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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今日开庭

科普小知识2021-08-08 21: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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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青网6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邢婷)今天上午9时,山东省临猗县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将对被告陈文辉、郑金峰、黄锦春、熊超、陈宝生、郑先聪、陈福迪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这起案件就是“徐玉玉电信诈骗案”,引起了很多关注。

2016年8月21日,山东临猗考生徐玉玉(音译)因被一个诈骗电话骗去9900元上大学而心碎沮丧。他最终心脏骤停。尽管医院尽了最大努力抢救他,但他不幸去世了。

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微信上发布消息称,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联合监管的“徐玉玉电信诈骗案”已由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结案,并于4月17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检察机关发现,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峰、黄锦春、熊超、陈宝生、郑先聪、陈福迪等人通过互联网形成了一个购买学生信息和市民购房信息的交叉交易方。他们分别冒充海南省海口市和江西省新余市教育局、财政局和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助学金和购房补贴的名义,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山东省临猗市高考新生徐玉玉因打电话骗取钱财,总额超过56万元,累计打电话2.3万次,导致其死亡。

2016年6月至8月,被告陈文辉通过社交网络软件、支付宝等工具,从杜天宇处购买了非法获取的10万多条高考学生信息(另行处理),并利用上述信息进行电信诈骗活动。

据报道,该案件涉及许多人,犯下了广泛的罪行,很难调查。山东省临沂市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提前介入调查,指导依法取证,确保案件顺利处理。

案件由临沂市*局罗庄*调查,于今年2月28日移送临沂罗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罗庄人民检察院告知被告人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并于3月2日提交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和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在此期间,审查和起诉的时限将延长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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