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十三五”规划:严控学院更名大学
南方日报(记者吴,流浪记者)在“十三五”期间,广东是如何办大学的,“学院”是如何更名为“大学”的?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编制全省高等学校“十三五”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高等学校的设立必须遵循“先规划后设置”的基本程序。对于未列入省人民*高等学校“十三五”规划的项目,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警告说,这明确规定了我省高校建设、升级、转学和更名的标准。其中,严格标准、严格控制的“学院”更名为“大学”。
鼓励独立学院转变为独立的本科院校
今年2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十三五”期间设立高等学校的意见》,指出要科学规划大学,协调好规模与结构、需求与条件、存量与增量的关系,探索高等教育分类体系。
《通知》明确指出,我省继续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或与高等职业学校合并的基本政策,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与本科学校合并或更名为高等专业学校。对于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急需提升教育水平,且学科专业不可替代的民办高职院校,可批准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设置标准设立民办本科学校。
同时,要严格规范和控制“学院”更名为“大学”。鼓励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办学行为规范的独立学院按照普通高校的设置程序申请转制为独立本科院校。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申请项目、持续稳定的办学投入得不到保证、教师数量、结构和质量不达标,或者不符合现行法律政策相关规定的,不予批准。
高校的设置应避免“盲目设置,多求完美”
两年来,国家整体推进了“双一流”大学建设,广东推进了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省内部分城市积极办学,提出建立大学。
对于新建本科院校,通知要求组织者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组织者应具有明确的教育理念、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方向应明确;主办单位可以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和保证,保证学校的基本条件和办学经费。学校师资水平高,尤其是结构优化的专任教师数量合理。其中,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设置的统筹协调,提出本地区、本行业发展确实需要设置的项目,坚决避免盲目设置、多求完善。
各相关高校应按照构建高等教育分类体系的要求,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服务定位和学科专业布局,集中精力和资源进行特色学科的专业建设和内涵建设,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提出符合自身发展的设置要求。
「这项申请只是申请纳入广东省设立高等教育院校的第十三个五年计划。这不是建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正式申请。”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提醒,2017年高校设置事项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今年6月30日前,专业类高校设置事项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今年9月30日前。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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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更名为“大学”的条件是什么
在校学生人数≥8000
在校研究生的比例≥5%
覆盖一级学科的本科专业数量≥3个。
各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生比例≥15%
各学科有≥2个硕士学位项目。
普通本科专业人数≥20人
师生比例≤ 18: 1
教学水平评价水平良好或以上。
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国家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2项。
近五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类高校平均每年科研经费≥500万元,其他高校平均每年科研经费≥3000万元。
在过去的五年里,科学研究成果获得了20多个省部级(包括省部级)奖项,其中2个或2个以上是*奖项。
省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
省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
硕士学位项目总数≥10个
硕士研究生人数≥5人
校园面积≥500亩,平均居住面积≥60㎡
总建筑面积≥ 1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