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今年招收高级访问学者进修公告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宣布2016年招收高级访问学者继续深造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齐发2009年第25号),推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国内高级访问和继续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齐发2010年第149号),按照规定程序,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现公布2016年招收访问学者计划如下:
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计划在2016年接待1-4名访问学者,为期6个月至1年。
二、各省(区、市)气象局选派推荐的学习访问学者应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岗位和工作,品德良好,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独立从事商业科研的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是派出单位商业科研的骨干力量。一般应具有副科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根据导师的要求,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科研和技术方向详见“表1”。
三、访问学者在访问学习期间,卫星中心负责其日常管理,包括提供住宿、必要的办公条件和适当的工作餐;运输单位应当承担运输费用等其他费用。
4.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继续学习申请表》(附表2),申请表应经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V.推荐注册时间:2016年4月20日-5月20日。
联系人:岳薇
电话:010-68406377
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备注:岳薇/人事教育办公室/卫星中心/中国气象局
电子邮件:weiyue@cma.gov.cn
附表1:国家卫星气象中心访问学者导师及访问学者具体要求
附表2:访问学者进修申请表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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