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研究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根据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委”)与香港研究资助局(以下简称“RGC”)关于设立联合研究资助基金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内地与香港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项目。现邀请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研究资助基金(以下简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RGC项目”)申请,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描述
该项目是国际(区域)合作研究项目中的一个跨组织合作研究项目。其申请、受理、审批、实施、管理和结论均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区域)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1)资助领域:本项目资助由中国内地和香港研究人员共同提出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的关键领域是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和环境科学、医学科学和管理科学。本项目应正确选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学科申请代码。
(二)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本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100万元/项(直接成本)。获得资助的项目约有23个。资助应执行国家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的有关规定。
(3)评估程序:申请人提交完整的申请表;双方的资助机构进行各自的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评审会议,最终发布评审结果。
二。应用要求
(一)申请人应由中国内地的一个支持单位正式聘用,聘用期应涵盖申请项目的实施期;申请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是正在承担或已经承担3年以上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依托单位聘用的*人员不得以境内外身份申请或参与本项目的申请。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接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负责人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伙伴对本项目的申请。
2.承担内地基金项目(海外和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不得成为合作伙伴。
3.香港学术机构和科研机构聘用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科学基金资助机构申请本项目。
(3)内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科技人员可作为内地或香港项目组成员申请本项目。
(四)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同年,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该项目。
Iii .限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际(区域)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区域)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区域)合作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RGC项目”是一个跨组织的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在申请时必须遵守以下限制: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国际(区域)合作研究项目。
(二)去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今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该项目。
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RGC项目”不包括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的申请和项目总数以3项为限”的复核范围内。
四.申报说明
(a)在线报告应用程序路径
内地申请人需登录http://isisn.nsfc.gov.cn国际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区域)合作研究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中国申请表”)。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添加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左边的+号或“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右边的“扩展”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RGC项目(内地-香港)”,根据系统要求输入需要支持的基金项目的批准号后,进入具体的申请填写界面。确认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申请表。
(2)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了在网上填写和提交中文申请外,申请人还必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与对方合作伙伴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以及香港向RGC提交的申请汇总表复印件。
(三)受理申请材料的方式
1.电子申请材料:电子申请及附件材料在网上提交成功后,必须在项目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ISIS系统由依托单位科研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未确认的项目将不会提交成功。
2.纸质申请材料:在网上成功提交电子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后,将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格式中文申请表和项目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室,电话:100085)。:010-6238591)在由支持单元盖章和确认后。港、澳、台事务委员会办公室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3.申请人必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如果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者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名和盖章程序不完整,委员会将不受理申请。
(4)报告期:
ISIS系统在线申报受理期为2019年1月2日至2月1日16点。
纸质材料的集中接收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至2月1日16: 00,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请仔细阅读本项目指南,并严格按照各种要求填写申请表。未按要求填写的申请将不被接受,请注意。
V.联系信息
联系人:詹世戈
电话。:010-62327179
传真:010-6232700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0085
电子邮件:zhansg@nsfc.gov.cn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