准和骗取投资保护基金。

2011年1月,4人隐瞒奥翔、红旗、俊凯节能、绿创4家公司为空壳公司的事实,伪造金科公司的投资意向书、免费咨询承诺等必要材料,编造相关公司员工、科研人员、科技项目、财务数据等材料,以虚假材料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项资金(投资前)。其中,奥翔、红旗、俊凯节能有限公司2011年共获得中小科技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项目专项资金(投资前)290万元。

根据国家规定,湖南省科技厅每年将对申报的投资担保项目进行验收,合格的可以再次申报投资担保(投资后)项目资金。

为了防止事件的披露,收回了290万元的投资担保(预投资)资金。同时,为了继续申报投资担保(投资后)项目资金,2012年,郑志祥等人办理了金科公司对三家公司的虚假投资增资,编报了虚假材料,编造并伪造了《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和《增资协议》等材料,使三家公司顺利通过了湖南省科技厅的项目验收。

2012年6月左右,骆超退出致远公司,此后没有参与投资担保基金的申请。

但是其他三个尝过糖果的人没有停下来。

奥翔等三家公司的投资担保项目通过验收后,2013年郑志祥等继续隐瞒奥翔、红旗、俊凯节能、绿创等四家公司为空壳公司的事实。他们以同样的方式伪造和编造相关材料,申报了中小科技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担保项目专项资金,其中奥翔、红旗、俊凯节能共获得专项资金227万元(投资后),绿创2013年获得中小科技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担保项目专项资金40万元(投资前),骗取资金267万元。

2014年,郑志祥等人也以同样的方式申请了浦辉公司的名义。2014年11月,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公开,2014年浦辉公司获得投资担保专项资金100万元(投资前)。由于这一事件,资金尚未实际支付。收到上述投资保证基金557万元后,郑志祥向绿苹果公司投资457万元,其余100万元由4人分享,收入归刘安义致远公司。

就像一个深谷,很难填满

钱来得如此容易,以至于郑志祥和其他人决心扩大他们的“业务”。

2012年,成立于2008年的长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君凯文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志祥及其妻子曹。

2012年,郑志祥、刘安义伪造金科《投资意向书》、《免费咨询承诺书》等君凯文化公司相关资料,以君凯文化公司名义申报国家投资担保基金,获得国家投资担保(预投资)专项资金60万元。2013年,郑志祥、刘安义伪造《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和《增资协议》等材料,使俊凯文化公司获得的投资担保(预投资)科技基金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2014年,由郑志祥控股的长沙君悦公司受金科公司委托,代表金科公司投资君凯文化公司,并向国家申请科技资金投资担保(投资后)。2014年11月2日,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宣布,2014年,俊凯文化公司获得200万元投资担保(post)专项资金。由于这一事件,资金没有实际支付。

另一位参与者万·宋军也没有闲着。

2009年3月,万以前妻的名义成立了一家友谊公司,2010年3月,他以母亲的名义成立了一家新公司。2010年,公司实际控制人万伪造公司投资友谊公司、新创公司投资郑志祥,刘的致远公司编造申请材料,向科技部申请引导基金投资安全项目。两家公司共获得100万元的安全技术投资资金。

2011年,万通过郑志祥、刘安义编造并伪造《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增资协议》等材料,使两公司的投资担保(预投资)项目通过验收。2012年,万再次以友谊公司、新创公司的名义,通过相应的方式制作制作相关申请材料,获得投资担保(投资后)专项资金100万元,共计200万元。

2010年11月,万以其父的名义成立了公司。2013年6月,万与郑志祥、刘安新等人采取上述措施,以公司的名义骗取2013年投资担保(预投资)项目专项资金55万元。

“内鬼”似乎暴露了

三年多来,包括郑志祥在内的四人多次骗取国家科技资金1300多万元。湖南省科技厅相关人员的支持是多次通关背后不可或缺的。这些骗局的曝光也始于对“内部人士”的调查。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独家获悉,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反渎神局在调查长沙市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过程中,发现了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湖南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副总工程师、项目监管部部长何(正科级)的犯罪事实。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的官方网站,湖南火炬创业中心成立于1991年,是湖南省科技厅直属的全额资助机构。2009年3月,新增“湖南省科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品牌,两个品牌一个团队。该中心负责高新技术领域相关计划和项目的评审、评估和监督,以及省级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综合管理(即项目申请、评审、监督、验收等)。)。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一位专家指出,2012年郑志祥等人提交的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担保项目只能说是“差”。被评估的人准备不足,没有准备好报告所需的PPT,报告人也不能清楚地解释。最后,专家组认为,记者没有清楚地报道项目情况,没有让这些评估项目通过。

忧心忡忡的郑志祥等人立即找到了何,并询问能否组织另一次专家评审,以使他们的项目尽可能通过验收。他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聂某汇报了这一情况。聂同意组织第二次检查,但要求郑支付全部费用,而他不在厅里组织。

第二天(2012年10月25日)9点,聂到茉莉花酒店与专家座谈,请他们在离开前支持投资公司和中小企业发展。下午,向聂总汇报,郑的三家企业通过了专家评审。他拿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5000元现金,上面写着“谢谢郑”。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何、等人隐瞒三家公司的项目未经审查批准的事实。他们企图通过三家空壳公司申报的投资担保项目的验收,直接导致郑等人冒用数百万国家资金。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记者获悉,2016年8月2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侵占国有资产罪,一审判处何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在对何犯罪事实的调查中,司法机关发现了郑志祥涉嫌设立空壳公司骗取国家科技支撑资金的线索。

2014年6月8日,郑志祥供认了骗取国家资金290万元的犯罪。

2014年6月9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郑志祥、曹涉嫌诈骗案。同一天,调查人员带曹到公司进行搜查,发现刘安义在该公司工作。他们带他去调查。刘供认了与郑志祥、万、合谋骗取国家科技基金的事实。6月17日,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对万、涉嫌诈骗案进行了补充侦查,*机关第二天在网上对两人进行了追缉。9月15日,万自首。

2016年11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郑志祥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事实,伪造各种资料,个别或共同骗取国家科技资金,均构成欺诈,数额特别巨大。郑志祥诈骗1272万元,其中既遂972万元,未遂300万元。万诈骗1012万元,其中既遂912万元,未遂100万元,刘安义诈骗1322万元,既遂1022万元,未遂300万元。骆超诈骗了657万元,其中557万元为既遂,100万元为未遂。

一审法院判处郑志祥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80万元。刘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骆超被判处3年监禁,缓刑5年,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