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指纹破案的发明史
人类皮肤由表皮、真皮和皮下组织组成。指纹是表皮上的脊。这些脊的起点、终点、分叉和组合称为细节特征点。这种细节特征有无数种排列方式,因此,每个人的指纹甚至一个指纹的每一条条纹线都是独一无二的。虽然世界上有数十亿人,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两个指纹相同的人。即使是同卵双胞胎也有不同的指纹。指纹开始出现在胎儿的第三个月或第四个月,并且已经在大约六个月前形成。小宝宝慢慢长大,指纹只会变大变粗,但模式不会改变。换句话说,当我们的指纹形成时,它们将终生保持不变。
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网络地图)
指纹就像一个人的“身份证”,独一无二。指纹检测是通过识别嫌疑人手的指纹模式来帮助调查人员判断一个人是否是真正的罪犯。那么,哪个国家的人首先想到了这个好主意?根据考古发现和历史记载,我国在2500年前的战国末期就开始利用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留下的指纹来破案。
1975年,在湖北云梦卧虎之地出土了一批战国时期的秦简。这就是著名的“云梦竹简”。《云梦竹简》写于公元前251年至公元前221年,即战国末期,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之前。
《丰镇风·洞贼》中的《云梦竹简》详细而生动地记录了一个罪犯在家中挖洞盗窃的案例。在竹简中,特别强调犯罪现场和犯罪分子留下膝盖、笔迹、膝盖和手的洞壁。这一历史记录表明,最晚在战国末期,我们的祖先就把“手迹”即我们今天所说的指纹作为犯罪现场勘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指纹作为破案和辨认罪犯的重要证据之一。秦以后,利用指纹破案的案件在我国史书上屡见不鲜。到了唐朝,指纹已经被应用到文件和契约上。到了宋代,手印正式成为刑事诉讼中的物证。
卧虎藏区秦云梦竹简(搜狐)
国外指纹检测的历史始于西欧。英国形态学家尼希米·克鲁在1684年的《哲学公报》上非常准确地描述了指纹的各种形状。直到19世纪初,德国的普克尼教授才研究指纹并将其分为九类。1858年,英国驻印度首席执行官威廉·赫什(william hersche)提出了一个想法,即在与土著人签署协议时,他们会在自己的名字下留下指纹。1877年,他要求囚犯在入狱前留下指纹。
巧合的是,与赫歇尔同时在东京医院工作的外科医生亨利·沃兹(henry volz)开始研究在江户发掘的老门房上陶的指纹。
1880年10月28日,福尔克在英国杂志《自然》上发表了一封信,信中说,“当血迹斑斑的指纹在灰尘、杯子和其他东西上留下痕迹时,就可以用科学方法证明罪犯的身份”。英国科学家弗朗西斯·盖尔顿在前人的基础上开创了指纹分类和编码技术。1982年,他出版了一本关于指纹的专著。其中,有三个重要的结论:指纹将终生保持不变;指纹可以被识别;指纹可以被分类。然后,在1892年,在盖尔顿的研究的启发下,布塞蒂奇创造了一套实用的指纹分类方法。在他的书《人体测量学和指纹学的使用导论》中,他阐述了指纹学的优点。1896年,阿根廷警方在世界上率先使用指纹识别技术。最终,警方通过指纹将罪犯绳之以法。这标志着指纹应用于刑事调查的开始。
现代高科技为指纹检测这一古老的检测技术增添了新的内容,自动指纹识别系统提高了检测的技术含量。由于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联邦调查局和巴黎警察局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研究和开发用于刑事案件侦查的自动指纹识别系统(AFIS)。自动指纹识别系统已经在世界各地的警察局广泛使用。20世纪90年代,开发并应用了用于个人识别的自动指纹识别系统。
自动指纹识别系统提高破案科技含量(搜狐)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都有犯罪记录指纹档案数据库和现场指纹档案数据库由计算机管理,大大提高了破案的速度和准确性。如果有犯罪记录的人再次犯罪,只要找到留在现场的一个指纹,警察就可以通过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轻易地找到他,而且这个过程只需要几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