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6处新建*自然保护区
科普小知识2022-05-12 11: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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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公布辽宁五华顶六处
关于新*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
国办发〔20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了辽宁五华顶、吉林池源湿地、黑龙江仙洞山梅花鹿、黑龙江龙翔、四川南漠河湿地和陕西红碱淖等6个*自然保护区。名单现在正在公布。新建*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公布。有关地区应当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所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划定界线,并予以公告。
自然保护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是落实新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各种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年第63号)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完善管理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
(这是公开发布)
新*自然保护区名单
(共计6)
辽宁省
五华顶国家自然保护区
吉林省
池源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省
仙洞山梅花鹿*自然保护区
郎祥国家自然保护区
四川省
南莫基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
陕西省
红碱淖*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