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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湿地生态系统退化 69%湖泊富营养化

科普小知识2022-03-09 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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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湿地生态系统退化 69%湖泊富营养化

旱季的鄱阳湖。

信息图片(人们的视觉)

长江经济带覆盖中国11个省市,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超过全国总量的40%。它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长江经济带也是我国河流、湖泊、沼泽等湿地的密集分布区,湿地面积1154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5以上。

湿地是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命脉,是维护流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由于人口密度高、开发强度大等多种原因,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面临着湿地面积萎缩、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蓄水调洪能力降低、水污染严重等严重问题。

最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CPPCC)在北京举行了为期两周的协商论坛,讨论“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促进湿地保护”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长江湿地现状令人担忧,整体保护刻不容缓。

“根据水利部门的调查,目前我国湖泊和湿地的数量仅为20世纪50年代的34%,近3万条河流和湿地已经消失。许多重要湿地的富营养化相当严重,其中一些或所有湿地已经失去了作为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功能。”谈到中国湿地的现状,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和环境委员会主任贾志邦表示担忧。

全国政协委员、河海大学副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超表示,目前长江经济带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长江流域部分河段水污染严重,69%的湖泊处于富营养化状态;湿地退化导致湖区水安全能力下降,威胁水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长江渔业资源严重枯竭。长江流域水禽栖息地的减少和破坏直接威胁到许多珍稀鸟类的生存。稀有物种的生存面临严峻挑战。

一些成员认为,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最关键的问题是水环境。水的总量将保持相对不变。如果污水总量不能排放,水环境肯定会继续。

“目前,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湿地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严峻。长期以来,由于不合理的开发,湖区大规模的湖泊围垦、湖泊养鱼、过度捕捞、非法猎鸟、污染等活动导致湿地生态状况令人担忧。”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潘碧玲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徐旭东表示,目前,长江流域的生态危机不仅包括水污染和历史性的湖泊围垦,还包括由于河流和湖泊的阻隔、水生植被生长条件的破坏以及鱼类在河流和湖泊之间迁徙受阻而造成的湖泊自然波动的损失。大型水利工程运行后,由于滩涂围垦和杨树种植活动,泥沙减少,水位下降,湿地植物生境进一步缩小。航运项目追求渠化,破坏水生栖息地。

“长江在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江湿地生态系统是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核心资本。然而,目前长江湿地保护面临严重问题,其根本原因是:一是多种经营和区块经营。第二,湿地不具备应有的法律地位。第三,对长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严肃性和面临的新问题没有认真研究。对长江湿地演变的现状和未来趋势没有明确的认识,存在一些违反自然规律的做法。”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院长兼教授雷光春说。

“长江流域湿地的生态健康关系到流域人民的福祉。如果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必将影响长江流域湿地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副主席尹红说。

完善湿地立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湿地保护从哪里开始?许多委员建议,首先,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生态保护、生态补偿和生态恢复做出明确规定。

“虽然现行法律法规中有湿地保护的内容,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法律规定分散在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部门各自独立的法律法规中,有些规定相互矛盾。第二,文章的内容是从湿地的单一要素出发,而不是从湿地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的角度出发。国家层面没有专门的湿地保护法,保护工作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贾志邦说道。

“建议在国家一级加快湿地保护的特别立法。湿地的基本定义、湿地保护、开发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关键措施、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湿地保护区的土地所有权、湿地破坏行为的处罚界限和实施标准等基本问题,都应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全国政协委员、原四川省政协主席陶武先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副省长谢汝泽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明确湿地“生态用地”的性质,划定湿地保护的“红线”。统筹相关部门规章,明确主要责任,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许多委员建议完善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特别是重大工程项目。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是以经济手段为主,运用财政、税收、市场等手段协调湿地生态系统利益的制度。长江流域可以率先实施湿地生态保护财政支持政策。”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吴红建议。

全国政协常委、原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陈庆华建议,制定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国家湿地生态补偿法,设立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基金,建立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基金,建立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基金,建立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基金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主席宋洋建议,在编制国家“十三五”湿地保护规划时,落实8亿亩湿地红线。在重点湿地规划中,将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恢复湿地面积,改善湿地功能。按照退耕还林的方式,出台退耕还林(渔)还湿地政策,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制定“湿地资源恢复费”相关政策,湿地保护资金从湿地资源利用收益等公用事业中按比例分配。

要正确认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与湿地保护的辩证关系,必须实施经济带发展,依法保护湿地,把湿地的良好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开发银行行长姚表示,要把湿地开发保护纳入长江经济带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全流域湿地保护专项规划,把湿地保护与相关地区经济带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了解家庭资源的科学进步,提高全民对湿地的认识。

湿地保护的前提是找出湿地的“家庭背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完全了解长江中下游湿地的现状以及长江中下游湿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区域分布。建议建立一个大型的国家项目,对长江流域的湿地进行系统调查,首先要明确“家庭的底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与资源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周成虎建议。

湿地保护不仅需要政策法规和跨区域协调管理,还需要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徐旭东建议围绕“保障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的水系统生态服务需求和生态完整性需求”这一核心问题开展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示范,促进科学规划和协调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原安徽省政协主席杨多良也建议,要重视湿地保护模式、湿地恢复关键技术、湿地模式合理利用、湿地保护与管理理论等重要问题的科学研究,并加以推广应用。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现有科研成果向实用技术转化。

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过程中,印红建议适当封闭四条道路,即适当封闭环境评价,以增加湿地生态影响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在环境评价中的权重。“绿色”技术在建设项目中的应用应得到妥善实施。要严格控制天然湿地的转用,禁止将天然湿地开发转化为未利用地,严格遵守天然湿地生态保护红线。湿地生态修复必须遵循科学的规律和生态系统管理的基本原则,才能封闭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

全国政协常委、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建议科学调控水利工程,解决湿地面积萎缩的困境。建议深入研究三峡大坝和南水北调工程的运行情况,科学调控三峡库区水位和南水北调水量,在基本满足发电和调水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长江流域湿地生态保护的要求, 水利工程和湿地保护要协调,要兼顾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要努力解决长江流域水位下降的困境,以及湿地面积康说。

“我们必须彻底摆脱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对立的观念,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我们需要让全人类认识到,湿地、森林和海洋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破坏湿地就是破坏人类生存的基础。”贾志邦说道。(原标题:湿地是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生命线,但目前面临着面积萎缩、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污染严重等严重问题——保护长江湿地,拯救生态生命线(谈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