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向地下要空间:地下造城 胆战心惊
面对日益紧张的居住空间,许多城市将地下开发利用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专家表示,目前,对地下空间的需求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
■王梓霏,本报见习记者
日前,宁波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开始征求公众意见。该规划指出,到2020年,宁波将利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为框架,实现城区内地下空间开发总量达到6000万平方米。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至40个城市制定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预计开发面积1000万平方米。然而,与国外综合开发体系相比,我国地下空间开发的无序程度非常严重。然而,这让学者们非常担忧。
公共渠道困境
公共通道,也称为公用隧道。指布置在地下用于容纳两种以上公用管线的结构及其附属设备。
1993年,上海浦东新区开始修建中国第一条现代公用地沟,全长11.125公里,其中铺设了电力、通讯、供水和煤气四条主要管道。
然而,迄今为止,水和天然气管道尚未投入运行。
松江新城的示范地下公共沟渠工程也存在类似的命运。该项目最初的构想是环绕松江新城,全长约3公里。然而,项目第一阶段323米后,3公里的计划流产了。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规划与管理系副教授高表示,普通沟渠的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非常高。以北京昌平未来的科技城为例,一公里的造价约为1亿元,资金全部来自*。
由于担心进入公用沟的使用成本将来会太高,许多管道单位拒绝进入,故意“绕道”并在公用沟周围挖掘额外的管道。
承受不了沉重的代价而死去,或者建成却无人使用,成为一条面临困难的普通沟渠。
"公共通道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隧道与地下工程分会地下空间委员会主任、同济大学地下空间研究中心主任彭芳乐教授说。
在国外,如日本,有一部专门的《普通沟渠法》,该法对普通沟渠的规划和建设资金分配、现有普通沟渠断面的重新开挖以及普通沟渠的产权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该条例还规定,沿线管道必须进入共同沟,用户应按照条例支付相关费用。
摸着石头过河
事实上,作为城市地下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沟的现状只是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发展的一个缩影。
就规模和速度而言,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发展已经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全国有30至40个城市制定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中国工程院院士、防护工程和地下工程专家钱七虎告诉《中国科学》。
没有统一的国家计划意味着什么?一些专家告诉记者,这意味着通过感觉石头是可怕的来过河。
近年来,彭芳乐主持或参与了青岛、沈阳、江苏、浙江、安徽等地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专项总体规划或专项研究。
彭芳乐说,目前的地下空间规划主要是指城市地上空间的规划体系,然后考虑地下空间的具体特点来添加和扩展。“目前,在国家层面,地下空间规划没有统一的规划方法和标准,也没有具体的规划体系和指标。”
如何科学评价地下空间资源,大规模地下空间对城市发展的合理性如何,如何与地上空间协调发展,如何与城市人防工程整合发展,如何生态化地下空间内部环境...彭芳乐说,所有这些都在探索和研究之中。
一旦地下空间被开发,它是不可逆转的。彭芳乐指出,缺乏规划导致地下空间无序开发,这是对地下资源的极大浪费。“这与我国各行各业的人对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的特点没有充分认识有关。”
不要流于形式。
但是,专家认为,无论计划做得多好,没有相关法律政策的支持和管理*的创新,计划只能流于形式。
1997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是我国唯一一部专门针对地下空间的法律。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
地下空间的产权尚未界定。地下空间的“多头”或“无人”管理以及所有权和转让政策的模糊不清,导致大多数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处于一个相当松散的系统中。即使建成,在运营和管理方面仍存在相当大的问题。
彭芳乐表示,一些地下私人机构数量众多,开发标准低,利用强度低,缺乏科学考虑,地下和地上规划与城市交通规划缺乏整合。这违背了在中心区开发地下空间首先解决或缓解交通环境问题的初衷。
“要提前做好总体规划,实行分层保护,有序利用。”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周表示,必须在国家层面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细则。
钱七虎指出,法律法规必须明确地下与地上规划的结合以及地下空间规划与交通规划的结合。"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仔细规划、设计、建造和探索."
中国科学新闻(2014-07-29,第一版集锦)